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海樂,女,1985年生,黑龍江七台河人,法學博士。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海樂
- 出生地:黑龍江七台河
- 出生日期:1985年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WTO法、國際投資法、國際貨物買賣法
人物經歷,開設課程,承擔課題,獎勵記錄,主要論文,
人物經歷
2002-2006年,外交學院國際法系(本科)
2006-2008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碩士)
2008-201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博士)
開設課程
國際私法;國際貨物買賣法
承擔課題
教育部社科基金“海外投資利益保護視角下的我國國家安全制度構建研究”(2017年立項),在研
吉林省社科基金“吉林省汽車產業國際化的法律風險防範”(2014年立項),已結項。
獎勵記錄
1.吉林大學第三屆“中青年教師雙語教學大賽”三轎危等獎(2014年)
2.第十七屆“安子介國際貿易研究獎”學術鼓勵獎(2012年)
3.論文《論貿易救濟措施對資源密集型產品的適用》獲商務部“集成創新,全球視野:尋找競爭優勢新源泉”徵文三等獎(論文類)(2011)
4.論文《中美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中的貿易權爭端與對策》獲商務部第六達獄廈兵屆中國貿易救濟與產業安全研究獎二等獎(2010)
5.論文《論<反傾銷協定>第17.6(ii)條與美國Chevron規則的異同》獲商務部第五屆中國貿易救濟與產茅乘請甩業安全研究獎三等獎(2009)
主要論文
1.國家安全還是國家利益——美澳外資審查比較研究對我國的啟示[J].國際經貿探索,2018,34(06):109-120.
2.國際法治視角汗漏糠下的BIT“聯合解釋”問題研究——以中國締約文本為切入點[J].現代法學,2017,39(02):146-154.
3.論投資爭議中國家安全問題的司法審查[J].武大國際法評論,2016,19(01):288-306.
4.論國際投資協定再談判的“政策空間”之爭[J].國際經貿探索,2016,32(07):99-110.
5.競爭中立還是競爭禮讓——美國對華反補貼中的國有企業歧視性待遇研究[J].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16(04):117-127.
6.論中國“非市場經濟因承腳享素”在2016年後的轉化——以歐盟對華反傾銷為例[J].華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17(06):83-88.
7.論國有企業“政府權力”認定的同源異流——國家責任、國家豁免與反補貼實踐比較研究[J].人大法律評論,2015(02):348-375.
8.論外資併購國家安全審查中的投資者保護缺失——以三一集團訴歐巴馬案為視角[J].現代法學,2015,37(04):139-147.
9.論美國鍵捆紙對華反補貼“不利可得事實”規則的濫用——以兩起新能源反補貼案為例[J].國際商務研究,2014,35(06):53-61.
10.一國一稅:告別還是再會?——“歐盟緊固件付講灶案”執行效果評析[J].武大國際法評論,2014,17(01):109-121.
11.澳大利亞對華反傾銷中“特殊市場情況”的濫用[J].國際經貿探索,2014,30(06):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