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別傷痕案,此案發生於明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辨別傷痕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南公
- 出處:《益智編》
案件經過
明朝長沙城內有甲乙兩人打架鬥毆,甲強乙弱。但仵作勘驗結果,二人身上都有被打傷痕,青紅不一。知縣南公以善破疑案著稱,他用手指分別按捏鬥毆雙方的傷痕,然後,決然說:“乙真甲偽”。刑訊過後,果然如同南公所說。左右詢問南公破疑之妙,南公說:南方生長一種櫸柳,用它的葉子塗在肌肉上,葉子的青紅色便會染在皮膚上,呈現出與毆傷一樣的顏色。如將櫸柳的樹皮置於皮膚上,用火熨燙,留在皮膚上的與真的棒傷顏色一樣,水洗不掉。只有用手去觸摸,才能察覺真傷有硬腫塊,假傷沒有,此案不難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