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對呼吸困難的病人供給濃度高的氧氣,以增加吸入的氧氣量。
臨床指征
(1)呼吸困難:早期缺氧,除表現呼吸費力外,呼吸次數多加快。若病情過重,呼吸頻於衰竭,呼吸次數反可減慢,而且呼吸無力。
(2)心動過速、
血壓升高:正常小兒
心率:新生兒:120~140次/分;小於1歲:110~130次 /分;2~3歲:100~120次/分;4~7歲:80~100次/分;8~14歲:70~90次/分。早期缺氧時,心率增快,(要注意除外哭鬧、發熱等因素引起)、血壓升高。若缺氧時間較長,心率及血壓均可下降。
(3)煩躁不安:這是嚴重急性缺氧的重要表現。在心、肺疾患的小兒發生原因不明的煩躁時,首先要想到是否缺氧。若缺氧不及時改善,導致嚴重腦缺氧可引起昏迷、抽風。
(4)
皮膚色澤的改變:面色青灰是嚴重缺氧的表現,但口周發青多受局部循環或皮膚影響,與缺氧程度不一定平行。一般情況下,口唇及甲床紫紺是缺氧程度較重的表示,但紫紺也可由局部循環等因素所致,不一定有低氧血症,而嚴重貧血時雖缺氧可無紫紺。
輸氧方法
(1)鼻導管輸氧:簡單易行,是較經濟有效的常用給氧方法,咽喉為天然的儲氣囊,無增加死腔及漏氣之弊。一般用細軟的導尿管即可,套用前先檢查管腔有無堵塞,並清洗患兒鼻孔。鼻導管放入鼻內約1cm即管口在鼻前庭,氧流量為0.5~1L/分,吸入氧濃度為30%左右。此法適用於中度缺氧的肺炎患兒。
(2)口罩霧化給氧:鼻導管給氧效果不好或患兒拒用鼻管時,可用口罩給氧,氧流量為1~3L/分,吸入氧濃度為50%~60%。近來此法常與霧化吸入相結合,霧化給氧不但可使吸入氧氣得到濕化,同時還可通過霧化給藥。由於口罩給氧時口鼻皆可吸氧,所以效果比相同流量的鼻導管給氧法為佳。
(3)氧氣頭罩:對嬰幼兒或不合作的病兒,宜採用有機玻璃頭罩,自頸部上方將頭部罩入罩內。罩頂設有氧氣通入插孔及多個氣孔,可控制進入空氣量以調節氧濃度。氧流量為4L/分,氧濃度為45%左右。為保持罩內適宜濕度和溫度,套用時宜事先使氧通過加溫濕化器。
(4)氧氣帳:在需要吸入較高濃度的氧氣時使用。以透明塑膠薄膜做成40~60cm見方的小帳,置於患兒上半身或頭面部,不需完全密閉。以3~5L/分流量輸入氧氣,可維持帳內氧濃度在40%~50%左右,而無二氧化碳積蓄。由於呼出氣水分在帳內積存,可增加帳內濕度。此法的缺點是不便於觀察和護理,且夏日帳內悶熱,不太適用。
(5)特殊給氧法:包括各種正壓給氧。
預防氧中毒
嬰幼兒肺炎大都有不同程度的缺氧,故病情較重患兒都需要給氧。氧療法尤其是搶救重症嬰幼兒肺炎合併呼吸衰竭不可缺少的療法,但若長時間持續高濃度吸氧後,病人呼吸困難進一步加重,紫紺顯著,甚至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則為氧中毒。因此,吸氧時並不是濃度越高越好、時間越長越妙。
所謂高濃度吸氧,是指給氧的濃度超過60%,但這種濃度用一般輸氧方法如鼻導管、鼻塞甚至面罩給氧均難達到,只有當病兒已無自主呼吸,使用人工呼吸器控制給氧時才有可能發生。臨床上,病兒吸入高濃度氧24~48小時後,常導致
心、
肝、
肺、
腎、
腦、內分泌腺及血管等的損害,還可造成晶體後纖維組織增生引起永久性失明。所以,氧中毒一旦發生,後果嚴重,必須注意預防。應注意以下幾點:
(1)當患兒經吸氧病情好轉應及時停止吸氧。
(2)一般情況下,氧濃度要低於60%,時間短於24小時;但當嚴重缺氧而危及生命時,可在輔助呼吸器使用控制下給予短期(時間短於12小時)高濃度吸氧,但須進行血氣監測,使PaO2穩步上升,PaCO2不致上升太快,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待病情好轉,即降低吸氧濃度。
(3)高濃度吸氧24小時以上時,可引起黏膜乾燥、痰液粘稠,形成乾痂、不易咯出、加重再感染機會,所以,要採用濕化措施,即在氧氣吸入前,先經過一個濕化小瓶或用盛有45 ℃左右溫水的暖水瓶代替也可。
早產兒怎樣供給氧氣?
