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密西西比河已成為美國阿巴拉契亞山脈以西農產品重要運輸渠道,而紐奧良則為該河之樞紐。在1795年10月27日與西班牙籤署《平克尼條約》(Pinckney's Treaty)之後,美商便取得在紐奧良的“存貨權”(right of deposit)後,即可使用港口運貨。
透過在1800年簽署的《聖伊爾德豐索密約》(Treaty of San Ildefonso),法國由西班牙取得了路易斯西安納的主權(路易斯安納由1762年起即成為西班牙殖民地);在主權交移完成之前,路易斯安納仍舊受西班牙統治。美國方面在得知密約內容後,相當擔心會失去使用紐奧良的權力。托馬斯·傑斐遜政府決定長久之計就是購買紐奧良及其周遭路易斯安納密西西比河以東地區,以維持密西西比河使用暢通。
李維頓的紐奧良購地提議起初並未被法國方面所接受。皮埃爾·塞繆爾·杜邦·德·內穆爾(Pierre Samuel du Pont de Nemours )於1802年被美方邀請協助談判。杜邦當時住在美國;他和傑斐遜關係密切,並在法國擁有豐富的政治人脈。在一次私人訪法旅程中,他透過非官方途徑代表傑斐遜向拿破崙交涉。他提出一個規模更大的路易斯安納購地方案,其用意在解決美法在北美洲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路易西安納購地條約》正本
種種因素促使拿破崙於1803年4月11日——就在門羅即將抵達前幾天——決定放棄在新大陸重建法國勢力版圖的計畫。法國財政部長巴貝馬霸侯爵(marquis de Barbé-Marbois )向李維頓提出出售整個路易斯安納——而並非僅限於紐奧良——的建議。當時美方代表只準備出價兩百萬美元收購紐奧良;面對一個開價2250萬,能使美國國領域曾增加一倍——幅員南臨墨西哥灣,北達加拿大,東起密西西比河,西至洛磯山脈——的提議感到十分訝異。土地價格低於每英畝三美分(每平方公里七美元)。雖然價碼超出門羅和李維頓的許可權,但是他們知道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便當機力斷,接受了拿破崙的提議。
《路易斯安納購地條約》要求美國分兩次付款:首筆六千萬法郎(1125萬美元)於1803年4月30日付款;第二筆為兩千萬法郎(375萬美元),並順便解決美國公民先前對法國索賠之爭紛。(法國已於《1800年公約》(Convention of 1800 )承諾賠償美方在1798-1800年美法準戰爭中的損失。)這筆錢使得拿破崙龐大的軍費更加充裕,並加大強他征服歐洲的企圖。於1805-1807年之間,拿破崙擊敗了奧地利和普魯士而成為歐洲的霸主。
美國國內異議
當時美國國內也有反對路易斯安納購地的陣營。聯邦黨(Federalist Party )極力反對購地案,並認為與英國維持密切關係比和拿破崙友好重要。聯邦黨辯稱購地案是違憲,而且美國付出巨額的代價換來的只是和西班牙一場戰爭。聯邦黨並擔心西部新公民會威脅東海岸(Atlantic Seaboard)各州政治勢力——引發西部農民與新英格蘭商賈之間衝突。1904年路易斯安那購地100周年世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