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保障社會化“十二五”規劃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軍隊保障社會化“十二五”規劃》於2011年印發。根據規劃,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後勤保障社會化,其他保障社會化取得實質性成果,在更廣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將軍隊保障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之中,初步構建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軍隊保障體系。

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軍地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採取有力措施,精心組織實施,抓好各項任務落實;要建立協調順暢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形成改革合力,確保軍隊保障社會化有序高效向前推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保障社會化“十二五”規劃
  • 批准單位:國務院、中央軍委
  • 印發時間:2011年
  • 目的:軍民結合、寓軍於民軍隊保障體系
基本簡介,規劃方案,

基本簡介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軍隊保障社會化“十二五”規劃》於2011年印發。根據規劃,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後勤保障社會化,其他保障社會化取得實質性成果,在更廣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將軍隊保障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之中,初步構建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軍隊保障體系。
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軍地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採取有力措施,精心組織實施,抓好各項任務落實;要建立協調順暢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形成改革合力,確保軍隊保障社會化有序高效向前推進。

規劃方案

鞏固深化後勤保障社會化。成建制整體推進駐大中城市軍以上機關、院校、科研院所等類型單位改革,全面落實飲食保障、商業服務、營房保障以及通勤班車保障等社會化改革任務。成系統推進小遠散單位醫療、油料保障社會化,由總部制定統一的範圍、標準、模式,對改革進一步規範。成區域推進集約規模保障,探索依託具備等級資質、信譽好的大中型企業和供應商,在部隊相對集中、具備一定市場規模的地區,進行成區域、集約化保障。
穩步推進其他保障社會化。選擇部分機關、干休所等不同類型單位進行公務用車社會化試點。藉助國家推進“三網融合”的有利條件,加快推進軍隊通信網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加大軍隊人才依託國民教育培養的力度,最佳化整合軍隊現有士兵訓練機構。繼續做好縮減駐大中城市非作戰部隊幼稚園、子女學校規模工作。進一步規範軍隊應承擔的文化事業職能,充分利用國家和社會文化資源為部隊服務。積極推進物資儲備方式改革,進一步擴大經費儲備、契約儲備和依託企業代儲範圍。進一步探索完善有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軍地協調機制,在地方交通、電力、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中貫徹國防需求。繼續推進科研單位轉型建設,拓寬與地方科研合作交流渠道。妥善做好部分軍隊企業化裝備修理工廠移交工作。
探索實踐多樣化軍事行動保障社會化。組織開展軍事物流體系建設研究,逐步建成集採購、倉儲、運輸、配送於一體的現代軍事物流體系。著眼建立軍地一體的戰略投送力量體系,完善依託國家交通運輸資源提高戰略投送能力的具體措施。進一步研究特點規律,增強部隊執行救災、搶險、維穩等非戰爭軍事行動社會化保障能力。
重點突破事業單位和職工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落實軍隊職工待遇相關政策及配套辦法,建立“軍隊事業單位資料庫”和用工定額管理制度,健全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實施崗位績效工資改革,形成科學規範的用工管理制度和常態化保障機制。
建立完善有利於推進改革的政策制度。加強軍地雙方協調溝通,不斷拓寬軍地資源雙向轉化、一體利用的有效途徑。將軍隊保障社會化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從頂層設計上建立和完善軍隊保障社會化需求的提出、銜接和落實機制。論證起草《軍隊保障社會化工作條例》,理順政府、軍隊以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在軍隊保障社會化中的權利和義務。制定相關行業性政策規定,支持軍隊單位水電氣熱管網併入市政、有關事業單位重組改制、軍隊幼稚園子女學校建設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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