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保險制是共同保險中保險人對導致保險標的的損失進行責任分攤的一種方式。
超過保險制是共同保險中保險人對導致保險標的的損失進行責任分攤的一種方式。
超過保險制是共同保險中保險人對導致保險標的的損失進行責任分攤的一種方式。投保超過保險,在約定危險導致保險標的物損失時,可以按倘若在沒有本保單的情況下,從其他保險公司獲得賠償; 承保超過保險的保險公司只賠償其他保險公司賠償...
現收現付制 在現收現付模式下,按需制定繳費水平,當年在職一代的養老保險征繳收入全部用來支付已退休一代的養老金支出,以支定收,不留結餘。這一模式有以下優點:一是實行代際再分配可以較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有利於維護低收入者的利益...
就是社會保險待遇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為原則。這是由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確定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既要防止超出現實可能的過高標準造成國家財政、用人單位和個人負擔過重,又要避免有勞動能力的人過分依賴社會保險而妨礙其...
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對公眾的存款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存款保險作為一項金融業基礎性制度安排,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權益,促進金融機構健康穩定發展,維護金融穩定。2015年5月1日,《存款...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產生於新民主主義時期,並在以計畫經濟為特徵的社會主義時期獲得了迅速發展,突出反映了醫療經濟的公有制性質。國家運用計畫手段對醫療資源進行高度集中管理,以單一的行政手段對醫療資源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各個環節...
雖然有些保險公司不設定代理人而直接向要保人出賣保單,但絕大多數商業保險公司都以代理制為其展業的主要方式。基本作用 1.保險代理有利於溝通保險需求方與供給方。通過保險代理人,保險人能夠更直接地與市場接觸,擴大市場交換行為,從而...
如何理解勞動能力鑑定兩級終局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對該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
隨收即付制 隨收即付制度是指當期所收保險費用於當期的給付,使保險財務收支保持大體平衡的一種財務制度。除養老保險項目外,一般社會保障項目都是採用的這種財務制度。養老保險採用這一制度有利有弊。隨收即付制度最大的優點是費率計算...
如何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納入到養老保險體系中來,關鍵在於對其進行有效的激勵。在激勵機制設計方面,各地財政既補“入口”,又補“出口”。山東省青島市規定,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 55元,對於繳費超過 15 年的,每超過一年加發...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生育...
《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是為建立健全個人保險實名管理制度,規範保險業務行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行政...
“退休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已廢止。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