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馬承受

走馬承受

宋代差遣官名。全稱“都總管司走馬承受公事”,為路級監察官員。

北宋初隸轉運司,後隸帥司,崇寧中不隸帥司,南宋建炎元年復隸帥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走馬承受
  • 拼音:zǒu mǎ chénɡ shòu
  • 類型:官名
  • 時間:宋
職源及沿革,職掌,品位,編制,簡稱及別稱,

職源及沿革

北宋初年,於河北、河東、陝西、川、峽等路設定走馬承受並體量公事,差遣名為“轉運司承受公事”,隸屬轉運司。
真宗朝改隸經略、安撫、都部署司。
英宗治平年後,以“某路都總管司走馬承受公事”為名。
徽宗政和六年七月十三日,改諸路走馬承受公事為廉訪使者
靖康元年正月十六日,復稱走馬承受公事
南宋紹興三年十一月五日,罷置。

職掌

為皇帝特派,身份公開的特務。初期僅密察將帥的言行舉動,不涉它事。後負有監察本路將帥、人事、物情、邊防及州郡不法事之責,“事無巨細,皆得按刺”。每年一次赴闕直達奏事。如有邊警急報,不時馳驛上聞。並許風聞言事。

品位

以內侍官或三班使臣以上武官充任。差遣品級在正七品上,序位在轉運使、副使、判官、提點刑獄、提舉學事、常平官之下,通判之上。位卑權重,所謂“均體使華”“幾廁監司之列”。

編制

諸路一至二員。置雙員處,一員內侍,一員武臣。

簡稱及別稱

以內侍官充任者,稱走馬承受公事內臣;以武臣三班使臣充任者,稱走馬承受公事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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