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警方認定18歲的呼格吉勒圖是兇手,僅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於5天后執行。2005年,轟動一時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當年這起“4·9”殺人案。2015年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罪並罰,對趙志紅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3000元,同時,判決趙志紅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總計102768元。宣判後,被告人趙志紅在抗訴期內書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15年4月14日上午9時,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審被告人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抗訴)一案。2015年4月30日9時,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抗訴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維持死刑判決。
趙志紅
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嫌犯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因“一案兩凶”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圖已因“4·9”女屍案被槍決。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趙志紅案,因趙志紅當庭指出檢察機關的控訴漏掉了1996年那起強姦殺人案,庭審暫停。此後,趙志紅案再沒有開過庭,直至呼格吉勒圖案的再審出現轉機。
2005年趙志紅落網後,呼格吉勒圖父母持續9年上訪。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因此案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已經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此案的再審將實行不開庭審理,採取書面審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圖家屬送達再審判決書,並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布,經對“4·9”女屍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
2014年12月18日,媒體發布訊息稱,呼格吉勒圖案特偵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據悉,1996年,呼格吉勒圖案發生時,馮志明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特偵組組長。
呼格案再審改判無罪後,內蒙古高院日前已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呼格吉勒圖父母國家賠償金總計2059621.40元。2015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領到賠償金。
2015年1月5日,該案由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中故意殺人、強姦罪部分法院採用了不公開審理,因此,一些細節尚不得而知。
根據法院安排,5日進行的庭審分為兩部分,上午公開審理趙志紅涉嫌的盜竊、搶劫犯罪部分。下午才開始不公開審理“4·9”強姦、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