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民政局

赤壁市民政局主要職責是:

(一) 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戰略規劃,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 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主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孤兒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分配省、市下撥的保障金,組織檢查、監督保障金的落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壁市民政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址:湖北赤壁
  • 職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
(三) 主管老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指導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四) 主管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承辦全市性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及其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團行政複議;指導市內社團登記管理工作。
(五) 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查處其違法行為;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行政複議;指導市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六) 主管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施行國家有關優撫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管理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工作,承辦革命烈士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特等、一等傷殘軍人的安置與供養和義務兵優待統籌工作;指導烈士陵園和烈士紀念建築物、光榮院的建設與管理;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七)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復退軍人的安置法規和政策;負責軍供站建設工作;指導退伍兵自謀職業,負責其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費發放工作;組織、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市復員退伍軍人安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 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指導軍休所的建設、管理工作及各項經費的下撥和監督使用,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九) 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和統一發布災情,組織緊急轉移、搶救、安置災民;負責扶貧濟困經常性捐贈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及其款物的接收工作;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負責救災扶貧周轉金的發放、回收和管理,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救災捐贈物資儲備。
(十) 主管城市社區建設工作,負責社區工作及社區建設方針政策和規章的貫徹實施;指導和推動全市社區建設服務社會化體系的建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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