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紅案

趙志紅案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警方認定18歲的呼格吉勒圖是兇手,僅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於5天后執行。2005年,轟動一時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當年這起“4·9”殺人案。2015年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罪並罰,對趙志紅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3000元,同時,判決趙志紅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總計102768元。宣判後,被告人趙志紅在抗訴期內書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15年4月14日上午9時,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審被告人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抗訴)一案。2015年4月30日9時,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抗訴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維持死刑判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志紅案
  • 一審判決:死刑
  • 最終判決:死刑
  • 罪名: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罪
  • 案發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
  • 案發時間:1996年4月9日
  • 兇手趙志紅
案件簡介,一審判決,二審庭審,最終判決,

案件簡介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捲菸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
趙志紅
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嫌犯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因“一案兩凶”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圖已因“4·9”女屍案被槍決。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趙志紅案,因趙志紅當庭指出檢察機關的控訴漏掉了1996年那起強姦殺人案,庭審暫停。此後,趙志紅案再沒有開過庭,直至呼格吉勒圖案的再審出現轉機。
2005年趙志紅落網後,呼格吉勒圖父母持續9年上訪。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因此案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已經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此案的再審將實行不開庭審理,採取書面審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圖家屬送達再審判決書,並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布,經對“4·9”女屍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
2014年12月18日,媒體發布訊息稱,呼格吉勒圖案特偵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據悉,1996年,呼格吉勒圖案發生時,馮志明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特偵組組長。
呼格案再審改判無罪後,內蒙古高院日前已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呼格吉勒圖父母國家賠償金總計2059621.40元。2015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領到賠償金。

一審判決

2015年1月5日,該案由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中故意殺人、強姦罪部分法院採用了不公開審理,因此,一些細節尚不得而知。
根據法院安排,5日進行的庭審分為兩部分,上午公開審理趙志紅涉嫌的盜竊、搶劫犯罪部分。下午才開始不公開審理“4·9”強姦、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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