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文化和旅遊局

赤壁市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負責赤壁市文化和旅遊等工作,是赤壁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壁市文化和旅遊局
  • 外文名:Chibi Culture and Tourism Bureau
  • 辦公地址:赤壁市文化大道328號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規範簡稱:文化和旅遊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政策措施,起草有關文化和旅遊工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事業及相關領域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融合發展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工作,指導規範全市重點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廣播電視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市文物保護、搶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初審、監管。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全市文物科技保護和科研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九)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產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產業發展。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業監管,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統一行使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市場領域的執法職責,並承擔全市“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祝愛華
主持文化和旅遊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曾聯合
負責文物保護、非遺、市場管理和廣播電影電視工作,指導機關黨委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含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分管文物管理與非遺股、市場管理股、文化市場綜合執去大隊、博物館。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和清
負責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工作,牽頭全域旅遊創建、發展規劃、項目建設、文化旅遊業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產業統計和固定資產統計工作。分管產業發展股。聯繫旅遊協會和涉旅企業。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金祥
分管體育工作,負責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創建、健康促進示範創建、鄉村振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和駐村工作。分管體育股、體育館、少兒業餘體校,聯繫各社會體育協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莫嬌
分管機關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創建、綜合考評和機關管理,縣域文明指數、建議提案辦理、百名股長民眾評、防範金融風險,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編制管理、社會保險、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公共機構節能、城市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雙擁、社區工作,負責衛生健康、青年、婦女、老齡,分管深化改革、政務服務工作。分管法治、綜治(掃黑除惡)、信訪、檔案和保密工作,分管辦公室和赤壁名勝區管理局。
黨組成員 周志華
負責文化、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文藝工作、史志工作。分管公共服務和文藝股、圖書館、群藝館、歌舞劇團(百花演藝公司)各鄉鎮文化站、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聯繫各文化類社會團體工作。
黨組成員 姜琴
負責宣傳推廣、招商引資、信息報送、政務公開和輿情處工作。分管宣傳推廣與招商股。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檢查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信息綜合、政務公開、文明創建、信訪、綜治、調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衛健、駐村聯繫、後勤服務等工作。統籌協調建議提案辦理,起草全局性文稿和綜合性工作報告。負責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組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統籌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廣電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文化、旅遊、體育行業社會組織的監管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公共服務和文藝股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措施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負責公共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工作。指導圖書館、群藝(文化)館、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擬定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藝生產和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省、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文化的傳承普及和對外交流合作活動。指導、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指導和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藝術考級、藝術科學研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文物管理和非遺股
擬訂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規劃,負責世界文化遺產和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維修、利用規劃與項目管理。負責全市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管理監督。組織協調國家和省及市重點項目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實施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工程建設及監測等工作。負責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及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劃定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傳統村落中的文物保護工作。
擬訂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文物科技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利用工作,推動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陳列展覽、備案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藏品保護、修復定級、展示利用、信息公開和館際交流協作。負責國有收藏單位文物的登錄備案和文物流通管理。負責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產業發展股
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產業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文化和旅遊產業重點項目實施方案,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和旅遊項目建設。推進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廣電、體育產業與相關新型業態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負責文化和旅遊業、體育產業的統計和監測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技術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創建、評定及覆核,貫徹旅遊標準化,推進全域旅遊工作。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產品、商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
市場管理股和廣播電視股
負責行政審批的所有服務事項,承擔政務服務大廳(視窗)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工作;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的設立許可;非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設立備案;負責舉辦涉外(在非演出場所)、涉港澳台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初審;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初審;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娛樂場所申請從事經營活動等事項的初審工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設立審批的初審;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審核的初審;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設立的初審工作;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館)設施事項等研究審批工作;全市經營入境旅遊、國內旅遊業務旅行社備案。
負責起草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及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行業政策法規宣傳、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綜合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秩序。承擔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對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建設進行監督實施。監管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負責企業文化和旅遊行業設施與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安全保衛的檢查、指導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受理、協調、督辦市場舉報。
承擔全市“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的監管、指導工作。承擔全市廣播電視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的管理工作。
體育股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業餘訓練、科學選材和後備人才培養輸送工作。負責全市民眾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負責全市體育社會團體資格審查監督及業務指導。負責全市競技體育工作和體育科研工作。負責全市青少年業餘競賽管理,組織、指導、協調我市承接和舉辦的國際國內大型體育比賽和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組隊參加市、市級以上運動會和體育單項競賽。負責運動員、裁判員的技術等級管理。負責研究開發競賽資源,推動體育競賽工作社會化、科學化、規範化。指導和管理體育彩票銷售工作,規範體彩資金使用。
宣傳推廣與招商股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體育宣傳推廣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整體形象和文創產品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工作媒體宣傳。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和旅遊的整體形象宣傳推廣,及重點文化、旅遊和體育區域、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和體育節慶展會活動。組織協調開展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指導、促進公共服務品牌創建。承擔紅色文化旅遊相關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推介、信息收集、整理、篩選、發布和項目庫的建設,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資信息網路。負責信息報送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鹹寧市赤壁市文化和旅遊局(體育局)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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