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發展黨員工作規程(試行)》由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於2015年10月19日發布,共分五個階段,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該規程的發布是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重要措施,對於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黨員隊伍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全省發展黨員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保證發展黨員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發展黨員工作規程(試行)
- 發布單位: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
- 發布字號:黔組發〔2015〕6號
- 發布日期:2015年10月19日
- 施行日期:2016年01月01日
檔案發布,規程全文,第一階段 申請入黨,一、遞交和接收入黨申請書,二、黨組織派人談話,第二階段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三、推薦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四、上級黨委備案,五、指定培養聯繫人,六、培養教育考察,第三階段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七、確定發展對象,八、上級黨委備案,九、確定入黨介紹人,十、進行政治審查,十一、開展短期集中培訓,第四階段 預備黨員的接收,十二、支委會審查,十三、上級黨委預審,十四、填寫入黨志願書,十五、支部大會討論,十六、上級黨委派人談話,十七、上級黨委審批,十八、再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第五階段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十九、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二十、入黨宣誓,二十一、繼續教育考察,二十二、提出轉正申請,二十三、支部大會討論,二十四、上級黨委審批,二十五、材料的建檔與歸檔,補充說明,一、明確審批許可權,二、明確支部大會應到會黨員人數的計算方法,三、規範相關表格的印製和發放,四、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附屬檔案,有關參考模板,
檔案發布
關於印發《貴州省發展黨員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黔組發〔2015〕6號
各市(州)黨委組織部、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省委各部委、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機關黨委,省屬高等院校、省管國有企業黨委組織人事部門: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經研究制定《貴州省發展黨員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現將《規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規程》是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重要措施,對於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黨員隊伍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全省發展黨員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保證發展黨員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控制總量、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標準、嚴格程式、嚴肅紀律,確保發展黨員工作有領導、有計畫地進行。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切實做好《規程》的學習、宣傳和實施。
要分級分類抓好《規程》的培訓,2015年12月31日前覆蓋到所有基層黨支部,各級組織部門、部務會成員要帶頭學習、掌握檔案精神,具體負責發展黨員工作的同志要精通和掌握各項政策規定,培養一批熟知政策、熟悉流程、精通發展黨員業務的黨務工作者隊伍。培訓情況於2016年1月20日前報我部組織一處。
我部將在2016年對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貫徹執行《規程》的情況進行檢查。
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
2015年10月19日
規程全文
貴州省發展黨員工作規程(試行)
(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編制)
第一階段 申請入黨
一、遞交和接收入黨申請書
1.審看遞交程式。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一般人員申請入黨,主要向這兩個地方的黨組織提出申請。流動人員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也可以向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一般情況下,提出入黨申請時,應當按次序向上述黨組織提出。
2.審看入黨申請書。主要看入黨申請人的年齡、國籍等是否符合申請入黨條件;審看入黨申請書基本格式是否規範(附參考模板1-1);審看入黨申請書是否包括以下基本內容:(1)為什麼入黨,即入黨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2)入黨申請人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對待入黨的態度和決心;(4)入黨申請人是否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以及簽署日期是否與遞交申請書日期基本一致。
3.開具入黨申請談話通知書。經審核符合以上接收條件的,黨支部應及時向入黨申請人書面開具《入黨申請談話通知書》(附參考模板1-2)。
4.建立發展黨員檔案。黨支部開具《入黨申請談話通知書》後,必須建立發展黨員檔案,發展黨員後續的相關資料按時統一裝入黨員個人檔案(建立發展黨員檔案具體要求見本規程第二十五條)。
二、黨組織派人談話
1.明確談話人和談話時間。黨支部收到入黨申請書,並審核合格後,黨支部書記和支部組織委員應當在1個月內一起同入黨申請人談話,對入黨申請人基本情況及思想作進一步了解。談話內容主要包括:入黨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個人基本情況、成長經歷、家庭情況及其他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等。
2.記錄談話情況。黨支部書記和支部組織委員同入黨申請人談話應做好談話記錄。談話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1)寫明與入黨申請人談話的時間和方式;(2)簡要記錄和入黨申請人怎么談話,談了些什麼;(3)寫明通過談話了解到的有關情況,以及對入黨申請人的總體看法。談話結束後,談話人要及時將談話情況進行整理,並在書面記錄上籤名(附參考模板1-3)。
