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人違抗作戰命令罪
- 類型:犯罪罪名
軍人違抗作戰命令罪是指軍人在戰鬥中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違反軍人職責罪。本罪的主要特徵:(1)行為人在主觀上明知是作戰命令而有意違抗。(2)客觀上表現為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一切有關作戰事宜的命令、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戰時違抗命令罪,是指軍人在戰時故意違抗上級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概念 本罪屬於“軍人違反職責罪”。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戰時違抗作戰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首先,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條規定,違令作戰消極罪,是指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概念及其構成 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軍人參戰秩序。我軍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堅強柱石,每一名軍人...
軍人違反職責罪共有31個罪名,包括:戰時違抗命令罪,隱瞞、謊報軍情罪,拒傳、假傳軍令罪,投降罪,戰時臨陣脫逃罪,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違令作戰消極罪,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軍人叛逃罪,...
假傳軍令罪是行為人傳達或發布經過偽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現為積極的行為,違抗作戰命令罪則是拒不執行上級的作戰命令,一般表現為不作為;拒傳軍令罪,也表現為不作為,即拒絕達軍事命令。但拒傳軍令罪的行為人拒絕的是對軍事命令的...
遺棄武器裝備罪是指負有履行保管武器裝備義務的軍人違抗命令,遺棄武器裝備的行為。犯罪構成 1、罪體 行為 遺棄武器裝備罪的行為是違抗命令,遺棄武器裝備。這裡的違抗命令,是指違反並拒不執行上級的命令。這裡的遺棄,是指故意丟掉,棄置...
2、戰時臨陣脫逃罪是故意犯罪,而違令作戰消極罪是過失犯罪。(四)區分本罪與戰時違抗命令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都發生在戰時,而且都有不執行命令的行為,容易發生混淆。其主要區別在於客觀方面的行為特徵有所不同。前者一般發生在已受領...
區分本罪與假傳軍令罪的界限 前者的行為人也可能編造有關作戰命令的謠言。這種情況與假傳軍令罪的區別,在於傳遞虛假軍令的方式和接受虛假軍令的對象不同。前者不是將虛假軍令直接傳播給執行人,而是在公眾中傳播,對象是不特定的;後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