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核心能力

軍事核心能力

1990年,美國哈佛大學普拉哈拉德和哈莫教授率先提出“核心能力”概念,其內涵指“企業和公司所具有的主要能力,即在市場競爭中處於絕對優勢的最強項,能給企業帶來長期競爭優勢和超值利潤”。美軍很快就把這一概念引入軍事領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核心能力
  • 外文名:Core military capability
  • 提出時間:1990
  • 提出者:普拉哈拉德和哈莫
產生背景,主要特徵,發展歷程,

產生背景

1990年,美國哈佛大學普拉哈拉德哈莫教授率先提出“核心能力”概念,其內涵指:所具有的主要能力,即在市場競爭中處於絕對優勢的最強項,能給企業帶來長期競爭優勢和超值利潤”。美軍很快就把這一概念引入軍事領域。

主要特徵

當代,核心軍事能力要素構成發生深刻變化,超越了傳統意義的概念,呈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徵:
強調擁有戰略價值的競爭力,始終保持關鍵優勢和絕對主動權。比如“跨域能力”,在航空、航天、電磁、網路領域具有絕對優勢,能夠在任一空間攻擊對手,同時免遭對手攻擊;“信息優勢”,擁有準確獲取並快速傳遞信息的能力,確保己方信息通信暢通無阻,阻止敵方擁有同樣優勢。
強調獨自所有,限制對手擁有相同或相似能力。比如“太空戰”,能夠通過太空操縱戰場,並對敵太空目標實施攻擊,遏制對手利用太空實施反擊;“網路戰”,將作戰行動拓展至網路空間,具備全天候、全方位網路防護、偵察與實施攻擊的能力。
強調對手難以模仿、複製和替代,絕對避免獨特優勢的喪失。比如“全球到達”,依靠快速機動、強大的戰略空運實力,對全球任何地區出現的危機做出快速反應,確保一旦需要,能使部隊迅即抵達和投入作戰;“全球打擊”,通過兵力投送與前沿存在、本土支援和海外力量並用,對世界任何地點實施遠程綜合打擊。
強調拓展原有能力並形成新質能力,既打贏戰爭又遂行非戰爭任務。比如“精確打擊”,以最少的作戰平台對敵重要目標實施高精準度的打擊,圓機率誤差縮小至1米或數米之內,保證己方承擔最小的風險;“靈活支援保障”,以適時、適地、適量、適配和限時的補給方式,高效支援部隊快速部署和遂行任務;同時,在抗擊自然災害、參與國際維和、聯合反恐、打擊國際犯罪、跨國人道主義救援等非戰爭軍事行動中發揮積極作用。

發展歷程

二次大戰時期,德軍把核心軍事能力定位於對閃擊戰理論的創新和戰場運用。
日軍的核心軍事能力則突出強調一線戰鬥員的拼打能力和武士道精神,反映在士兵對狙擊、偵察、攻擊、防禦,以及小組配合、雷區開闢、地堡攻堅的普遍過硬。
而蘇聯紅軍的核心軍事能力,則突出體現在戰略、戰役與戰術的有機融合,強調統帥部的戰略決策與大規模戰役集群,以及戰術兵團之間,在作戰行動上的高度統一和協調一致。
當代,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高新技術群的飛速發展,使核心軍事能力要素構成發生深刻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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