第二階段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
三、推薦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一般情況下,入黨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至少3個月、具備入黨積極分子條件,才可以被推薦和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主要程式是:
1.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從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採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推薦過程和結果必須形成書面材料(附參考模板2-1)。
(1)黨員推薦基本要求:已遞交入黨申請書、黨支部已派人談話且基本具備入黨積極分子條件的入黨申請人都要列為被推薦對象;參加推薦人員為支部全體黨員(預備黨員也可參加推薦);可通過會議推薦、個別談話推薦、黨員聯名推薦等方式進行。
(2)群團組織推優基本要求:確定共青團員、工會會員和婦女作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黨組織應當主動徵求共青團、工會和婦聯組織的意見;共青團、工會和婦聯等群團組織要負責地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分子。黨組織吸收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是共青團員。
2.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討論研究。黨支部認真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做好相關記錄;支委會充分討論,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並形成書面會議記錄(附參考模板2-2)。
四、上級黨委備案
1.上報備案資料。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情況、黨員推薦和群團組織推優情況、支委會或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以及備案報告(附參考模板2-3)等一併報上級黨委備案。
2.上級黨委審查備案並提出意見。上級黨委接到黨支部報送的入黨積極分子有關備案材料後,黨委副書記或其他黨委委員(一般是組織委員)負責審查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條件、手續是否完整等情況,提出建議報黨委書記審定。黨委應在一個月內將備案意見及時通知報批黨支部(附參考模板2-4)。支委會討論研究的時間即為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
3.發放《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見附屬檔案1-1)。入黨積極分子備案審查合格的,由基層黨委將《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發給黨支部,黨支部負責按培養教育進度據實填寫。
五、指定培養聯繫人
1.開具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通知書。經上級黨委備案同意後,黨支部應向入黨積極分子開具《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通知書》(附參考模板2-5)。黨支部下設黨小組的,應將入黨積極分子編入黨小組進行培養教育。
2.指定培養聯繫人。黨組織應當在本支部內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繫人。一名正式黨員一般不宜同時擔任幾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普通高校、高職院校等入黨積極分子較多的單位,經黨委同意,一名正式黨員可以同時擔任五名以內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入黨積極分子的直系親屬不能擔任其培養聯繫人。
六、培養教育考察
1.黨支部嚴格培養教育。(1)培養教育方式: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2)培養教育內容: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歷史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3)培養教育目的:使入黨積極分子懂得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其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2. 培養聯繫人履行職責。(1)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2)通過談心談話、思想輔導、觀察表現及審閱《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每季度至少撰寫1篇,經培養聯繫人審閱並簽署意見後交黨支部存檔。特殊情況下不能書面匯報思想的,可向培養聯繫人口頭匯報,由培養聯繫人作好記錄)等方式,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3)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4)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5)配合黨支部認真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
3.黨支部每半年進行一次考察。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就其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入黨動機、工作學習情況和現實表現等進行綜合考察,並將考察結果如實記入《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
第三階段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七、確定發展對象
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後才能列為發展對象。主要程式是:
1.入黨積極分子所在黨小組研究提出意見。黨支部根據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情況,組織黨小組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表現情況進行研究討論;入黨積極分子所在黨小組提出能否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如未設立黨小組,不涉及此環節)。
2.支委會聽取意見、研究確定。(1)支委會認真聽取其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民眾意見(可以採取個別談話、座談了解、民意測驗等方式),並形成書面材料存檔(附參考模板3-1)。(2)支委會綜合各方面意見後充分討論研究,確定發展對象人選,並形成書面會議記錄(附參考模板3-2)。
3.列為發展對象前公示。支委會研究決定後要將擬確定發展對象情況公示5個工作日,並記錄公示結果(附參考模板3-3、3-4)。
八、上級黨委備案
1.上報備案材料。黨支部將發展對象人選的基本情況、聽取各方面意見情況、支委會研究情況、公示情況以及備案報告(附參考模板3-5)等一併報上級黨委備案。
