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赤峰市元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赤峰市元寶山區人社局,掛赤峰市元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牌子,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峰市元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元寶山區平莊鎮內環北路中段 
  • 性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單位,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開發規劃,組織擬定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措施,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指導實施全區相關標準,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全民參保計畫,按國家要求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建立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機制。
  (八)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規範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 組織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實施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工作人員離退休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承擔會議組織、綜合文稿起草、文電處理、制度建設、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信息統計、後勤保障、幹部管理、退休人員、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改革推進,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發布及輿情監控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督查,協調信訪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就業促進股。負責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組織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落實失業保險發展規劃、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規章、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規劃、建立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大師工作室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審批和管理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初級、中級)。落實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鑑定。依法制度、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落實人才開發政策,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和重大人才項目活動,開展國際和區域人才交流與合作。負責政務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牽頭組織實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內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和服務平台建設。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風建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綜合法規、普法及法治建設工作。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推薦和培養工作。負責專業技術崗位設定、專業技術人員聘用,承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組織工作。落實專業技術資格和考試制度,負責相關考試違紀人員處理。
(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及工勤人員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調配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等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開展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年度統計工作。
(五)勞動監察股。貫徹執行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落實勞動監察制度,組織和督辦有關重大案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落實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有關實施規範,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區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工作。對全區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進行網上審核備案,落實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政策執行情況,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落實國家、自治區勞動標準,審核批准企業實施特殊工時制度。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制度,規範勞動用工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七)社會保險股。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業)年金政策,螺絲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審核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訂農民社會保障措施,承擔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退休審批工作。負責特殊工種申報工作。負責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全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工資基金審理和人員工資確定、審核、備案工作。落實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發放政策,負責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工作。
(八)工傷保險股。落實有關工傷保險政策,組織實施全區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康復等工傷保險管理辦法,附贈全區各類用人單位工傷認定,組織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對全區工傷協定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九)基金資金監管股。完善並落實就業。、社會保險相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開展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人才開發基金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違紀案件。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運營實施監督,開展社會監督,受理投訴舉報。負責機關及所屬各單位預算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十)人事檔案管理股。負責全區事業、工勤編制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二級單位

  (一)赤峰市元寶山區就業服務中心。掛赤峰市元寶山區就業服務中心牌子,為區人社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和信息發布工作。
  2.承擔全區農牧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參與擬訂並落實全區農牧業富餘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農牧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發展規劃。
  3.承擔青年就業創業政策、就業計畫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
  4.參與擬訂並落實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政策和發展規劃,承擔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服務工作。
  5.落實城鄉勞動者創業扶持政策,承擔創業擔保貸款的業務經辦工作。
  6.參與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有關規定和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編制全區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開展失業預警監測,承擔參保企業失業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7.承擔人力資源市場運營工作。組織各類公益性人力資源招聘會、交流大會、博覽會等。承擔招聘考試、失業登記、求職登記、職業介紹、推薦就業工作。
  8.承擔就業的有關數據統計、處理和分析,制定就業信息網路發展計畫,開展全區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承擔人力資源狀況調查工作。
  9.承擔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和專項職業能力的鑑定、認定、考核,全區技能人才評價,技能人才評價資料庫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開展全區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教學教研和師資隊伍建設,開展全區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10.協助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日常工作。
  11.完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赤峰市元寶山區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為區人社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和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務工作。
  2.負責全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工作。
  3.負責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的工傷保險服務工作。
  4.負責全區養老、工傷保險參保擴面、繳費核定、基金征繳、個人賬戶管理、保險關係轉移、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正常退休初審和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審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審核、發放、調整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以及工傷保險待遇的審核發放工作。
  5.負責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稽核審計制度、統籌基金超支預警報告等制度,確保基金安全、有效運轉。
  6.完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赤峰市元寶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區人社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股級。
  主要職責是:
  1.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職責提供相關支持保障服務,宣傳貫徹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調解裁決許可權範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承擔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相關法律法規諮詢工作。
  2.承擔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統計分析報表等工作。
  3.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檔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4.完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赤峰市元寶山區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區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檢查區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
  3.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同時行使就業、社保涉及執法監督部分的職能。
  4.負責有關統計報表及信息管理工作。
  5.完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邱海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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