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2月在撤消資溪縣人民委員會工商科的基礎上,成立資溪縣商業局,1958—1978年期間,國有商業和供銷社經過兩次合併和分開,1978年8月根據贛革委贛發(1978)103號檔案《關於我省國、合商業分開成立各級供銷社的通知》精神,同年10月1日供銷社從商業局分開,另成立資溪縣供銷社合作社。分開後的商業局機關內設機構有業務股、計畫股、統計股、財會股。2000年9月1日,縣人民政府《資溪縣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要點若干問題的處理方法》出台,商業局的中心工作轉入以國有商業企業轉制辦公室為主,2002年9月27日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撫發(2002)74號;縣人民政府(2002)24號檔案材料,不保留商業局,設立商業企業轉制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轉制管理工作部門。2007年3月資編髮(2007)6號檔案改為資溪縣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溪縣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
- 地點:資溪縣
- 性質:管理辦公室
-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本企業國有企業轉制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企業國有企業轉制工作。
(2)做好本系統職工的穩定工作。
(3)做好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4)管理好本系統的國有資產。
(5)管理、監督縣直商業行業國有資產運營,確保保值增值;
(6)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企業改制後的有關債權債務等問題;
(7)指導規劃本縣商業行業的發展,貫徹落實實行行業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加強自身建設和內部管理,依法開展行業管理工作,抓好改制企業的安全、職工社會救濟及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⑴、協助辦領導做好乾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向辦領導請示,匯報工作;
⑵、擬寫公文、上傳下達,管好檔案;
⑶、負責辦理企業職乾退休手續和離奶休人員的管理。
⑷、辦理做好計畫生育和婦幼兒童和健康保健工作;
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和企業轉制工職工的社保、低保和醫保工作。
⑹、落實各項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整治措施。
⑺檢查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維護本單位有秩序地工作。
2、財審股
⑴、堅持按財經制度辦事,認直審核各項費用開支,投銷單據要經主管領導審批。
⑵、有權不予開支任何不合理的支出。
⑶、財務數據必須真實可靠,原始憑證要合法,手續齊全,做到帳賬相符,帳物相符。
⑷、經常向領導匯報財務執行情況,作出財務分析。
⑸、各種財會資料應嚴格按制度規定保管和處理,不泄密,不擅自轉閱和丟失。
3、人秘股
⑴、負責做好機關的人事管理及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