2.上級黨委審查並提出意見。上級黨委接到黨支部報送的發展對象人選有關備案材料後,黨委副書記或其他黨委委員(一般是組織委員)負責審查支部上報的發展對象人選是否具備條件、手續是否完整等情況,提出建議後報黨委會研究決定。黨委應在一個月內將備案意見及時通知報批黨支部(附參考模板3-6)。發展對象人選只有報上級黨委備案同意後方可列為發展對象,上級黨委備案同意時間即為確定發展對象時間。
九、確定入黨介紹人
1.確定兩名入黨介紹人。黨支部為發展對象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繫人繼續擔任,若因特殊情況培養聯繫人不能再擔任的,由黨支部指定。一名正式黨員一般不宜同時擔任幾名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不能擔任其入黨介紹人。
2.入黨介紹人履行以下職責。(1)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2)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歷、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3)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4)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5)發展對象批准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十、進行政治審查
1.政治審查主要內容。黨支部主要審查發展對象以下情況:(1)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2)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3)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4)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
2.政治審查基本方法。黨組織要明確專人(一般是支部書記和組織委員)按照以下方法進行政治審查:(1)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2)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應當徵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對戶籍不在學校的在校生髮展對象,應徵求其戶籍所在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3)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函調或外調只能由縣或相當於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直接發函索取調查證明材料(附參考模板3-7)。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
3.形成結論性材料。政治審查情況應當由黨支部形成結論性材料(附參考模板3-8)。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十一、開展短期集中培訓
1.培訓主體。具有發展黨員審批許可權的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含相當於縣級及以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黨委的組織部門)負責組織發展對象參加短期集中培訓。
2.培訓方式和時間。短期集中培訓,不能以分散自學代替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三天(或不少於二十四個學時)。
3.培訓內容。主要學習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檔案,中組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以作為學習輔導材料。
4.出具培訓結業證書。培訓結束時,培訓對象聯繫思想實際,做好個人總結;承擔培訓任務的機構要組織考試,並結合發展對象參加集中培訓遵守學習紀律的情況、考試成績等出具結業證書(附參考模板3-9);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對參加短期集中培訓考核合格但一年內未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黨組織吸收其入黨前應組織他們重新參加短期集中培訓並考核。
第四階段 預備黨員的接收
十二、支委會審查
1.支委會研究審查。召開支委會,聽取入黨介紹人關於發展對象的情況匯報,對發展對象有關問題進行嚴格審查並形成書面記錄(附參考模板4-1)。
2.上報預審材料。經支委會集體討論審查合格後,將發展對象的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考察情況、政治審查結論性材料、參加短期集中培訓情況、發展對象綜合審查情況、公示情況、其他需要上級黨委審查的材料以及預審請示(附參考模板4-2),報具有審批許可權的基層黨委預審。
十三、上級黨委預審
基層黨委在接到黨支部上報的預審材料後,一般應在一個月之內完成預審。
1.審查材料。黨委副書記或其他黨委委員(一般是組織委員)負責對入黨材料進行詳細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內容:入黨材料是否齊全、清楚;是否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紮實有效;是否經過政治審查,主要問題是否清楚;是否參加短期集中培訓;是否廣泛聽取黨員和民眾意見;入黨動機是否端正;各方面表現是否突出;先進性是否明顯等。
發展對象在未來三個月內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基層黨委或黨支部應該負責地將他們的入黨申請書、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等,連同本人檔案,及時轉給接收單位(居住地)黨組織。
2.聽取有關部門意見。基層黨委根據需要聽取紀檢、公安、信訪、計生、工商、稅務等相關執紀執法部門的意見。
3.召開黨委會預審。基層黨委原則上要召開黨委會對發展對象進行預審,做好會議記錄(附參考模板4-3),預審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附參考模板4-4),並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
十四、填寫入黨志願書
發展對象、入黨介紹人、談話人及有關黨組織要嚴肅、認真地填寫發展對象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
十五、支部大會討論
1.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經基層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支委會一般應在一個月之內提交支部大會討論,並形成會議記錄(附參考模板4-5)。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人數的半數。支部大會由支部書記主持,發展對象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主要程式是:
(1)發展對象匯報情況。發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2)入黨介紹人介紹情況。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3)支委會報告情況。由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代表支委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包括: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和現實表現;對發展對象的政治審查情況;徵求黨員和民眾意見情況;公示情況;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的預審情況;其他需要向支部大會說明的問題。
