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交通局主持赤水市全面的交通建設、交通安全規範、交通運輸規劃、交通建設監督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交通局
- 行政歸屬:國家機構
- 局長:曾祥飛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起草全市交通運輸業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和監督實施;參與擬定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有關措施意見並監督實施;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省、市、縣四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以及交通建設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運(城市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市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運輸、汽車站場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公路通行費等交通規費徵收稽查和審計監督工作。
(七)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的運行監測、協調和車輛(船舶)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歸口管理公路、水路的收費站(卡)和車輛超限運輸檢測站點的設定及收費,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公路聯網收費、拆分工作。
(八)指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試和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協助開展船舶工業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市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培訓市場的行業管理;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行業管理、道路運輸行業從業人員培訓。
(十)執行交通運輸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廣交通運輸科技新技術、新產品,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職業技術教育。
(十一)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等事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曾祥飛: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紀檢監察工作。
晏 鵬: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赤水市地方海事處處長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主持海事(航務)處全面工作,分管水上項目建設、水運企業,聯繫赤水輪船公司、市航運公司、市裝卸公司。
雷友富: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工程財務、脫貧攻堅(全面小康)、招商引資、發展改革與統計、生態環保等相關工作。具體分管:局基本建設科、工程質監站、交通攻堅辦。
袁小松: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交通運輸項目發展規劃和項目申報審批、公路管養、路政執法和超限運輸治理、旅遊等相關工作。
具體分管:局綜合規劃科(交通戰備辦)、公路管理所(路政大隊)、葫市超限治理站。
晏光強: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信訪維穩、創文、綜治、禁毒、武裝、汽車站場建設、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政務服務、機關財務、項目管理費使用等相關工作。具體分管:安全監督科、財務審計科、運管局、客運站。聯繫赤水汽車運輸公司、遵運集團赤水公司,其他交通運輸企業。
陳訓書: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協助晏光強分管的工作。
吳紹權:交通運輸局副科級幹部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法制、機關管理、統一戰線、衛生與計生、檔案、創衛、工青婦、關工委等群團工作。具體分管局辦公室、宣傳法規科。
局領導班子成員管行業必須管黨風廉政、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保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機關安全等工作;負責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市交通運輸局辦公自動化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人事管理和黨群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技工考評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交通運輸局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承辦統戰、出國(境)審查、社團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宣傳法規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交通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交通運輸業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交通運輸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承辦交通運輸業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審批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文化宣傳、信息化管理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日常工作和交通運輸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交通戰備辦公室)
承擔交通運輸業發展戰略研究和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交通建設大中型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重點工程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戰備、交通環保、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業統計等工作;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實施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技術引進和開發、推廣套用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四)基本建設管理科
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定公路及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及水路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承辦勘察、設計、施工、工程諮詢監理單位的資格審核及管理工作;承擔大中型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設計、施工設計圖審核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
擬定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非稅收入、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審計及監督工作;辦理審計機關和上級內審部門交辦的審計事項;負責對全市交通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內審人員的業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六)安全監督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工作;擬定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對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信訪維穩和突發性事件處理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突發事件處理和應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