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金條約,全稱《軍費輔助金聯盟條約》,亦稱《資助同盟條約》。英國東印度公司剝奪印度土邦獨立的一種手段。
法國殖民者最早採用,18世紀中葉為英國所仿效。英國殖民者利用外交手段和軍事威脅,迫使印度封建王公同其締結《資助同盟條約》,以確立土邦附庸和藩屬的地位,進而征服土邦領土。內容是:土邦出軍費供養駐紮該邦的英軍;土邦王公接受英國駐紮官;英國控制其防務和外交;未經英國駐紮官許可,不準為法國效勞;違約者土邦領土將被沒收。參加締約的有奧德、卡爾納提克和海得拉巴等土邦,以及馬拉塔聯盟的帕什瓦。該約實為一不平等的奴役性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