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供暖供冷

輻射供暖供冷

提升或者降低圍護結構內表面的一個或者多個表面的溫度,形成熱或者冷輻射面,通過輻射面以輻射和對流的傳熱方式向室內供暖供冷的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輻射供暖供冷
  • 外文名:Radiant Heating and Cooling
  • 防寒取暖方式:使建築物內獲得適當的溫度
  • 用途:地板、地面供暖
  • 簡 介:非常成熟且廣泛套用地供熱技術
產品設計,地面構造,房間計算,

產品設計

一般規定
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回水溫度由計算確定,供水溫度不應大於60℃,供回水溫差不宜大於10℃且不宜小於5℃,民用建築供水溫度宜採用35℃~45℃。
毛細管網輻射系統供暖時,供水溫度宜符合表1.1的規定,供回水溫差宜採用3℃~6℃。
表1.1毛細管網供水溫度(℃)
設定位置
宜採用溫度
頂棚
25~35
牆面
25~35
地面
30~40
輻射供暖表面平均溫度宜符符合表1.2的規定
表1.2輻射供暖表面平均溫度(℃)
設定位置
宜採用的平均溫度
平均溫度上限值
地面
人員經常停留
25~27
29
人員短期停留
28~30
32
無人停留
35~40
42
頂棚
房間高度2.5m~3.0m
28~30
-
房間高度3.0m~4.0m
33~36
——
牆面
距地面1m以下
35
——
距地面1m以上3.5m以下
45
——
輻射供冷系統供水溫度應保證供冷表面溫度高於室內空氣露點溫度1℃~2℃。供回水溫度不宜大於5℃且不應小於2℃。輻射供冷表面平均溫度宜符合表3.3的規定
表3.3 地表面平均溫度(℃)
設定位置
-
平均溫度下限值
地面
人員經常停留
19
人員短期停留
19
牆面
17
頂棚
17

地面構造

輻射地面的構造應由下列全部或部分組成
1、樓板或與土壤相鄰的地面
2、防潮層(與土壤相鄰的地面)
3、絕熱層
4、加熱供冷部件
5、填充層
6、隔離層(對潮濕房間)
7、面層

房間計算

輻射供暖供冷房間熱負荷與冷負荷按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供暖通風及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50736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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