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下設九個勤務大隊,十二個業務職能科所室,同時對清鎮、開陽、修文、息烽、機場、中心、塔山等7個交警大隊作業務指導。大隊下設41個基層中隊。
目前,貴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總人數為741人,一市三縣總人數為9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地點:貴陽市
- 類型:交通警察支隊
- 主任:解克毅
機構設定
1、政治處
主管全市公安交警系統的政治工作,負責全市交警隊伍的思想、組織、文化建設;擬制民警思想政治教育計畫,組織落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負責警銜的管理、民警教育培訓、優撫獎懲工作;了解和掌握幹部思想情況,擬定幹部使用計畫,為支隊黨委調整、配備各級領導班子,當好參謀;加強隊伍廉潔勤政教育,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抓好黨風建設和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年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目標考核,負責編制和機構管理,擬制人員編制、機構設定方案;負責民警的工資審核、上報審批和工資基金管理,按時收集和填報各類工資、編制、統計報表,抓好乾部人事和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黨建工作計畫、指導、檢查並做好新黨員的發展審批工作,完成年度黨員統計;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落實信訪接待制度,廣泛徵求意見,及時反饋信息,為黨委提供決策依據;完成黨委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副主任:張成林、徐俊
下設機構團委、人事勞資辦、工會、教育培訓辦。
團委書記:孔劍
人事勞資辦主任:王靖
工會主席:宋勝元
教育培訓辦主任:王璇
2、辦公室
主要負責協助領導收集掌握信息、制訂政策、下達管理指令,檢查督促決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做好信息反饋工作;負責文書檔案、檔案批轉、檔案擬制和槍枝管理工作,應訴信訪及市長專線回復工作;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提案工作和外協接待工作,支隊“122”接處警及指揮協調工作,負責支隊電子警察的違法處理。
主任:胡林
教導員:趙建新
副主任:黃建華、張南謙、曼勇、聶谷
3、法制科
法制科負責全支隊總體法制工作,負責組織貫徹實施道路交通法規、規章,對全支隊的執法工作進行調研,起草、審核執法規範性檔案,審核支隊範圍內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及行政拘留案件和其它按照法律、法規需要審核的案件,指導並辦理支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案件,負責支隊執法監督檢查、執法質量考評及涉法信訪案件工作,對支隊執法工作進行培訓和指導,接待來訪民眾的法律諮詢。
科 長:呂平
副科長:任筠、樊勁松
4、紀委監察室
負責對黨員民警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查處違反黨的紀律的案件,保障黨員的權利。檢查支隊各單位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以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決策部署的情況。受理和調查核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支隊各單位及其民警和工勤人員的控告、檢舉,並及時處置民眾報警、請求救助。對民警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和執法程式和重大政治、文化等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任務的組織實施情況及民警使用武器、警械、警用車輛、標誌情況進行現場督察。對民警貫徹落實“五條禁令”情況進行檢查。
主任:孟慶中
副主任:周國強、周永凱
5、交通管理秩序科
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勤務規範辦法,並檢查、指導有關勤務制度的具體實施;負責制定地方性交通秩序管理的法規、細則、辦法和規定;負責全市交通組織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市區通行證的審批發放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負責城市道路占用、破掘及道路開口的審批與管理;負責全市停車場審批及大型建築會簽;負責公交線路、站點設定;履行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科 長:閆雲波
副科長:彭熙勇、吳海
6、設施科
負責貴陽市交警支隊管轄範圍的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與管理工作。按照支隊統一部署,承擔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設施配套建設工程,協助支隊相關部門完善各項工程手續。按照支隊擬定的交通設施方案和工作計畫,完成交通安全設施的設定、拆除、修改、維護等工作。了解掌握全市道路交通設施基本情況,合理規劃使用交通設施費用,按支隊要求及時收集上報各項交通安全設施工作數據。
科長:宋隆傑
副科長:殷勤、劉靜波
7、事故科
負責指導、檢查全市範圍內各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業務的開展;配合組織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交通安全經驗;負責協調、指導、督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勘驗、偵破、處理工作;負責組建專門力量,提高偵破能力和水平,從快從重打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狀況,適時提出事故預防對策,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主管全市範圍內交通事故活體傷殘鑑定工作;負責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死者屍表檢驗工作;負責對存疑較大的交通事故做出二次審議後責任認定,並對各事故處理中隊承辦的有較大影響的事故個案進行抽查覆核;負責全市機動車駕駛員三年無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詢和辦理;負責全市交通事故統計、事故分析工作,及時擬定專題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民警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與安監部門協調組織對全市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與指導工作,組織基層大隊對事故黑點及危險路段的排查、上報工作;參與交通安全警衛路面保暢工作;制定全市公安交警系統事故處理器材及現場勘察車輛的裝備計畫,負責介紹、推廣使用先進的勘察設備與有關器材;認真做好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 長:宋錦松
副科長:向仲瑜、程和力、周強
8、宣傳科
負責協調全市性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深入貫徹交通安全的指導精神,組織全市範圍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負責編輯製作全市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品和宣傳資料;負責督促、指導、制定機動車駕駛員及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規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規劃;主管支隊與省市新聞部門的外聯、協作工作,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宣傳報導交警隊伍中的先進集體和典型個人,推廣交通安全工作經驗,鞭撻危害交通安全法規的不良行為;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反映全市的交通安全動態和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呼聲;負責督促、檢查、指導支隊所屬各單位的宣傳業務工作及通訊員聯絡工作;與各大隊校外輔導員一起,認真開展好全市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和各項活動;負責對全市交通違法滿分駕駛人的教育、培訓、考試工作;負責完成支隊黨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副科長:王樂(主持工作)
