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貴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貴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貴溪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貴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貴溪市建設大道39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住房和城鄉建設及人民防空建設的有關檔案,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指導實施廉租住房規劃及檔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負責售、租對象資格審批,逐步建立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房資格確認、監督檢查工作。
(三)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應的政策配套措施;統籌規劃、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負責售、租對象資格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
(四)承擔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資質管理,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房屋交易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白蟻防治管理;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檔案並監督執行,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檔案,按照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並監督執行。承擔房屋徵收和補償管理職責。
(五)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預案、物資儲備、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預案,並組織監督落實;組織指導疏散地建設和疏散演練;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規劃、計畫、建設等部門搞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及管理;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宣傳教育;戰時組織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
(六)承擔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的責任。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城市建築垃圾余土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施工行業管理;負責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監督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與防雷裝置的規範實施、抗震及防雷設計與施工;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行業及城建檔案管理;負責勘察設計、建築業、建設監理、工程檢測、建設業安全、工程造價諮詢等企業的資質及執業資格的審核報批和管理;組織建築行業培訓教育及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工作。
(七)承擔擬訂全市城市建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的責任;負責城市供水、節約用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市政工程及設施、園林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等管理工作和安全生產指導工作;負責供水、燃氣、市政(包括城市橋樑)及園林綠化有關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含橋樑)、園林綠化管理、維修、養護工作。
(八)承擔指導規範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示範鎮、特色小鎮建設等。
(九)承擔指導監督本市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採集和發布工程造價信息;對建設工程招標控制價、招標檔案和施工契約的計價條款、竣工結算進行審核備案。
(十)承擔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檔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實施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
(十一)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建築領域減排的責任。指導建設行業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和科技發展項目計畫及重點技改項目,負責全市建築施工圖、綠色建築設計規範審查,負責建築工程節能專項驗收過程的監督,推進城鎮減排。
(十三)負責本系統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及人才建設相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進一步強化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建築業發展和加強人民防空建設等相關職責,推進棚戶區住房改造、房地產穩定發展和建築產業現代化等工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劃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房屋交易行業監管,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房屋交易與登記,同時實現交易、登記等信息互通共享;原市城鄉建設局(城鄉規劃局)、市房產管理局以及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的行政職能整合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市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的規劃職責劃入市自然資源局;將原市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涉及到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劃入市林業局;將市房產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履行的房產交易、房產檔案管理等職能整合,劃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對外加掛市房產交易中心牌子)。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局黨委的決議、指示精神;負責全局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考察、考核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市長熱線、網上諮詢投訴工作;牽頭局工、青、婦以及計畫生育、幫扶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員調配、職稱評審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擔人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負責會議的組織籌備及機要保密、文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對內、對外及下屬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和輿情應對工作,承擔局辦公自動化及局網站、新媒體運營工作;負責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承擔公共機構節能、文明、計生及績效考核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檔案工作;受理並指導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財務審計股。負責局機關各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維護項目資金年度計畫,負責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參與市政府投資城建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的制定;負責城建統計年報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股(勘察設計股)。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程式;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市外、省域、省外、國(境)外建築市場。負責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檔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全市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檔案、規章制度;牽頭協調處理建築業口工作,並負責有關資料、數據等的收集、統計工作;負責建築業、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和執業資格審核、報批;負責建築市場準入,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工作;指導建築行業培訓教育工作;負責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返還及建設領域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及執業資格的審核報批和管理;負責對全市勘察設計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負責工程抗震與防雷裝置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工程抗震及防雷設防專項審查,監督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防雷設計及規範實施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和科技發展項目計畫及重點技改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建築工程節能及流行色建築專項驗收過程的監督和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工程的備案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做好建築工程建設備案。
(四)城市建設股(村鎮建設管理股)。負責全市城市建設工作;負責市政施工企業資質和執業資格的審核、報批及管理工作。負責供水、燃氣、熱力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指導、應急管理;指導城鎮污水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工作;牽頭負責本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擬定村鎮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做好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示範鎮的建設;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
(五)質量安全管理股(人防工程管理股)。擬定安全生產的檔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業、建築施工企業、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管理工作及城市建築垃圾余土管理;負責管理全市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制訂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規劃、計畫、建設等部門搞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預案、物資儲備、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預案,並組織監督落實;組織指導疏散地建設和疏散演練;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及管理;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宣傳教育;戰時組織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承辦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房地產監管股(物業管理股、貴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統計工作,編制房地產形勢分析報告;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以及房地產開發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落實;整頓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經濟秩序;負責對中心城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發放和房屋交易的監管;負責建設工程裝飾裝修(含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負責全市物業服務企業行業管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和物業行業市場發展秩序,負責對項目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工作進行監督;負責建設工程白蟻防治管理。承擔房屋徵收和補償管理職責,辦理髮放徵收許可證,審批徵收方案,發布徵收公告,監督檢查拆遷安置房的設計和質量工作,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的落實和使用,對房屋徵收糾紛進行裁決,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七)住房保障監管股。負責全市房改規定的擬定和調研,並對上級有關房改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擬訂並指導實施廉租住房規劃及檔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負責售、租對象資格審批,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應的政策配套措施;統籌規劃、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負責售、租對象資格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公有住房的提租、出售及售後管理;負責市本級規劃區單位公有住房、原集資合作建房出售和部分產權房過渡為全部產權房的審批、結算;負責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和私房的管理,房屋糾紛仲裁,落實私房政策;負責危險房屋鑑定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