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紅山區商務局

赤峰市紅山區商務局

赤峰市紅山區商務局是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峰市紅山區商務局
  • 辦公地址:紅山區橋北釣魚台路20號 
  • 所屬單位: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赤峰市紅山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例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赤峰市有關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紅山區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流通體制改革意見,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區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措施、辦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職責;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單用途預付卡、汽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擬訂全區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口計畫管理。
(七)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按法法規和規定許可權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際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制定落實國家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根據授權代表紅山區人民政府處理涉外經貿事宜和區域間經貿關係中的的重要事務。
(十)組織實施我國加入世資組織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易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負責產業損害和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的建設,協助完成涉及紅山區的經貿談判等工作。
(十一)負責紅山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按法律法規和規定許可權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就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紅山區對外援助工作管理職責,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國際組織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政策、法規,指導和管理紅山區吸收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定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按法律法規和規定許可權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審批和申報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赤峰市有關糧食流通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
(十四)根據國家、自治區和赤峰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精神,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
(十五)承擔全區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政策性糧食和軍糧供應與管理。
(十六)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定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油質量標準的實行、糧油質量檢測和糧食價格的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全區糧食流通科技進步和新技術推廣;指導企業建設優質糧油生產基地,促進農村種植結構的調整;負責全區糧食產業化工作,推進糧食產業化進程。
(十九)承擔全區地方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制定區本級儲備糧油調運輪換和倉儲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部門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油和區本級儲備糧油的規模、總體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倉庫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承擔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十一)指導全區糧食行業財會工作,監督檢查政策性資金補貼到位和使用情況;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二十二)承辦紅山區人民政府和赤峰市商務局、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管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財務管理、固定資產、辦公用用品的管理;負責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區紀委派駐商務局紀檢組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工作;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重要課題的調研,綜合掌握局機關黨務、行政、業務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起草局內上報的綜合材料和政務信息,承擔上級主管局開展的各項重點工作;協助有關股室做好綜合執法工作。
(二)市場管理和商務執法監察股
研究提出健全規範全區市場體系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推進農村市場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全區重點商貿項目的調度、協調和推進工作,擬訂全區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規章制度,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區內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和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辦法措施;擬訂和組織實施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內貿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規劃;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上級商務部門對口下達的市場體系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業務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檢測和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整意見,組織和協調解決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的相關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菜籃子”工程建設;組織指導規範零售、批發、餐飲、住宿、國內展覽、必需品供應、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等行業的管理;承擔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和全區重點經濟指標的統計上報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商務行政執法協調與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運行工作;負責成品油市場監督和年審工作;負責汽車銷售管理工作;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負責市場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查劣打假,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受理商務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商品質量及價格管理工作。
(三)對外貿易管理股
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赤峰市對外貿易及進出口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下達年度進出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進出口產品的巨觀管理和監控分析;承擔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品牌發展資金、最佳化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結構資金等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地區出口退稅稽核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紅山區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覽會等貿易促進工作;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紅山區吸收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定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配合市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配額許可證制度;依法管理外商投資項目契約審批、備案和備案確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全區進出口企業的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
(四)糧食管理股
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有關依法行政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對地方儲備糧油的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承擔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執法外部協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及相關備案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研究制定全區糧食流通基礎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物流項目的審核、申報等工作;監督檢查項目建設進度、質量等事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項目驗收工作;負責全區糧食產業化經營工作;負責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區糧食企業技術改造科技進步、品牌塑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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