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政策、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全縣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重大環境問題;負責落實全縣污染物減排工作;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負責全縣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負責全縣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十三項主要工作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中縣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Zizhong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 屬性:國家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下屬單位組織,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全縣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縣主體功能區劃。
2、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重大環境問題。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鄉鎮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3、負責落實全縣污染物減排工作。組織制訂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鄉鎮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目標責任制,並實施考核。
4、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環境保護領域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實施和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參與指導、推動全縣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5、負責全縣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全縣環境保護的政策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查全縣重大開發建設區域、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6、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發放,環境污染治理資質的審查、呈報和發放,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查、呈報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工作,組織實施或受縣政府委託組織實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7、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各類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查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8、負責全縣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核安全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中的污染防治。負責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審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銷售、使用審批。負責核與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對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核與輻射監測和監察工作。
9、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監督執行國家公布的各類環境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制定全縣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縣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負責環境統計工作。
10、開展全縣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並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11、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協調縣內重要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和區域合作,管理全縣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負責與環境保護國際組織的聯繫工作。
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和計畫,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3、抓好全縣環境保護幹部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與組織全縣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14、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1、辦公室主要職能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行政接待、會議會務、愛國衛生、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環境保護電子政務和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局機關事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基本建設和行政後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環境保護專題調研;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群工和行政調解、協調督促環境來信來訪的辦理;擬訂和實施環境保護督查制度;負責環保系統掛牌督辦和機關內部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草擬我縣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承擔新聞發布工作,總結推廣環境保護先進典型和社會表彰。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2、財務和人事股主要職能職責
負責提出我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縣級環保資金安排意見;參與管理縣級環保專項資金;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審計工作;負責環保示範工程及其他重大環保項目的立項資金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環保基礎設施項目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排污費管理使用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與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環保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環保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環保系統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及參公人員考核、獎懲和管理工作,環保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和環境保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3、建設項目管理股(行政審批股)主要職能職責
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參與編制我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審核全縣各類規劃中涉及環境保護的內容。貫徹執行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負責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查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負責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持證單位進行日常監督;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承辦行政審批事項;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年審和監管;負責省環保廳和市環保局委託核技術套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三同時”監管。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4、法制和生態管理股主要職能職責
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調研。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農村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協調農村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小流域和湖庫污染、村鎮生活污染、養殖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導生態鄉鎮、生態村等農村生態建設示範區創建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機食品發展、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承擔生態縣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法律、規章和環保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5、污染防治股主要職能職責
組織實施核與輻射安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輻射安全許可管理,組織實施輻射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輻射環境監測;協助省、市環保部門開展轄區內放射性物品運輸監管;組織制訂並實施本縣核與輻射應急預案;負責核與輻射事故及投訴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污染防治規劃;負責水體、大氣、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化學品處置和機動車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進口固體廢物和有毒化學品的預審、機動車污染防治等環境管理;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導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工作;負責綠色信貸、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行循環經濟工作。承辦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初審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與水務局的協調和配合,協商處理水環境質量、水污染防治及水資源保護的相關問題。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6、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股主要職能職責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股:落實國家、省、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統計制度及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測算並確定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容量;組織編制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組織實施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和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參與研究並組織實施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環境經濟政策;負責審核涉及增加排放總量新上項目的總量指標;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參與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承擔縣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全縣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的規劃、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信息,指導縣環境監測站工作;負責環保系統的網路建設及管理工作。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組織
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
2、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3、負責對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污染防治設施及其它環保設施的運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4、負責對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的環境監管;負責全縣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環境監管;負責對自然生態保護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5、負責對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進行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理。
6、負責民眾污染投訴、污染糾紛和環境污染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參與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答覆,生態破壞事件及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
7、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核定和排污費徵收工作。
8、負責實施環保專項行動及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工作。
9、負責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
10、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資中縣環境監測站職能職責
1、對本縣內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要求,制定監測計畫和進行經常性的監測,定期向上級站報送監測數據,編報本縣環境質量報告書;
2、對縣內排放污染物的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測,建立污染源檔案,為排污收費等環境管理提供監測數據;
3、完成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為進行環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項監測任務;
4、參加縣內污染事件調查,為仲裁環境污染糾紛提供監測據;
5、宣傳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積極組織和發動民眾參加環境監督活動,組織民眾性的環境監測網。
6、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監測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7、組建直屬環境監測機構,並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機構建設標準組織實施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8、建設環境監測工作質量審核和檢查制度;
9、組織編制環境監測報告,發布環境監測信息;
10、依法組建環境監測網路,建立網路管理制度,組織網路運行管理;
11、組織開展環境監測科學技術研究、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
12、承辦局上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資中縣萇弘217號
資中縣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