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成姦殺案,發生於清朝乾隆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成姦殺案
- 發生地點:陝西
- 發生時期 :清朝乾隆年
- 涉及人物:趙成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清朝乾隆年間。陝西山陽縣民趙成系無賴之徒,晚年更加惡毒兇殘,威逼辨剃危嬸其兒媳與其作奸。兒媳心中不願,便與其夫趙友諒遷往他處。趙成打聽到兒子的下落,跟蹤而去,並拿著禮物拜訪兒子新居的舊友牛廷輝。牛廷輝邀嚴七作陪款待趙成循元臭,席間嚴七與牛廷輝攀談。牛告訴嚴,他近賣驢兩頭,得銀協仔主三十兩,十兩已作修房買米之用,二淚兆十兩存於家中。趙成便心生奸計,欲謀財害命,嫁禍其子,達到與其兒媳私通的目的。遂與暴徒孫回密謀,許以銀兩和兒媳為代價,叫他殺詢腿永死牛廷輝。孫回便以計行事,殺死牛廷輝一家,並擄走銀兩,並告官為趙友諒所為。官府捉拿趙友諒後,因證據不足,一直未能定案。後趙成院屑婆歡得意忘形,遭到其兒媳的詛咒。縣捕役見情捉拿趙成,用燃燒毒煙燻烤的方法使其招供。按當時法律,趙成一家應全部抵命,按察使和巡撫念其子趙友諒孝順,故在卷中夾一字條,為其開脫。最後,皇上聖諭:“趙友諒情似可憫,但趙成兇惡已極,這等人踏放姜豈可給他留有後代,趙成立即凌遲處死,其子友諒可加宮刑,滿百日後,充軍到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