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交割

賣出交割

賣出交割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賣出股票並成交後,為了履行該項協定,必須繳納所賣出的股票、手續費與稅金,並領取應得的款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賣出交割
  • 時間:委託賣出股票並成交後
  • 特徵:繳納所賣出的股票、手續費與稅金
  • 目的:為了履行該項協定
作用
投資者在委託賣出股票並成交後,為了履行該項協定,必須繳納所賣出的股票、手續費與稅金,並領取應得的款項,此種協定的履行即稱之為賣出交割。
與買進交割相同,在委託賣出成交後,由證券商自動在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中收入價款並扣除手續費等,同時在股票專戶中減去賣出的股票數量。在買進股票辦完交割、領回股票後,應特別注意股票背面的“股票轉讓登記表”、與股票另附的“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上,是否已經蓋妥出讓人的印章,以免將來無法過戶、或是難以再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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