辭免第二狀

辭免第二狀

昨以準中書札子,為臣累辭恩命,奉聖旨,不得辭讓者。伏以臣之事君,有誠無飾。若理必當受,則豈敢虛辭,上煩聖聰,自陷矯詐?蓋臣所陳述者,上系朝廷事體,非獨專徇臣私。如臣之愚,本以言事者速進,則偽言者誘以爭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辭免第二狀
  • 外文名:By second free.
  • 出處歐陽修
  • 作者:歐陽修
出自何處,主要內容,作者簡介,

出自何處

【出處】:歐陽修集 卷九十 表奏書啟四六集卷一

主要內容

【辭免第二狀〈慶曆三年十二月〉】
今若辭讓而不獲,則偽讓者終於得進,損之又損,不如不辭。臣猥以非材,已在言責。若陛下欲擢臣以責效,則今所居之職,自足展效,但患無能;若以寵典為賞勞,又無可賞。伏況此來恩命,特出聖心,臣子至榮,人所願得。苟非深思熟慮,理須避讓;豈敢固自稽遲,以乾典憲。伏望聖慈察臣至誠至懇,所除誥敕,早賜追還。

作者簡介

歐陽修(一○○七~一○七二),字永叔,號醉翁,晚又號六一居士,廬陵(今江西吉安)人。仁宗天聖八年(一○三○)進士,初仕西京留守推官。景祐元年(一○三四),召試學士院,充館閣校勘。三年,因范仲淹事切責諫官高若訥,降為峽州夷陵令。四年,移乾德令。寶元二年(一○三九)。遷武成軍判官。康定元年(一○四○),復館閣校勘。慶曆三年(一○四三),知諫院,擢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四年,為河北都轉運使。五年,慶曆新政失敗,因力為新政主持者范仲淹、韓琦、杜衍等申辯,貶知滁州,徙揚州、潁州。至和元年(一○五四)。權知開封府。五年,拜樞密副使。六年,進參知政事。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罷為觀文殿學士,轉刑部尚書知亳州。神宗熙寧元年(一○六八),徙知青州,因反對青苗法,再徙蔡州。四年,以太子少師致仕。五年,病逝潁州汝陰,年六十六。縊文忠。有《歐陽文忠公集》。又撰有《新唐書》、《新五代史》等。《宋史》卷三一九有傳。宋胡柯編有《廬陵歐陽文忠公年譜》。歐陽修詩,以《四部叢刊》影元本《歐陽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錄五卷)為底本。參校宋慶元二年周必大刻本(卷三至卷六缺,簡稱周本,藏北京圖書館)、宋刻本(存《居士集》五十卷,有校,簡稱宋刻、宋刻校,藏北京圖書館)及明正統刻《居士集》(有元曾魯考異,簡稱曾本、曾本校)。底本系年原注目錄下,今移至正文題下。底本孫謙益等所作校記,除刪去少數異體字校外,皆予保留;卷末所附考證及續添校記,亦以續校名義補入正文。另輯得集外詩句,附於卷末。
歐陽修歐陽修
《歐陽文忠公集》《歐陽文忠公集》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