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水利事業發展中心

赤峰市水利事業發展中心為赤峰市水利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相當於副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峰市水利事業發展中心
  • 主管單位:赤峰市水利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編制數,

主要職責

(一)參與擬訂編制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水利綜合規劃以及水利事業發展有關的各類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
(二)承擔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建設方案等有關報告和方案的技術支撐工作。
(三)承擔水資源、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農牧水利、水土保持、河湖治理和水權收儲轉讓工作的研究、分析、測算等技術支撐和行政輔助。
(四)承擔全市水利行業相關技術的研究推廣、諮詢服務和交流引進等工作。承擔水資源保護與高效利用、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水利工程技術、節水技術、防災減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河湖管理、智慧水利、水利經濟等涉水領域的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
(五)承擔全市水土保持綜合防治、水土流失調查、監督管理、動態監測、考核評價等技術支撐工作。
(六)承擔全面推進河長制、湖長制提供行政輔助和技術支撐工作。
(七)承擔全市節約用水和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技術支撐工作。
(八)完成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赤峰市水利事業發展中心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中心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文秘綜合、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承擔編制全市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全市水利計畫執行、資金管理等相關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法律法規普法宣傳等行政輔助工作。
(三)技術審查科。承擔規劃、建議、可研、初步設計、施工圖、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等有關報告和方案審查的技術支撐相關工作;承擔政務服務審批有關技術支撐工作。
(四)工程建設運行技術科。承擔水庫、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技術支撐工作;參與擬定全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規劃編制;承擔水庫大壩、水閘登記和安全鑑定的技術支撐工作。
(五)水資源技術科。承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取水許可、取水計畫、水量分配、水資源有償使用等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資源承載和保障能力分析、水資源評價、地下水開發利用、水權收儲轉讓與交易等技術支撐工作;承擔節約用水及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技術支撐工作。
(六)農牧水利技術科。參與擬定全市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規劃編制工作;承擔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區和灌排泵站工程、小水電工程建設與改造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農田灌溉有效利用係數測算、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技術支撐工作。
(七)水土保持技術科。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土保持規劃監督實施和考核評估、水土流失調查、動態監測預報的技術支撐工作。
(八)河湖技術科。協助做好市河長辦日常事務性工作和河長制考核的輔助工作;參與擬定全市河湖治理等有關規劃編制;承擔河流、湖泊及河道管理的技術性、輔助性、服務性工作。
(九)科學技術科。承擔全市水利行業相關技術的研究推廣、諮詢服務和交流引進等工作;承擔水利信息化項目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涉水領域的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承擔國家級水利灌溉重點試驗站工作。
單位黨組織。負責黨建、紀檢、群團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機構編制數

赤峰市水利事業發展中心事業編制70名,機動編制15名(適時收回)。領導班子職數4名(1正3副),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9名,其中正科級10名(含專職黨務工作環節領導指數1名)、副科級9名。
赤峰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轉企後,暫保留相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待遇,由赤峰市水利事業發展中心代管,過渡期結束後編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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