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 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 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四)按要求牽頭建立與上級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的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政府應對事故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赤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管理我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街道)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按規定負責全市消防工作,組織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防控、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指揮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依法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承擔市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產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目標管理、機關文電、機要、會務、督查、文書檔案、機關後勤、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擬訂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禁毒、反恐、信訪維穩、綜治工作;負責編報本部門預決算報告,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和審計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群團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宣教信息股。承擔政策研究相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網路宣傳、輿情應對工作,開展公眾安全知識普及和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工作;監督指導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依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律顧問相關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政協提案、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社會安全培訓中介機構資質審查備案;負責應急管理教育培訓、法制教育、執法證申報、“網際網路+執法”系統管理,建立執法人員庫。
(三)安委辦工作股。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承擔市安委會及辦公室文電、機要、會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畫,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工作責任,對各級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分析評判;負責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綜合性規範性檔案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相關規定;負責全市安委會全體(擴大)會議及安委會相關專題會議的籌備、組織等相關工作,負責相關材料的撰寫、收集、印發等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各級黨委政府、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根據各級黨委政府、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履職情況提出警示約談建議,負責警示約談的組織實施及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督辦,相關情況及時上報市委、市政府;負責牽頭對各級各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的考核、巡查等工作;負責配合組織部門安全生產高質量考核工作的實施;負責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遵義市安委會對我市安全生產考核的迎檢準備、統籌部署、資料收集、文稿撰寫等工作;負責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掛牌督辦、跟蹤整改、複查銷號等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上級有關部門交辦問題整改情況的督查督辦;牽頭平安赤水、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相關工作;負責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班工作。
(四)綜合監管股。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監督、評估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承擔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負責企業“雙控”體系運用管理;負責編制全市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道路運輸、建築施工、公路、水運、農機漁業、教育體育、林業、文化旅遊、特種設備和食品藥品、衛生健康、城鎮燃氣、自然資源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
(五)安全監管股(危化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股、安全生產基礎股)。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等領域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監督指導相關行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三同時”工作;負責建立全市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評估認證機制,負責對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建檔和監測監控工作;組織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煙花爆竹行政許可;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工作;負責監管行業“網際網路+執法”系統錄入。
(六)應急管理股(應急總指辦、防災減災辦、防汛抗旱辦、森防辦)。承擔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建立區域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承擔應急事故、自然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措施建議,推動落實應急重點工程建設;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統籌編制赤水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銜接駐赤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災減災工作。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地災防治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指揮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工作,組織和指導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等工作。承擔市級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七)應急救援中心。承擔全市自然災害信息收集、統計、分析、上報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災害救助、救災捐贈等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推動落實、指導協調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和管理;承擔中央和省下撥、市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牽頭組織市內重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和後勤保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指導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救災工作機制。
(八)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全市範圍內安全生產(不含煤礦安全)、防震減災、應急救援等應急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及跨鄉鎮及重大複雜案件、上級交辦案件的查處;承擔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九)應急救援中心監測預警股。承擔城鎮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台建設、監測、監控、管理、應急值守、信息反饋等工作;承擔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楊武:赤水市應急管理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