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子機

賴子機,曾任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12月14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遠程公開開庭審理防城港市文旅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子機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子機
  • 曾就職企業: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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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任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黨委書記、董事長。

職務任免

2022年6月29日,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因經營需要並經公司股東決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賴子機不再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職務。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29日下午,廣西紀檢監察網發布《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子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日前,經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紀委監委對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市江山半島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賴子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賴子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罔顧黨紀國法,貪慾膨脹,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賴子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防城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防城港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賴子機開除黨籍處分;由防城港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開庭審理

2022年12月14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遠程公開開庭審理防城港市文旅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子機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賴子機利用其先後擔任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長,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陳某某、龍某某、韋某某、賴某某等13人在工程項目承攬、項目推進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總計人民幣6053.232萬元,其中既遂4773.232萬元,未遂1280萬元。案發後,被告人賴子機及相關人員向防城港監察委員會退繳贓款人民幣4057.04131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賴子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總計人民幣6053.23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在法庭的主持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有序進行,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賴子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子機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自願認罪、悔罪,表示對自己的違法違紀行為懺悔不已。
因案件重大,法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來自防城港市文旅集團、投資集團、興港集團、港發集團約100名幹部職工旁聽了庭審,接受警示教育。

公開通報

2023年1月,防城港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防城港市文旅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市江山半島旅管委原主任賴子機違規收受他人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2013年和2015年春節,賴子機先後違規收受他人所送禮金總計10萬元。2018年至2020年,賴子機違規出入某企業董事長經營的私人會所並接受宴請。2022年9月,賴子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其他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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