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寶山區民政局

赤峰市元寶山區民政局

赤峰市元寶山區民政局,掛赤峰市元寶山區民政局牌子,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峰市元寶山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元寶山區平莊鎮哈河街東段民政局辦公樓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落實民政行業標準。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區本級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區社會救助(不含醫療救助,下同)措施和標準,統籌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執行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進基層民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相關政策,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組織落實殯葬管理政策和服務規範,指導殯葬服務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組織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 組織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 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組織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相關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民政系統的社會(兒童)福利院、敬老院、殯儀館、福利企業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負責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區自然資源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會同區自然資源分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和赤峰市元寶山區行政區劃圖。
  3、與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承擔為國家集中供養的重點優撫對象優先提供服務保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在機構養老的重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檔案管理、安全保密、信訪接待、政務公開和辦公自動化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規範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民政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退休人員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社會救助股。貫徹執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擬訂相關措施和標準,負責相關社會救助的審批及救助資金髮放,指導基層社會救助工作。承辦中央、自治區、市、區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
(三)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股。貫徹執行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開展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措施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貫徹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督,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貫徹執行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活動管理辦法,組織指導慈善、捐贈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登記、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措施,指導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擬訂相關措施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兒童福利待遇的審批、發放及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兒童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區劃地名和社會福利股。負責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及邊界爭議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審定標準地名出版物。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相關措施,承擔殘疾人社會福利相關工作,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審批發放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民辦養老機構的監管,承擔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報批工作,負責高齡補貼等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群團等工作。

二級單位

  (一)赤峰市元寶山區民政事業發展中心。掛赤峰市元寶山區慈善總會秘書處牌子,為區民政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股級。
  主要職責是:
  1.為區民政局履行職責提供相關支持保障服務,負責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台建設和維護,準確核定社會救助家庭收入及財產,實現社會救助對象精準認定。
  2.負責全區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匯總與上報,承擔資料庫維護管理工作。
  3.負責全區享受老齡津貼、“三民”補貼信息匯總與上報,承擔資料庫維護管理工作。
  4.承擔赤峰市元寶山區慈善總會日產工作,負責全區慈善捐助捐款的接受、分配、統計和信息發布,開展安老、扶孤、助殘、助醫、助學等各種慈善捐助公益活動,協助開展救災賑濟和儲運、發放捐助物資,同其他地區慈善公益組織聯繫合作,醜話說是各類慈善項目。
  5.承擔全區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工作。
  6.承擔全區社會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7.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赤峰市元寶山區婚姻登記中心。為區民政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股級。
  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民法典》《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等法律法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依法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件,對婚姻登記當事人嚴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管理。
  3.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婚姻登記檔案的立卷管理和移交,姻登記檔案安全、登記信息安全、信息保密等工作。依法依規協助相關部門和個人做好婚姻檔案的調取工作。
  4.依法開展婚姻輔導、婚前輔導、離婚疏導和結婚頒證等服務工作。
  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推進移風易俗、婚俗改革,倡導簡約適度的婚俗禮儀,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弘揚傳統家風家教家訓文化。
  6.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赤峰市元寶山區社會福利院(以下簡稱:區社會福利院),掛赤峰市元寶山區養老服務中心牌子,為區民政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股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區內城鎮“三無”人員(即: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法定扶養義務人喪失勞動能力而無力撫養的公民),農村“五保”人員(評定條件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的養護、醫療、臨終關懷和喪葬服務工作。
  2.承擔全區社會化養老服務工作。
  3.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赤峰市元寶山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掛赤峰市元寶山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牌子,為區民政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股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離家在外、自身無力解決食宿、正在或即將處於流浪或乞討狀態的人員,包括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人員和生活無著的乞討人員提供救助服務。主要對受助人員生活救助、尋親服務、醫療服務、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聯繫救助對象親屬、查找受助人員身份信息、協助或接送受助人員、提供乘車憑證等;開展街面巡查街頭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工作;為無法查清身份信息的長期滯留人員給予落戶安置。
  2.開展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線索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跟蹤回訪、臨時監護、生活照料、心理疏導、法律援助等。
  3.為遭受家庭暴力人員提供臨時庇護。
  4.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赤峰市元寶山區殯儀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殯儀服務中心),為區民政局所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股級。
  主要職責是:
  1.宣傳貫徹執行中央及地方殯葬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在區民政局的監管指導下獨立開展經營和服務工作。
  2.承辦遺體運輸、存放、火化及骨灰暫存等項殯葬業務。為喪家提供殯儀服務場所、設施及殯葬用品。
  3.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區殯儀服務中心黨組織認真履行黨章等黨內法規明確的職責任務,增強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在本單位貫徹執行。

現任領導

局長: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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