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型廣告通常偽裝成一般的電視節目,例如脫口秀,綜藝節目,益智節目,生活新知等等,並重複在不同時段甚至不同頻道播出,一般閱聽人並無法在第一次或甚至多次觀看後,察覺節目究竟為廣告或節目。有時候資訊型廣告甚至會邀請曾經拍攝相同型態節目的名人來主持資訊型廣告,例如在台灣主持益智節目的謝震武律師,也為記憶訓練課程拍攝了類似型態的資訊型廣告,讓許多閱聽人絲毫無法分辨。
特點
資訊性廣告與一般廣告另一個主要的差異在於,資訊性廣告的性質與購物節目或購物頻道類似,銷售結果需要立即被量化,並且會在節目中或節目後提供消費者直接聯絡廣告主的方式,適合可立即銷售的產品,例如減肥,豐胸,美容,各種快速課程等等。而一般廣告並不提供消費者聯絡廣告主的方式,而是希望塑造品牌或產品在市場上的形象及知名度。
資訊型廣告通常會在偽裝的節目中技巧性地介紹產品,或請廣告主擔任節目特別來賓,並經常使用顯著的廣告標語,一再重複的銷售訊息,邀請與科學相關的人物或是知名人物主持或出席。
由於資訊型廣告特殊的制播方式,消費者權益組織建議消費者購買之前要小心研究廣告內容,因為資訊型廣告通常會將產品的真實訊息隱藏起來,在消費者購買之前並不容易取得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