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建寧,男,漢族,1975年11月出生,江西寧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10月參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23年7月21日,章貢區人民法院在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三審判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賴建寧受賄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建寧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5年11月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一審開庭,
人物經歷
1996年10月至1999年6月,江西省石油總公司信豐石油支公司人秘股股長;
1999年6月至2003年3月,歷任中國石化江西贛州石油分公司經理辦秘書、副主任;
2003年3月至2003年5月,中國石化江西贛州大余石油經營部副經理;
2003年5月至2004年8月,中國石化江西贛州大余石油支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經營部副經理(主持工作);
2004年8月至2006年1月,中國石化江西贛州贛縣石油經營部副經理(主持工作);
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中國石化江西贛州贛縣石油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營部經理;
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中國石化江西贛州石油分公司商業客戶部經理;
2009年10月至2015年3月,江西省贛州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5年3月至2019年1月,江西省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江西省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2019年2月,江西省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22年12月被免去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11月,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賴建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接受贛州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中共贛州市委批准,贛州市紀委市監委對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賴建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賴建寧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高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工作上不擔當作為,生活上貪圖享樂;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無視禁令,長期違規收受禮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遊活動安排,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交由管理服務對象承擔;貪財逐利,違規隱名持有公司股份,違法進行高利轉貸;道德敗壞,寡廉鮮恥;目無法紀,以企謀私,靠項目吃項目、管工程吃工程,與工程老闆“親”而不“清”,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監管、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賴建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贛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贛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賴建寧開除黨籍處分;由贛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3年4月25日,據贛州檢察微信公眾號: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賴建寧涉嫌受賄一案,由贛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賴建寧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審開庭
2023年7月21日,章貢區人民法院在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三審判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賴建寧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下半年至2020年春節,被告人賴建寧在擔任贛州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個人、公司的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292.88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相關犯罪事實、證據等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被告人賴建寧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賴建寧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進行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