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八步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賀州市八步區新興南路62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第一條 根據《賀州市八步區機構改革方案》和賀州市八步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賀州市八步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區教科局”)是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是區委議事協調機構,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科局,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區教科局承擔。
第三條 區教科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市委和區委關於教育和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和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科技創新工作方針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擬訂八步區教育、科技創新工作事業發展各項規劃、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教育、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教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教育、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檢查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科技創新工作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統籌協調教育、科技創新工作綜合改革;指導中國小校開展章程建設工作;承擔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貫徹執行區委、區人民政府的決議、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工作。做好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三)負責教師、科技人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穩定工作;承擔初級中學、國小、幼稚園教師的資格認定,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的招聘錄用、調配、交流、崗位設定、職務評審、工資管理、培養培訓和考核獎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人才管理辦法和培訓規劃,實施科技人員培訓;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考核程式任免學校領導;開展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支教走教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和配合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四)負責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建立國內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國內外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全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綜合管理來八步工作的外國專家。
(五)負責對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承擔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特殊教育(含民辦教育)及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中國小校開展校外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校信息化、教育裝備標準化、現代化工作;指導管理教育基本建設的工作;組織開展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對八步區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開展綜合性和專項性的督導檢查;指導實施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評估認定和質量監測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科技經費的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教育、科技基本建設的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的財會工作,負責教育、科技經費的預算結算和財務計畫的執行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檢查教育、科技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負責統計教育、科技經費投入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教育、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教育、科技資源配置。
(七)指導學校組織開展德育、安全、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民族教育和團隊、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學等工作,指導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工作、指導推動校園建設;組織學生體育專項比賽、藝術展演活動;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八)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受區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鄉鎮(街道)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十)牽頭建立科研項目資金協調、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和組織實施上級財政科技計畫項目。
(十一)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十二)貫徹落實高 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三)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機構發展。
(十四)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十五)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政策。
(十七)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賀州市八步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上傳下達和管理工作,負責黨組會、辦公會及局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草擬局的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檔案,負責文秘、信息、信訪、保密、文書檔案、機關保衛、後勤及局機關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網的管理,加強科技宣傳、信息交流、收集科技資料;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貫徹執行區委、區人民政府的決議、決定。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監督檢查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教育、科技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監督檢查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組織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調查處理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轉辦和局黨組、派駐紀檢組交辦的揭發檢舉、控告、申訴案件,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受理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教育和科學技術政風行風建設,妥善處理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完成上級紀委、監委、局黨組和派駐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學校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工資、幹部檔案管理、教師隊伍建設、教師資格認定、教師招聘、教師表彰獎勵、教師崗位設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和支教工作。組織學校校長參加有關培訓,協調組織和指導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和學校後備幹部的培養培訓,負責辦理教職工請假審批、離退休、退職及遺屬安置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制定全區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指導基礎教育的綜合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管理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工作和全區中小學生、師資、辦學條件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的學籍管理;負責審批、管理和監督民辦教育工作,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指導成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鄉鎮(街道)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巨觀管理和督導評估。
(五)財會股
負責擬訂本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參與擬訂本單位的經濟計畫、業務計畫,具體負責本系統教育、科技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計畫的執行情況,以及對鄉鎮中心學校、區直學校、城區學校的領導及會計人員進行經濟政策、財經法規、會計制度、會計基礎知識培訓;對本單位、鄉鎮中心學校、區直學校、城區學校實行教育內部審計;把日常的會計工作寓於服務之中,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向本單位法人代表及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會計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教育、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教育、科技資源配置。
(六)計畫與成果管理股
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協調管理和組織實施上級財政科技計畫項目,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重大專項布局建議,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提出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相關政策措施建議,牽頭組織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區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等建設。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建議;承擔人才分類管理中相關科技人才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