副科長:盧燦、張曉楠
9、後勤科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財務政策、法規制度及有關紀律,制定支隊有關財務管理辦法和措施,組織資金來源,合理安排行政經費及基建專項支出。負責市交警系統固定資產管理、油料、被裝供應及辦公用品的發放工作,改善車輛裝備。負責支隊警車號牌及公安專段號牌的日常管理、車輛配置計畫、購置、維修、投保理賠和報廢更新工作。正確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預決算表,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申報收費標準和項目。負責印製及發放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書及證表工作。編制年度基本建設計畫,做好營房管理工作。負責支隊全體民警體檢、投保和支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科 長:俸健
副科長:李文英、廖培智、萬恩平
10、車管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動車管理、機動車駕駛員考核管理的法規、政策和標準;依據國家有關交通管理、車輛管理的法規、政策和標準;擬定本市實施方案及細則;根據駕駛證和車輛牌證管理制度,對全市車管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擬定全市機動車及駕駛員定期檢驗年度審驗辦法及相關的技術標準;負責制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公安車管部門考核員的培訓及領證申請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輛檢測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牌證核發與各單位的考試發證工作,協助財務部門制定全市車管規費計畫和收費標準;負責購置、製作和發放機動車及駕駛員牌、證,並進行技術質量監督。
所 長:袁黔緒
教導員:明靜
副所長:李健、彭新剛、王梅、楊勇
11、監控中心
負責管理支隊有線、無線通訊系統工作,
保證通訊安全暢通;負責組織、指揮建設和協調全市交通監控、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的實施、擴展、擴建,對交通監控系統及配套設施進行日常管理,負責全支隊日常工作和警衛任務及重大行動的通信保障,協調公安系統其它部門配合工作,充分發揮監控系統的功能,負責通信設施購置、使用、維護和通信專業人才的管理培訓,負責組織制定支隊中遠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制定近期科技項目實施方案的計畫,為支隊領導作決策依據。
主 任:樊中建
副主任:孟磐石、張小虎
12、科研所
承擔支隊城市交通管理科學、技術、政策研究和項目諮詢;承擔公安交通管理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的執行和監督任務,進行城市交通有關的標準、法規等方面的研究;承擔城市交通管理研究與規劃、交通設計等規劃設計諮詢項目;參與城市交通規劃、工程建設項目和研究成果的技術評估、諮詢、交通影響分析,開展橫向科學技術合作、交流;組織實施交通管理科研和科技建設項目,承擔交通安全產品的質量技術監督;組織研究交通管理髮展、規劃和政策,提出正確的交通管理髮展戰略及政策,制定前瞻性的交通管理規劃;以交通系統分析為基礎,擬定合理的交通組織設計方案;組織開展道路交通流量、流向、流速的調查,收集相關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和數據,按照交通工程的原理進行統計分析處理。
所 長:李永前
教導員:呂 躍
副所長:霍築華
13、一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徐斌
教導員:申春生
副大隊長:劉康、趙軍、谷寧、俞翔
14、二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魏志傑
教導員:蘭方鴻
副大隊長:謝明東、謝光順、李志廣、周勇
15、三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負責本轄區九座以下麵包車、轎車的入戶登記,負責B2以下駕駛證的換證、補證工作。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賴寧
教導員:楊明
副大隊長:於小新、楊海
16、四大隊
大隊長:陳安
教導員:杜平
副大隊長:鄔遠東、李國偉、孔慶軍
17、五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崔長勝
教導員:牛勁松
副大隊長:何星、齊 恆
18、六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郭鎮文
教導員:
電話:
副大隊長:王利航、金紹君、提富憲
20.八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許進
電話:暫無
教導員:許黔中
電話:暫無
副大隊長:楊亮、程崇林、范江明、劉川
電 話:暫無
21、九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沈摯
教導員:龍宇
副大隊長:鄭亮、張明曦、姚勁松
22、環城高速籌備組:(暫編)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負責本轄區九座以下麵包車、轎車的入戶登記,負責B2以下駕駛證的換證、補證工作。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23、清鎮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負責本轄區九座以下麵包車、轎車的入戶登記,負責B2以下駕駛證的換證、補證工作。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董 斌
教導員:李 建
副大隊長:鐘劍平、余立安
24、修文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上路巡邏檢查,依法糾正交通違法行為,教育和處罰違法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內容處理轄區道路交通事故。負責轄區駕駛員的日常管理、審驗及機動車的年度檢審或初檢、送檢工作。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王健全
教導員:周珍德
副教導員:王建明
副大隊長:穆文靜、王秀中、母家福
25、開陽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劉 忠
教導員:韓興智
副教導員:許 剛
26、息烽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劉劍君
副教導員:宋安文
副大隊長:李宗國
27、機場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溫 勇
教導員:李健
28、塔山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齊 偉
教導員:王慶偉
副大隊長:馮旭林
29、中心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對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治安管理,防範、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大隊長:齊東勝
教導員:蘇顯輝
副大隊長:何志力、萬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