(4)與會人員票決。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党進行充分討論,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附參考模板4-6、4-7)。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2.支部大會作出決議。支部大會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並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決議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見附屬檔案2《入黨志願書(填表說明)》中有關欄目填寫說明)。
3.上報上級黨委。黨支部應當及時將《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短期集中培訓、培養教育考察等材料,一併報上級黨委審批(附參考模板4-8)。
十六、上級黨委派人談話
1.派人談話。基層黨委在審批預備黨員前,應當指派黨委副書記或其他黨委委員(一般是組織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並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談話內容主要包括: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情況,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情況,目前的優缺點,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黨支部一般不派人參加。
2.整理談話記錄。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進行記錄並整理,形成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談話內容和要求見附屬檔案2《入黨志願書(填表說明)》有關欄目填寫說明),如實填入發展對象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並及時向黨委匯報情況。
十七、上級黨委審批
1.審查材料。黨委副書記或其他黨委委員(一般是組織委員)負責對黨支部報送的發展對象的《入黨志願書》及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如發現報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問題,應抓緊了解清楚或讓黨支部補報。
2.召開黨委會審批。基層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和表決,做好會議記錄(附參考模板4-9),並形成會議紀要。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
(1)審批時間: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2)審議內容: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以及《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的填寫是否符合要求等。
3.作出批覆。黨委將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註明被批准的預備黨員預備期的起止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附參考模板4-10)。
4.黨員大會宣布。黨支部應將黨委審批結果及時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准入黨的,應做好思想工作。
十八、再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基層黨委應將對黨支部接收預備黨員的審批情況報再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五階段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十九、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
黨組織應當及時將上級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使預備黨員通過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更好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新接收的預備黨員在上級黨組織批准之前不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十、入黨宣誓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入黨宣誓儀式在上級黨委批准接收其為預備黨員後及時舉行,不得放在轉正後進行。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進行,上級黨組織可以派人參加(附參考模板5-1)。
二十一、繼續教育考察
1.繼續教育。黨支部要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分配適當的社會工作和民眾工作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黨支部應要求和督促預備黨員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季度至少書面匯報一次(特殊情況下不能書面匯報思想的,可向黨支部口頭匯報,黨支部作好記錄)。
2.繼續考察。黨支部每半年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考察,考察結果及時填入《預備黨員教育考察登記表》(見附屬檔案3)。
二十二、提出轉正申請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不能提前轉正,應於預備期滿前一周主動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附參考模板5-2)。
二十三、支部大會討論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一般應在收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一個月之內召開黨員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預備黨員本人必須參加討論其轉正的支部大會。主要程式是:
1.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提出意見。本人提出轉正申請後,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要對預備黨員預備期間的現實表現情況進行研究討論,提出初步意見(如未設立黨小組,不涉及此環節)。
2.黨支部徵求黨員和民眾的意見。黨支部收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後,支委會要聽取其他黨小組提出的意見,並徵求支部黨員和民眾對預備黨員預備期間的現實表現情況的意見,形成記錄。
3.支委會審查。召開支委會,對預備黨員預備期間有關現實表現情況、教育和考察情況、徵求黨員和民眾意見情況、以及預備期時間等進行嚴格審查。
