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溪縣人民法院

資溪縣人民法院

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7月,前身是資溪縣人民法庭,法院綜合審判大樓現坐落於資溪縣城北大道(泰伯公園對面)。內設機構為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監察室、執行局、政工科、法警大隊、司法行政裝備科和派出機構馬頭山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幹警44人(女10名),其中法官29名,書記員8名,法警3人,職工4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67%,其中碩士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
  • 區位:江西省撫州市資溪縣
  • 地址:江西省撫州市資溪縣城北大道(泰伯公園對面)
  • 郵政編碼:335300
  • 聯繫電話:07945792683
  • 成立時間:1950-07-01
  • 全院人數:44人
  • 院長姓名:樂開華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1949年10月,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庭成立,由縣長兼任法庭庭長,1950年7月,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68年8月,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被撤消,與縣政治保衛部合署辦公。1972年12月,恢復了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現設有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監察室、執行局、政工科、法警大隊、司法行政裝備科和派出機構馬頭山人民法庭等總計13個部門。法院綜合審判大樓坐落於資溪縣城北大道(泰伯公園對面)。截止2014年11月,資溪縣人民法院共有幹警44人(女10名),其中法官29名,書記員8名,法警3人,職工4人。
近年來,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縣人大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監督、指導下,在縣政府、縣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和法院管理,全面推進審判和執行工作。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突出“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從加強隊伍建設入手,重點強化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和紀律作風三大建設,夯實隊伍素質。以審判執行工作為“拳頭”,堅持依法審判,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堅持依法調節民事法律關係,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堅持加強行政審判工作,促進行政機關依法治縣;堅持強化執行工作,維護法律權威,為資溪的“生態立縣、綠色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機構設定

