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越城區人事勞動局是越城區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區人事勞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為:(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才開發、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匯總上報全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進人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區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越城區
  • 類別:政府部門
  • 所在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事綜合管理科,就業和社保科,勞動關係科,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專和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開展就業援助,促進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農村勞動力就業再就業;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五)協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完善。(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紹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九)負責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及家屬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按照上級政策,積極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十一)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安置意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公務員績效考核工作。(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培訓計畫,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三)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政策、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檔案處理、政務信息綜合管理、文秘檔案工作、保密保衛工作、後勤保障工作和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綜合辦理來信來訪、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編制、人事、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評聘、組織政策理論學習和黨風謙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局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局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諮詢與普法工作,指導本系統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負責開展對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做好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參與群體性事件的調解和處理。

人事綜合管理科

負責全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承擔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的招錄、流動調配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登記管理制度;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辦法,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人員的巨觀管理與服務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和巨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審核工資發放範圍和工資總額並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全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有關活動;執行國家、省、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調(遷)家屬的安置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和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辦理區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機關中全國、省部級及市級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推薦工作。

就業和社保科

擬訂就業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創業帶動就業政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工作平台建設,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協調解決農民工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組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負責管理企業在職職工、社會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全區公共實訓基地;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各項政策規定,協助市社保部門做好養老保險管理工作;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基本政策,承擔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勞動關係科

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察及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進行指導;執行勞動關係和諧城區建設工作;指導基層勞動監察工作和基層勞動監察中隊的隊伍建設;負責企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相關工作;指導開展系統的平安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參與群體事件的調解和處理;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履行相關行政審批職能;負責來信來訪處理工作;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工作。

下屬單位

越城區人才市場,主要是舉辦各種形式的人力資源交流,為行政和企事業單位引進各種人力資源服務。
越城區勞動監察大隊,主要是開展全區企事業單位勞動用工情況的監察檢查,依法處理各種勞動用工事件。
越城區人事勞動仲裁院,主要是開展人事勞動糾紛事件的仲裁,依法公正地協調、仲裁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越城區人才中心,主要是負責全區人事勞動考試培訓工作,指導下屬考試培訓機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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