4.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1)預備黨員匯報思想情況。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向支部黨員大會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肯定成績和進步,找出缺點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態度和決心,向黨組織說明有關問題。
(2)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介紹情況、提出意見。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情況,並提出預備黨員能否按時轉正的小組意見(如未設立黨小組,不涉及此環節)。
(3)支委會介紹情況、提出意見。支委會介紹對預備黨員的審查情況,並提出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
(4)支部大會討、表決。支部大會進行討論,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並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此環節可參照接收預備黨員“支部大會討論”的相關模板),作出預備黨員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議,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見附屬檔案2《入黨志願書(填表說明)》中有關欄目填寫說明)。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贊成人數等要求與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決議主要包括: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主要表現,支部大會討論情況,黨員應到、實到會議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等。
5.轉正前公示。黨支部作出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後,要將擬轉正的預備黨員情況公示5個工作日,並記錄公示結果(附參考模板5-3、5-4)。
6.報上級黨委。黨支部應當及時將《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連同本人入黨轉正申請書、現實表現情況、培養教育考察、支部徵求黨員和民眾意見情況、支部大會開會票決情況、公示情況等材料,一併報上級黨委審批(附參考模板5-5)。
二十四、上級黨委審批
1.審查材料。黨委副書記或其他黨委委員(一般是組織委員)負責對黨支部報送的預備黨員的轉正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包括:預備黨員預備期間有關現實表現情況、黨支部教育和考察情況、支部徵求黨員和民眾意見情況、支部大會開會票決情況、公示情況等。如發現報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問題,應抓緊了解清楚或讓黨支部補報。
2.召開黨委會審批。基層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和表決,做好會議記錄(附參考模板5-6),形成會議紀要。主要審議預備黨員是否具備正式黨員條件、轉正手續是否完備,以及轉正相關材料是否規範、齊全等。一次黨委會如果同時審批兩個以上的預備黨員轉正決議時,應當逐個審批。
3.作出批覆。基層黨委將審批意見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寫清楚黨齡的起算時間,同時通知黨支部(附參考模板5-7)。
4.支部談話並宣布。黨支部接到上級黨委對預備黨員轉正的批覆後,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並及時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二十五、材料的建檔與歸檔
1.建立發展黨員檔案。發展黨員整個過程中形成的相關資料均應裝入發展黨員檔案,形成的會議記錄等可複印後裝檔。主要包括:(1)入黨申請書,黨組織派人與入黨申請人談話的記錄,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學歷證書複印件;(2)黨員(群團組織)推薦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支委會會議記錄,《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入黨積極分子思想匯報;(3)討論確定發展對象前聽取意見記錄,確定為發展對象的支委會會議記錄,確定為發展對象相關公示材料及備案報告、批覆,綜合性政審報告和相關材料,參加短期集中培訓的結業證書;(4)支委會擬接收預備黨員審查會議記錄,預審請示,有關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預審批覆,《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支部大會接收為中共預備黨員的會議記錄和票決結果,接收為中共預備黨員審批請示,基層黨委審批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和批覆,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報告和批覆;(5)《預備黨員培養考察教育登記表》,轉正申請書,預備期思想匯報,預備黨員轉正徵求黨內外民眾意見談話記錄,轉為正式黨員的支部大會會議記錄、票決結果及公示情況,轉為中共正式黨員審批請示,基層黨委審批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和批覆。
2.明確建檔責任人和建檔時間。由黨支部書記和組織委員負責收集、整理所有發展黨員過程中的有關材料,從收到入黨申請書開始,建立完整的發展黨員工作檔案。
3.分類歸檔處理。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書記和組織委員應當及時清理髮展黨員相關資料並分類進行歸檔處理(見附屬檔案4)。
(1)有人事檔案的情況。黨支部應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其他入黨材料由所在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
(2)無人事檔案的情況。無人事檔案的,應建立黨員檔案,將所有入黨有關材料存入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
4.及時轉交和接收檔案。在發展黨員過程中,若申請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或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時,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將發展黨員有關資料清點整理後轉交現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現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黨組織要及時負責地進行接收,審查其入黨有關資料,接續做好發展黨員相關工作。
補充說明
一、明確審批許可權
1.黨支部上級為黨總支的,應先將黨支部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人選、接收預備黨員情況、預備黨員轉正情況等報黨總支審議同意後,再由黨總支報上級黨委備案、預審或審批。