(1)原則上,凡遇早產兒發生青紫或呼吸困難及情況欠佳者,才給予氧氣吸入。
(2)給氧以能解除症狀為度,症狀消失便可停止,必要時可持續給氧,但最好不要超過3天,流量與搶救窒息同。
(3)給氧濃度以38%~40%為宜,禁忌給氧速度太快。目前,我們僅靠臨床上患兒情況來掌握給氧速度,以解除呼吸困難及青紫消失為宜。
(4)給氧用小漏斗,以漏斗最下邊緣接近患兒鼻孔為宜,因氧氣較重,這樣易於向下流入患兒鼻孔。導管法:將導管插入鼻內約1cm即可,這樣較為舒服易為嬰兒接受,並可減少刺激及避免氧進入胃內。
(5)遇到餵乳時易青紫的患兒,可在餵奶前後予以數分鐘氧氣吸入。
(6)氧氣通過水溫45℃左右濕化瓶效果最好。如果吸入的氧氣所帶的濕度不夠需額外用噴霧器或蒸氣增加濕度。未經加溫和增濕的氧氣會使嬰兒迅速降溫,輸氧使嬰兒降溫越多,嬰幼兒需氧越大,這樣,把臨床所需的氧轉用來產熱,將使嬰兒處於危險境地。
(7)及時調節流量及濕化瓶溫度並注意導管是否通暢。
(8)給氧過多可致高血氧症。①對
肺臟的毒性,見於正壓呼吸給氧時,可引起肺功能及肺實質的損害,抑制細胞內代謝、去氧核糖核酸和ATP的合成,使很多酶滅活;②對
眼的損害,見於小於2000g的早產兒。主要是造成晶體後纖維組織增生,血氧分壓迅速改變最有害,即使給30%~40%氧吸入也可發生此病。故早產兒給氧濃度以不超過30%為適;③氣管纖毛自動能力降低,支氣管細胞粘液性增加,肺泡壁充血水腫,小血管內有纖維血栓形成。所以,早產兒給氧應及時、準確、慎重,要根據患兒的實際情況給氧,以促患兒早日恢復健康。
注意事項
呼吸衰竭是小兒常見的危急重症之一,若經內科一般治療不見好轉,患兒仍呼吸表淺,應分析病情,查找原因。氣管插管是保持呼吸道通暢的重要手段,符合下列指征者可進行氣管插管:
(1)肺部病變實變面積不超過40%,而呼吸衰竭以痰堵為主造成,需要清除大量下呼吸道分泌物。
(2)難以解除的上呼吸道梗阻(如急性喉炎)。
(3)吞咽麻痹或深昏迷時防止誤吸。
(4)進行有效的人工呼吸。
氣管插管通常經口進行,新生兒和小嬰兒則可經鼻插管,其優點是便於固定,可放置較長時間,但吸痰不方便,插管後時間一般不宜超過48~72小時,否則,可能引起喉水腫及拔管後發生嚴重呼吸困難。插管後,要儘量避免碰動導管,以減少對喉頭的刺激。導管管腔易被分泌物堵塞,須注意定時吸痰,保持管腔和呼吸道的通暢。要將氣管插管和牙墊固定好,保持插管的正確位置,防止其滑入一側總支氣管,或自氣管脫出。
呼吸機
呼吸機是一種能代替、控制或改變人的正常生理呼吸,增加肺通氣量,改善呼吸功能,減輕呼吸功消耗,節約心臟儲備能力的裝置。
當嬰幼兒並發急性呼吸衰竭時,經過積極的保守治療無效,呼吸減弱和痰多且稠,排痰困難,阻塞氣道或發生肺不張,應考慮氣管插管及呼吸機。
呼吸機的適應症
(1)各種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衰竭,包括呼吸窘迫綜合徵(ARDS)。
(2)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劇。
( 3) 重度急性肺水腫和哮喘持續狀態。
(4)小兒心胸外科的術中術後通氣支持。
(5)呼吸功能不全者纖維支氣管鏡檢查,頸部和氣管手術,通常採用高頻通氣支持。
呼吸機的禁忌症
(1)氣胸與縱隔氣腫未行引流者。
(2)大量胸腔積液。
(3)巨大肺大泡。
(4)低血容量休克未糾正者。
(5)急性心梗伴有心功能不全者。但氣胸、支氣管胸膜瘺、急性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者,必要時可使用高頻通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