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贛州市氣象局已形成了政、事、企三大塊格局。全市在職職工人數為221人,局本部在職職工81人。其中本科15人,大專51人,中專及以下155人。專業技術職稱結構:高工4人,工程師47人,助工107人,技術員36人。
近年來贛州市氣象局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首先在氣象業務現代化建設上取得了飛躍發展。大氣探測裝備由“七五”初期的PC--1500機發展到“九五”期間的586微機,取代了人工處理記錄和編報的歷史;701測風雷達實現了雷達跟蹤半自動化、測角測距自動化;新一代都卜勒天氣雷達取代了713測雨雷達;太陽輻射觀測實現了遙測自動化,取代了人工觀測的歷史。氣象通訊和氣象資料處理上,由“七五”初期的VHF高頻電話、天氣預報自動答詢系統到“九五”末期建成的氣象衛星綜合套用業務系統(即9210工程)和縣級PCVSAT系統,實現了衛星通訊為主,地面通訊為輔的新流程,極大地提高了氣象信息的傳輸量和傳輸時效。氣象計算機網路也逐步形成,由“八五”建設NOVELL網到“九五”期間建成的覆蓋全市各縣(市)的計算機區域網路(NT網),市、縣都結束了人工填圖(繪圖)的歷史,實現了計算機無紙化作業。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升,大大促進了贛南綜合
減災的能力。
氣象現代化建設的迅猛發展帶動了氣象業務建設快速發展,初步形成了由天氣監測、信息獲取、信息加工處理、信息服務四大子系統。天氣預報準確率逐年提高,日常天氣和災害性天氣預報準確率比“七五”分別提高8%和10%。目前,建立了氣象資料報表計算機業務流程;建立了市、縣級業務作業系統,完善了信息產品、決策服務產品的製作、分發、上星和上網的業務工作平台;數值天氣預報產品的解釋套用和SYBASE資料庫的開發利用極大的豐富了天氣預報,形成了長、中、短期、短時天氣預報和重大災害性天氣預報系列產品,並對章、貢兩江流域面定量降水預報、降水機率預報、暴雨洪澇指數預報、雷電和大霧災害預報、城市環境氣象指數預報和贛南柑桔氣象災害防禦預報等進行了研究,有的正在業務服務中套用。
氣象現代化和業務的發展使氣象服務步入對象多樣化、產品系統化、手段現代化、系統網路化的新格局。一是服務手段明顯改善。公眾天氣預報服務和決策服務的傳播手段由“七五”初期的電話、廣播、報紙等發展到“九五”期間電視天氣預報、“121”氣象自動答詢系統、氣象警報接收系統、氣象用戶服務終端、電話傳真和Internet網上建立“贛南氣象”“農村經濟信息網”等。二是服務領域不斷拓寬,服務內容不斷豐富。決策服務已涉及到防災減災、抗災救災、重要農事季節安排、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以及重大社會活動氣象保障等多個方面。三是服務效益顯著。準確的預報、及時的服務已成為各級黨政領導指揮氣象防災減災、抗災救災的重要決策依據,氣象服務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的作用越來越被各級政府重視,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在科技興農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氣象行政法制體系建設也不斷完善。1994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條例》,1999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頒布了《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1999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這標誌著氣象事業和氣象法制建設從此步入了新的重要里程。《氣象法》和《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頒布施行後,贛州市氣象局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工作,對外採取多方渠道強化氣象法制宣傳,短期內快速提高了社會公眾的氣象法制意識;對內一方面依法制定執法程式和規範法律文書,另一方面強化執法人員的素質培訓,切實提高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努力培養一支能勝任氣象行政執法工作的骨幹隊伍。2001年6月贛州市人民政府頒布了《贛州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規定》,有力的促進了全市防雷減災、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在此基礎上,市、縣兩級氣象主管機構還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逐步實現“跳出氣象管社會”的氣象社會化管理職能,依法開展了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天氣預報發布、防雷設施和氫氣球安全大檢查等氣象行政執法行動,提高了社會公眾的氣象法制意識。
機構職能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2、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畫;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3、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省氣象局和市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址
主要領導
謝銀水,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等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
周水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黨組書記分管政策法規、氣象科技服務。分管政策法規科,聯繫防雷裝置檢測檢驗所、氣象科技服務中心。
劉建文,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黨組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行政執法、安全生產、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離退休幹部管理。分管黨組紀檢組、局辦公室,聯繫執法支隊。
張智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黨組書記分管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基本業務、氣象服務、科研、人影、學會、應急管理。分管業務科技科,聯繫氣象台、大氣探測分中心、財務核算中心。
內設機構
贛州市所轄寧都縣、石城縣、瑞金市、會昌縣、于都縣、興國縣、贛縣、南康市、上猶縣、崇義縣、大余縣、信豐縣、龍南縣、全南縣、定南縣、安遠縣、尋烏縣等17個縣級氣象局。贛州市氣象局本部設辦公室、業務科技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黨組紀檢組5個職能科室;設財務
核算中心、氣象台、大探分中心、防雷中心、科技服務中心5個直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