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烏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貴陽市烏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貴陽市烏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烏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烏當區育新路156號,行政綜合大樓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全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二、編制全區人事人才、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逐步建立科學、規範的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資源規劃和開發工作;負責農村鄉土人才開發工作。
  四、負責全區公務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指導機構改革中人員的定崗分流工作。
  五、綜合管理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區內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評定、晉升推薦工作。
  六、培育、發展、管理人才市場,建立人才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促進大中專畢業生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辦理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幹部及選調幹部的相關手續和軍轉幹部及家屬的安置工作。
  七、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津貼、補貼審批及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發放工資的區級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員和工資項目標準的審核工期;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評工作。
  八、受理區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指導工作人員競爭上崗工作;負責區內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督監察工作。
  九、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資源的合理利用和農村勞動力、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的技能培訓工作。
  十、負責指導和管理勞動力市場建設,負責勞務交流、職業介紹、勞動信息諮詢和就業指導工作;促進農村勞動力和城鎮失業人員就業。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保障工作,抓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的貫徹實施,並進行指導、審核和監督。
  十二、承擔轄區內幹部職工工傷及傷、病、殘程度鑑定工作。
  十三、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幹部職工年報及工資年報統計、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內設機構名稱:辦公室
2.工作職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機構編制、人事、幹部考核、檔案、保密、信息、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車輛管理等工作;統籌做好全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軍民融合、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婦女兒童、計生等工作;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局綜合協調及日常的目標管理、督查督辦、考勤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局黨建、紀檢監察、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局內部幫村扶貧、政務信息化等相關工作;統籌負責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發相關工作;負責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受理、交辦、督辦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信訪事項;負責管理局內部財務及國有資產;負責全局物資採購、管理及後勤服務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綜合科
1.內設機構名稱:綜合(一)(二)(三)(四)
2.工作職責:組織開展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諮詢、宣傳工作;監督檢查人事、勞動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工傷認定工作;負責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作制審批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局依法行政及行政執法監督審查工作;負責對基金、資金的管理和監督,防止擠占挪用基金、資金,受理基金、資金管理投訴舉報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下幹部職工的調配、競爭上崗管理工作;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聘用;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懲戒、辭職、辭退、職務任免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認定;負責人事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教育、繼續教育規劃、計畫;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核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和職務聘用後管理工作;負責聘用契約鑑證工作;統一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推薦上報工作;負責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材料的審核、推薦及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職務的初聘工作;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任職資格證書的頒發工作;負責農村實用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專家的推薦及管理工作;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的推薦評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學科帶頭人、中青年科技骨幹等科技人才的選拔、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初級職業技能等級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審批管理;負責事業單位人事政策法規的諮詢、宣傳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工資福利退休科
1.內設機構名稱:工資福利退休科
2.工作職責: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晉級、獎金、津貼及各項待遇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待遇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發工資的審批工作。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審批手續辦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二次人才開發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傷殘等級鑑定和工傷認定工作。組織、推薦機關事業單位符合申報技術等級條件技術工人的晉級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的審批和遺屬現狀調查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年度統計工作。負責人事工資政策的諮詢、宣傳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1.內設機構名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工作職責:負責受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控告工作。監督檢查人事、勞動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諮詢、宣傳工作。承辦人事、勞動爭議案件,組織行政聽證工作。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工作。負責《集體契約》的審查、《勞動用工契約》鑑證及勞動用工備案工作。負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負責信訪答覆件的審核把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1.內設機構名稱: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2.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契約的簽訂、履行、終止、解除和招用工情況。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職工福利、遵守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規定的情況。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執行各項社會保險規定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積極配合收付中心完成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監督檢查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配合就業局抓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推行工作。開展勞動用工年檢工作,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調查處理因勞動糾紛引起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諮詢、宣傳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就業局
1.內設機構名稱:就業局
2.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就業再就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根據全區城鎮失業人員、下崗人員及農村勞動力等人力資源和企事業單位用工需求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勞動就業工作年度計畫和長遠規劃。負責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管理工作;開展勞務交流、勞動就業政策諮詢、宣傳和就業指導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基層勞動保障所和職業介紹機構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工作。負責制訂就業培訓計畫,監督管理城鎮失業人員、下崗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等培訓工作。認真做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行工作。負責組織初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工作和中、高級職業技能鑑定的申報工作。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審核及檔案託管工作;指導和管理就業證、失業證、外出務工卡、再就業優惠證的辦理工作。負責辦理小額擔保貸款初審和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認定及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培訓補貼的審核及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對享受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企業的認定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就業再就業統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人才交流中心
1.內設機構名稱:人才交流中心
2.工作職責:宣傳貫徹人才流動工作的方針、政策,為用人單位和擇業人員提供諮詢服務。負責人才市場建設,搞好人才儲備,建好人才信息庫,為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大、中專畢業生人事檔案託管工作。具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種類資格考試工作。具體實施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具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協助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考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社會保險基金收付管理中心
1.內設機構名稱:社會保險基金收付管理中心
2.工作職責: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律法規,認真做好社會保障的各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改革方案、年度計畫和發展規劃。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個人各項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登記、繳費基數和人數核定征繳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各項社會保險轉移及養老保險手冊年審工作。負責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和征繳工作。負責烏當區城鎮居民及中小學生基本醫療保險的審核登記和征繳工作。負責退休人員養老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一次性喪葬撫恤費、失業金及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的審核和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核算和管理,保證基金的安全使用、保值增值。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和支付預算編制;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保證基金安全使用、保值增值;開展社會保險調查分析、統計工作。負責社會保險費欠費清理及追繳工作。開展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查處社會保險基金運行中的違規行為及違法案件。負責各項社會保險政策的諮詢、宣傳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1.內設機構名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2.工作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就業再就業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全面掌握轄區內城鎮失業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村勞動力等人力資源情況,掌握企事業單位用工需求情況,建立基礎信息庫。協調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分市場,做好就業再就業政策工作。負責崗位開發、職業介紹的統計和供求分析等工作,提供職業指導、就業指導、求職登記、推薦就業等職業介紹服務。負責公益性崗位和組合型小額擔保貸款項目的開發及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的申報工作。負責創業項目的開發、收集及評估。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和創業意願人員檔案資料庫;指導創辦公益性的社區創業實體;為各類人員提供創業指導服務。組織各類培訓,抓好勞務輸送、就業崗位定單培訓。增強培訓針對性和適用性,注重培訓與就業再就業的有效結合,建立完善培訓就業再就業互動機制。開展勞務交流,提供勞動就業政策諮詢等工作。採取經驗交流會、洽談會等宣傳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創業經驗交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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