(七)科普與技術市場股
貫 徹落實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政策。促進健康產業發展,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培訓。負責科技安全,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貫徹實施相關領域高 新技術發展的規劃,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自主創新示範區,高 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建設。
(八)項目辦
負責制訂地方教育附加費使用草案,制定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基礎建設計畫草案,負責全區中國小校舍保險、索賠等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圖書、現代教育技術設備和教育教學儀器裝備等採購工作;上報有關辦學條件的數據統計工作;貫徹執行校舍建設的方針政策,制定我區校舍建設中、長期規劃、校園規劃;協助項目業主做好項目學校工程建設的立項、設計、報建、招標投標、項目工程的質量監督、驗收、檔案資料管理等。
(九)安全穩定工作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和維穩、全區中國小校綜治、安全(包括食品安全)工作以及機關保衛工作,制定維穩、綜治、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並進行檢查和考核;組織本系統法制、安全教育宣傳活動、校園綜合逃生、演練等活動;負責安全事故的協調處理;負責協調學校及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和接送車整治工作以及創建“平安校園”有關工作;做好維穩、綜治與安全方面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收集整理維穩、綜治與安全工作方面的台帳資料等;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
(十)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管理辦公室
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措施;統籌規劃、管理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學生軍訓等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與健康教育、藝術學科(音樂、美術)的教學研究工作及課程的開設情況;組織對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的檢查評估工作;負責學校民眾性體育藝術活動的開展,大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負責管理學校衛生工作和學生衛生保健工作;負責組織全區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負責擬定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師的培訓規劃,指導做好音體美教師及學校衛生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體育、藝術教學經驗和管理經驗的交流推廣工作;指導各類學校課外和校外藝術活動。
第五條 區教科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4名;股級領導職數10名。
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
第六條 區教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共賀州市八步區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賀州市八步區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領導分工
局長:謝淑青
副局長:陳勇,吳瑜,李小英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上傳下達和管理工作,負責黨組會、辦公會及局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草擬局的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檔案,負責文秘、信息、信訪、保密、文書檔案、機關保衛、後勤及局機關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網的管理,加強科技宣傳、信息交流、收集科技資料;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貫徹執行區委、區人民政府的決議、決定。(二)黨建工作辦公室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監督檢查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教育、科技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監督檢查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組織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調查處理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轉辦和局黨組、派駐紀檢組交辦的揭發檢舉、控告、申訴案件,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受理八步區教育黨工委所轄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教育和科學技術政風行風建設,妥善處理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完成上級紀委、監委、局黨組和派駐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三)人事股負責機關和學校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工資、幹部檔案管理、教師隊伍建設、教師資格認定、教師招聘、教師表彰獎勵、教師崗位設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和支教工作。組織學校校長參加有關培訓,協調組織和指導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和學校後備幹部的培養培訓,負責辦理教職工請假審批、離退休、退職及遺屬安置工作。(四)基礎教育股(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制定全區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指導基礎教育的綜合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管理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工作和全區中小學生、師資、辦學條件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的學籍管理;負責審批、管理和監督民辦教育工作,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指導成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鄉鎮(街道)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巨觀管理和督導評估。(五)財會股負責擬訂本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參與擬訂本單位的經濟計畫、業務計畫,具體負責本系統教育、科技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計畫的執行情況,以及對鄉鎮中心學校、區直學校、城區學校的領導及會計人員進行經濟政策、財經法規、會計制度、會計基礎知識培訓;對本單位、鄉鎮中心學校、區直學校、城區學校實行教育內部審計;把日常的會計工作寓於服務之中,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向本單位法人代表及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會計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教育、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教育、科技資源配置。(六)計畫與成果管理股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協調管理和組織實施上級財政科技計畫項目,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重大專項布局建議,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提出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相關政策措施建議,牽頭組織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區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等建設。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建議;承擔人才分類管理中相關科技人才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七)科普與技術市場股貫徹落實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政策。促進健康產業發展,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培訓。負責科技安全,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貫徹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建設。(八)項目辦負責制訂地方教育附加費使用草案,制定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基礎建設計畫草案,負責全區中國小校舍保險、索賠等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圖書、現代教育技術設備和教育教學儀器裝備等採購工作;上報有關辦學條件的數據統計工作;貫徹執行校舍建設的方針政策,制定我區校舍建設中、長期規劃、校園規劃;協助項目業主做好項目學校工程建設的立項、設計、報建、招標投標、項目工程的質量監督、驗收、檔案資料管理等。(九)安全穩定工作辦公室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和維穩、全區中國小校綜治、安全(包括食品安全)工作以及機關保衛工作,制定維穩、綜治、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並進行檢查和考核;組織本系統法制、安全教育宣傳活動、校園綜合逃生、演練等活動;負責安全事故的協調處理;負責協調學校及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和接送車整治工作以及創建“平安校園”有關工作;做好維穩、綜治與安全方面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收集整理維穩、綜治與安全工作方面的台帳資料等;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十)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管理辦公室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措施;統籌規劃、管理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學生軍訓等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與健康教育、藝術學科(音樂、美術)的教學研究工作及課程的開設情況;組織對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的檢查評估工作;負責學校民眾性體育藝術活動的開展,大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負責管理學校衛生工作和學生衛生保健工作;負責組織全區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負責擬定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師的培訓規劃,指導做好音體美教師及學校衛生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體育、藝術教學經驗和管理經驗的交流推廣工作;指導各類學校課外和校外藝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