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減值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中,企業的各項資產是以其賬面價值列示的,即扣除了減值部分。為了全面反映企業各項資產的減值情況,給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便於深入分析資產減值情況,對企業的未來發展前景作出預測,要求企業編制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
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包括表首、正表兩部分。其中,表首說明報表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報表編號、貨幣名稱、計量單位等;正表是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的主體,具體說明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的各項內容,包括壞賬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委託貸款減值準備等內容。每個項目中,又分為年初餘額、本年增加數、本年轉回數、年末餘額四欄,分別列示其年度變化過程或結果。
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各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委託貸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的內容及作用
自1999年實施了壞賬損失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四項準備後,2001年財政部又頒布了《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及補充規定,其中新增加了四項資產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委託貸款減值準備,由此擴大成了八項資產準備。新制度擴大了計提減值準備的範圍,要求計提八項資產減值準備,並具體列示了這八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參考性條件。
企業通過確認資產價值,可將長期積累的不良資產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資產的質量,使資產能夠真實地反映企業未來獲取經濟利益的能力。同時,通過確認資產減值,還可使企業減少當期應納稅款,增加自身積累,提高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另外,企業對外披露的會計信息中通過確認資產減值,可使利益相關者相信企業資產已得到最佳化,對企業盈利能力和抵禦風險能力更具信心。我國如今的關於資產減值準備規定不僅說明了謹慎性原則的重要性,也是為了避免資產的虛增導致企業利潤的虛增,同時保證企業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可比性。
當然,運用謹慎性原則並不意味著企業可以設定秘密準備,否則就屬於濫用謹慎性原則,將視為重大會計差錯處理。通過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進行比較充分的考慮,一方面擴大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口徑,同時縮小了上市公司通過關聯交易來操縱利潤的空間;另一方面,能真正體現出資產必須具有能夠帶來預期經濟利益的屬性,以提供更加穩健的會計信息,並防範風險。
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的相關事項
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模式與計提方法
各項資產期末計價均採用“孰低法”,由此便產生了各種準備賬戶。所不同的是,它們的計價方法選擇了不同的計量模式、計提方法,現歸納如下表。
資產項目
| 計提模式
| 計提方法
|
短期投資
| 短期投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 採用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 項短期投資比較重大(如占整個短期投資10%及以上),應按單 項投資為基礎計算並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
|
存貨
| 存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 存貨跌價準備應當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在某些情況下,比如, 與具有類似目的或最終用途並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 系列相關,且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來進行估 價的存貨,可以合併計提;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也 可以按存貨類別計提。
|
委託貸款
| 委託貸款本金與 可收回金額孰低法
| 根據每筆借款的具體情況 委託貸款 可收回金額孰低法 ,採用按每筆借款計提減值準備。
|
應收賬款 其他應收款
| 應收款項與估計 可收回款項孰低
| 餘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賒銷百分比法、個別認定法等。
|
長期投資
| 賬面價值與可 收回金額孰低法
| 按照長期投資單個投資項目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
固定資產
| 按照固定資產單個項目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在建工程
| 按照單個工程項目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
無形資產
| 按照單項項目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
委託貸款 可收回金額孰低法 ,採用按每筆借款計提減值準備。
註: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淨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淨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所發生的資產處置費用後的餘額。
賬務處理
在資產負債表日,當資產出現賬面價值高於其預期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時,將其差額計人損失,使期末資產按較低的現行價值計量,這就是資產減值會計的實質所在(具體內容與數字填列見上表)。
1、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資產減值準備的轉回:已計提的減值準備的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數額的範圍內轉回。
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