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梳理了縣級轉移支付和縣級財力的變遷和主要內容,分析轉移支付前後縣級財力不平等指標的變化情況,對縣級可支配財力的項目要素、地區和影響因素進行分解,並檢驗轉移支付對縣級可支配財力的收斂性。在此基礎上,客觀評價轉移支付對中國縣級財力差距的均衡效應和目標取向,從而對縮小縣級財力差距、促進縣級財力平衡的轉移支付提出最佳化和完善建議。
作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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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轉移支付前後縣級財力差距的度量及要素、地區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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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縣級財政直接面對廣大居民,承擔了基礎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大量的基本公共品供給任務,支出責任剛性較大。然而,擔負著巨大財政支出責任的另一方面,卻是處於基層地位的縣級財政在財政收入劃分過程中處於博弈的被動地位,收入自主權難以得到保障。這種事權的上移和財權的下移,使得縣級財政成為中國五級政府中脆弱的一級。同時,中國地區間自然稟賦存在巨大差異,經濟社會發展快慢不一,呈現出明顯上升的極化演變趨勢。這種差距表現在經濟總量、人均收入水平和政府財力等多個方面。一般情況下,在相同的稅收努力下,經濟發展程度高、人均收入水平高的地區政府比經濟發展滯緩、人均收入水平低的地區政府能夠獲得更多的財力,而由此帶來的財力差距將會直接表現為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的差異。縣級財力情況尤為如此。縣級財政間巨大的自有財力差異既影響到了支出責任的履行,導致縣級財力缺口,也進一步拉大了面對城鄉的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供給。這種交織在一起的縱向與橫向財政不公平,導致原本困難重重的縣級財政又面臨著急劇的兩極分化。
為了緩解縣級財力緊張,縮小縣級財力差距,彌補縣級財力缺口,解決體制設計上的一些問題,上級政府往往通過轉移支付給予縣級政府支持,縣級可支配財力大幅度上升。然而,事實上,中國區域經濟差距仍在拉大,發達地區產業結構優勢進一步凸顯,加之財政和稅收制度設計的不公平、轉移支付標準設計的不科學和結構的不合理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縣級財政困難雖然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是縣級財力差距並未得到有效控制,本應扭轉差距趨勢的轉移支付反而進一步擴大了縣級財力差距。嚴峻的現實嚴重背離了制度設計的初衷,也使得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進程受到了阻礙。基於上述背景和認知,《轉移支付對中國縣級財力差距的影響研究》在考量縣域經濟發展水平形成的財政能力差距外,重點考察轉移支付對縣級財力差距的影響程度。
作品思想
第一,該書在歸納了中國縣級轉移支付的項目構成與變遷的基礎上對縣級財力進行現狀分析,並提出理論假說。中國縣級轉移支付包含了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以及上解性支出四種基本類型。這四種基本類型的政策目標和分配方式不盡相同,既體現出了縣級轉移支付的“共性”,也體現出了“個性”。對比轉移支付前後的縣級自有財力和可支配財力的變化情況,該書發現,縣級可支配財力中有50%左右來源於自有財力,而另外超過50%的部分來源於淨轉移支付。在轉移支付中,專項轉移支付在2009年超過一般性轉移支付,成為縣級轉移支付收入中的最大項目;一般性轉移支付在2005—2008年占轉移支付收入的比重最高,但是有不斷下降的趨勢;稅收返還占比最小且不斷下降。在財力的地區分布中,東部地區縣級自有財力占其可支配財力的比重最高,占全國自有財力總額的比重也最高,約有2/3的自有財力分布在東部地區;西部縣級自有財力占其可支配財力的比重次之,占全國自有財力總額的比重略多於1/6;中部縣級自有財力占其可支配財力的比重最低,占全國自有財力總額的比重與西部地區接近,約為1/6。在各項轉移支付中,稅收返還主要集中於東部地區,專項轉移支付和一般性轉移支付主要傾斜於西部地區,而中部地區在轉移支付的分配中處於尷尬地位,這是中部地區的可支配財力是三大區域中最低的主要原因。根據現狀分析和判斷,該書提出了轉移支付平衡縣級財力的七大假說。
第二,為進一步探討轉移支付對縣級財力收斂的作用,該書對縣級人均自有財力和人均可支配財力進行了σ收斂、β絕對收斂和俱樂部收斂,對縣級人均可支配財力進行了β條件收斂實證檢驗。結果表明,縣級人均自有財力和人均可支配財力除了2007—2008年出現發散以外,其餘年份均存在σ收斂;縣級人均自有財力呈現β絕對收斂態勢,人均可支配財力存在β絕對收斂和條件收斂,轉移支付對縣級可支配財力增長率呈顯著正的作用,促進了縣級財力收斂。其中,稅收返還和上解性支出對可支配財力增長率呈顯著負的作用;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對可支配財力增長率表現出正的作用,但是均不顯著。
第三,結合實證分析的結果,該書提出明確縣級轉移支付制度的政策目標取向、修改並完善轉移支付分配方式、最佳化縣級轉移支付結構、科學界定地方合理財力差距和促進縣域經濟協調、均衡、特色發展的政策建議。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徐藝,女,中共黨員,1982年3月出生,副教授,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學專業,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就職於貴州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研究方向為財稅理論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