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現設有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監察室、執行局、政工科、法警大隊、司法行政裝備科和派出機構馬頭山人民法庭等總計13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幾年來,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縣人大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監督、指導下,在縣政府、縣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和法院管理,全面推進審判和執行工作。實現了法院隊伍清正廉潔無違法違紀事件;案件質量穩步提升無發回重審、改判;民商事案件調撤率保持年均80%以上,無執行積案;無涉訴當事人非正常進京赴省上訪事件發生等良好成效,有力地推進了和諧幸福資溪建設。
一、狠抓能動司法,服務大局有新的成效圍繞資溪縣委提出的“生態立縣,綠色發展”戰略目標及打造“純淨資溪”總體部署,能動司法,服務大局。一是側重生態保護。資溪野生動植物資源豐富,是資溪“生態立縣”戰略的根本所在。為此,江西省資溪縣法院將嚴厲懲治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作為服務經濟發展的落腳點,促進資溪生態文明。2013年成功審結了央視曝光的資溪非法獵捕、經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系列刑事案件4起,判處罪犯6人,無一抗訴、抗訴。通過保護野生動物系列案件的審理,實現了資溪縣拒吃野生動物的良好局面。二是促進旅遊發展。隨著資溪旅遊業的迅猛發展,涉旅遊民事糾紛日益增多。為更好地促進資溪旅遊事業的發展,江西省資溪縣法院專設了“旅遊速裁合議庭”,專門審理涉旅遊矛盾糾紛。近幾年來,該合議庭利用訴前調解機製成功化解了50餘起涉旅遊糾紛,受到了企業的好評,得到了資溪縣委的充分肯定。三是提升服務效能。為更好地保護外商、個體工商戶等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江西省資溪縣法院努力提升服務水平,促進各種經濟實體的發展。選派法官組成“服務小組”,與重點企業實行一對一聯繫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搭建為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平台。近幾年來,主動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百餘次,化解矛盾糾紛,受到了企業的廣泛好評。
二、狠抓作風建設,司法廉潔有新的成效努力完善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工作制度體系,構建“排查、評估、防控”三位一體、三級風險、三次預警的防範機制。一是強化預防措施。切實加強預防體系建設,保持“警鐘常鳴”,專門製作部門工作權力運行防控流程圖;實現警示牌“上牆”;公開廉能承諾和防控措施“上桌”。時刻提醒幹警本職崗位風險點,降低腐敗風險。二是嚴格考勤。以切實轉變機關作風入手,實行指紋簽到、佩證上崗,設立“去向欄”,並堅持每季度通報機關作風落實情況。三是堅持領導值周。院領導掛點到各部門,每周安排一名院領導帶領紀檢監察幹部,對工作日期間和“八小時外”幹警作風情況進行巡視與暗訪,切實轉變幹警工作作風。幾年來,在縣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績效考勤排名均在前列,經常得到縣委、縣紀委通報表揚。
三、狠抓審執管理,案件質量與效率有新的提升唱響“小法院、大作為”主旋律,以案件質量與效率為突破口,牢固樹立“精品案件”意識,強化審判管理,不斷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一是規範管理。近年來,共出台了10餘項審判管理方面的制度,建立了裁判文書和案件質量雙評查機制。除常規評查和隨機評查外,還專門對評查部門的“評查意見”進行“糾錯”跟蹤督導,確保評查出來的質量問題能真正得到糾正。二是事中監督。所有案件在分管院領導簽發之前,先送審監庭進行案件“差錯”評查,查找審理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強化數字法院系統軟體的套用,案件信息材料均錄入數字法院系統,形成案件電子檔案,由審監庭全程動態地監督案件審執情況,賦予審監庭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權。該制度的實施,全面提升了案件質量和審判效率。三是最佳化執行機制。進一步發揮 “執行協理威懾機制”作用,加強與相關單位的溝通與聯繫;建立失信執行人名單庫,向社會公開,促使失信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實行領導包案督辦制度,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
四、狠抓涉訴信訪工作,化解矛盾糾紛有新的成效實行涉訴上訪責任與訴訟中法官辦案責任相聯繫,創新管理方式,加強涉訴信訪矛盾糾紛化解。一是構建信訪信息預警。立案時進行矛盾焦點排查,對當事人做先期思想“開導”,向案件承辦部門或法官提示相關信息,便於可能上訪案件提前作出預警處置。二是明確信訪責任。實行院領導包案制度,逐案明確包案領導、承辦人、督辦領導,做到責任到人、責任到位,多種手段,限期辦結。三是加強源頭治理。強調案件調解率、自動履行率,制定高於上級法院確定的調解指標,實行立案調解和審判調解相結合,發揮“三調聯動”和司法協理機製作用,提高調解成功率。幾年來,資溪法院實現了“零”非正常涉訴上訪的良好成績。
五、狠抓便民舉措,司法為民有新的作為。一是“包村為民”。全院36名幹警 “一對一”包村負責,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六進”活動,了解社情民意,回應民眾司法需求。三年來共組織幹警300餘人次,深入村(社區)、企業、學校,開展以案釋法、回訪幫教、法制講座等活動,發放宣傳資料萬餘份。二是“便民訴訟”。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指南、來訪須知、風險告知書、訴訟流程等訴訟資料,暢通立案渠道;加大巡迴審判、就地辦案的力度,努力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社會效果;嚴格按照統一標準改建訴訟服務中心,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便利。三是“救助幫扶”。三年來,為經濟困難訴訟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30餘萬元;開展助學活動,與貧困學生結成助學對子,每學期送上助學金和學習用品。2013年,在我院結對幫扶下一名學生順利考上了大學,還專程到我院贈送錦旗表達謝意。通過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法院形象。幾年來,先後獲得全市公眾滿意政法單位和全市普法教育工作先進單位,每年都獲得全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榮譽。成績屬於過去,在今後的工作中,資溪縣人民法院將緊緊圍繞“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繼續與時俱進、開拓進取,為資溪的“生態立縣、綠色發展”戰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獲榮譽

近幾年來,江西省資溪縣人民法院榮立個人三等功1人次,2012年被省高院評為2011年度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先後湧現出“全省優秀法官”、“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優秀法庭”馬頭山法庭、“全市優秀法官”等先進典型;榮獲“撫市第七屆文明單位”,“全市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2012年度全市公眾滿意執法單位”、“2011-2013年全市普法教育工作先進單位”、“資溪縣第十四屆文明單位”和連續四年全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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