2.鄉鎮(街道)黨(工)委所屬的基層黨委,以及黨總支、臨時黨組織、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黨委所屬的基層黨委,經報上級黨委同意後,可以審批預備黨員。
4.規模和影響較大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委,經縣級以上黨委同意,可以審批預備黨員,但必須是領導班子健全,有專門的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且能保證發展黨員質量。
二、明確支部大會應到會黨員人數的計算方法
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時,經上級黨組織同意,並經黨員大會通過,以下人員可不計入應到會黨員人數: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
2.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
3.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調動、下派鍛鍊、蹲點、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係而未轉走的;
6.已回原籍長期居住的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按規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係而未轉走的。
三、規範相關表格的印製和發放
1.《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印製並經組織系統發放,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製。
2.《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預備黨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發展黨員工作檔案袋》,由省委組織部統一表格、字型、字號等格式(見附屬檔案1-1、3-1、4),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省屬各工(黨)委組織部門印製,並通過組織系統發放,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製。
《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預備黨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發展黨員工作檔案袋》(見附屬檔案1-1、3-1、4)紙張統一為A4(210*297 mm),上、下、左、右的邊距分別為30mm、35mm、25mm、25mm。
3.其他模板和表格僅供參考,各地各部門可結合實際自行制定。
四、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
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應當嚴肅查處。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式、超過辦理和審批時限、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典型案例應當及時通報,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並在支部大會上公布。在發展黨員過程中,黨支部、基層黨委及其有關負責人應認真履行黨員檔案建立、保管職責,履行責任不力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黨組織和工作人員責任。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1 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
附屬檔案1-2 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填寫說明)
附屬檔案2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
附屬檔案3-1 預備黨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
附屬檔案3-2 預備黨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填寫說明)
附屬檔案4發展黨員工作檔案袋
有關參考模板
參考模板1-1《入黨申請書》的基本格式
參考模板1-2入黨申請談話通知書
參考模板1-3XX支部同入黨申請人XX同志談話記錄
參考模板2-1 推薦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
參考模板2-2XX支部委員會關於確定XX等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會議記錄
參考模板2-3關於將XX同志進行入黨積極分子備案的報告
參考模板2-4關於同意(不同意)XX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批覆
參考模板2-5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通知書
參考模板3-1XX黨支部委員會確定發展對象時會前徵求意見記錄
參考模板3-2XX黨支部委員會關於討論確定XX等同志為發展對象的會議記錄
參考模板3-3關於擬將XX同志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公示
參考模板3-4關於擬確定XX同志為發展對象的公示結果說明
參考模板3-5關於將XX同志進行發展對象備案的報告
參考模板3-6關於同意(不同意)XX同志為發展對象的批覆
參考模板3-7關於協助做好發展黨員政治審查有關工作的函
參考模板3-8關於XX同志政治審查情況的報告
參考模板3-9結業證書
參考模板4-1中共XX支部委員會審查發展對象會議記錄
參考模板4-2關於對XX等同志進行預審的請示
參考模板4-3XX黨委會對發展對象進行預審會議記錄
參考模板4-4對XX同志的預審意見
參考模板4-5XX黨支部關於接收XX等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的會議記錄
參考模板4-6接收預備黨員表決票
參考模板4-7接收預備黨員票決結果說明
參考模板4-8關於審批XX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的請示
參考模板4-9XX黨委關於批准接收XX等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的會議記錄
參考模板4-10對同意(不同意)接收XX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的批覆
參考模板5-1入黨宣誓儀式的一般程式
參考模板5-2轉正申請書的基本書寫格式
參考模板5-3關於擬將XX同志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的公示
參考模板5-4關於擬將XX同志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的公示結果說明
參考模板5-5關於審批XX同志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的請示
參考模板5-6XX黨委關於批准XX等同志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的會議記錄
參考模板5-7對同意(不同意)XX同志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的批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