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屬於常用字,本義指施加刑罰,引申指法律、法度,又指君主。讀作bì;又讀作pì,指開啟、開發,又指透徹、排除。
基本介紹
- 拼音:bì/pì
- 部首:辛
- 五筆:NKUH
- 倉頡:SRYTJ
- 統一碼:8F9F
- 四角碼:70241
- 字級:一級(常用)
- 繁體:闢
釋義
字義解釋
通假字
古籍解釋
又人稱天曰辟。《詩·大雅》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又妻稱夫亦曰辟。《禮·曲禮》妻祭夫曰皇辟。
又《說文》法也。《書·酒誥》越尹人祇辟。《注》正身敬法也。
又明也。《禮·王制》天子曰辟廱。《注》辟,明也。廱,和也。使天下之人皆明達和諧也。
又《祭統》對揚以辟之。《注》對,遂也。辟,明也。言遂揚君命,以明我先祖之德也。
又徵辟也。《後漢·锺皓傳》前後九辟公府,皆不就。《晉書·王褒傳》三徵七辟。
又星名,與璧同。《禮·月令》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
又姓。
又《廣韻》普擊切《集韻》《韻會》匹辟切《正韻》匹亦切,𠀤音僻。與僻同。偏也,邪也。《禮·玉藻》非辟之心無自入也。《左傳·昭六年》楚辟我衷,若何效辟。《注》辟,邪也。衷,正也。
又傾也,側也。《禮·曲禮》辟咡詔之。《注》謂傾頭與語也。
又威儀習孰少誠實曰辟。《論語》師也辟。《又》友便辟。
又辟名,空名也。《周禮·天官》凡失財、用物、辟名者。《注》辟名,詐為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
又𠛬也。《書·君𨻰》辟以止辟。《周禮·秋官·小司𡨥》以八辟麗邦法。
又與辟通。《孟子》闢土地。
又辟除行人也。《周禮·秋官》王燕出入,則前車而辟。《孟子》行辟人可也。
又眾人驚退也。《史記·項羽紀》人馬俱驚,辟易數里。《注》言人馬開張易舊處也。
又鞭辟,策勵也。程子曰:學要鞭辟近裏。朱子曰:辟如驅辟一般,大約要鞭督向裏去。
又與擗通。拊胷也。《詩·邶風》寤辟有摽。《禮·檀弓》辟踴。
又與躄通。足病不能行也。《賈誼·治安策》非亶倒縣而已。
又類辟。
又辟歷,雷聲。別作霹靂。
又《集韻》《正韻》𠀤毗義切。與避同。《詩·魏風》宛然左辟。《注》讓而避者必左。《禮·儒行》內稱不辟親,外舉不辟怨。
又與睥同。《史記·灌夫傳》辟睨兩宮閒。《注》與睥睨同。邪視也。
又《集韻》《正韻》𠀤匹智切,與譬同。《禮·坊記》君子之道,辟則坊與。《中庸》辟,如行遠。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博厄切,音百。《禮·內則》麕為辟雞。《注》聶而切之也。
又與擘同。析裂也。《禮·喪大記》絞一幅為三不辟。《疏》大斂之絞旣小,不復擘裂其末。
又《正韻》莫禮切,音米。與弭同。《禮·郊特牲》有由辟焉。《注》謂弭災兵也。
又《集韻》頻彌切《正韻》蒲麋切,𠀤音皮。與紕同。帶之緣飾也。《禮·玉藻》天子素帶朱裏終辟。《注》辟,緣也。終,竟也。天子熟絹為帶,用朱於裏,終此帶盡緣之也。
又《集韻》必郢切,音丙。除也。《莊子·庚桑楚》至信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