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妥善解決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手續問題,推動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貴州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貴州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 年)等相關規定,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的方案。

2024年4月,《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
  • 發布單位: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制定進程,草案全文,

制定進程

2024年4月,《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草案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妥善解決我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手續問題,推動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貴州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貴州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 年)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發展思想和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統籌發展與安全兩件大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全面排查各類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手續辦理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問題整治,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證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以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將推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作為踐行黨的民眾路線和為民眾辦實事的重要工作內容,最大限度提升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水平,不斷提高民眾滿意度。
——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正視現實,因地制宜,兼顧合法性與現實可能性。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採取“一案一策”的方式積極研究解決,合理開展問題整治。
——堅持屬地為主,部門協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項目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落實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整治工作屬地政府責任,全面抓總,完善措施,協調各相關部門共同推進,分類解決推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整治。
——堅持明確主體,壓實責任。原建設單位(產權人)履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整改主體責任,原建設單位已滅失法定主體資格的,由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包括重組後的單位、產權人或使用人等)履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整改主體責任。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圖紙技術審查、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技術服務機構,依法依規提供服務,並對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負責。
三、整治範圍
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項目。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村民自建房、救災和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築,不在此次排查整治範圍內。
四、整治措施
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出台時間節點和形成相關問題的原因,將整治範圍內的問題項目劃分為三種類型,在確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分類推動整改。
不辦理手續類。1998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前建設完成且投入使用的(未發生改擴建的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及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消防責任,並按照《貴州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通過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化消防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等防範消防安全風險。
容缺補充辦理手續類。1998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以後至 2020年5月31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51號令)施行之前開工建設(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及建築裝修等)的建設工程,按照《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項目整治工作指南(容缺補充辦理手續類)》(附屬檔案 1),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整治措施。遇到重大疑難問題,可按“一案一策”“一事一議”原則研究解決。
依法辦理手續類。2020年6月1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51號令)施行之後開工建設(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及建築裝修等)的建設工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消防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按照《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項目整治工作指南(依法辦理手續類)》(附屬檔案2),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整治措施。
五、時間安排及工作步驟
(一)清查摸底階段(2024年9月30日前)。各級人民政府全面動員部署、落實部門責任分工、確定工作推進方案。依託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消防救援部門建設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明細等數據,分行業分系統對存在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開展拉網式排查摸底,形成排查清單和整治清單,並錄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消防手續辦理情況資料庫。排查清單和整治清單由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後,經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消防救援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後,上報錄入。2008 年以後投入使用的項目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錄入,其餘的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錄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4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集中整治要突出重點,區分輕重緩急,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分行業分系統按照職責分工和排查清單、整治清單和整治措施要求,督促責任主體加快問題整治,平穩有序推進工作。對消防安全隱患突出的單位(項目)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場所,要及時開展整治,確保消防安全。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力爭用3個月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全省消防驗收問題整治。匯總各級各行業領域整改工作總結,梳理經驗做法、問題困難,分析問題原因,各地及時出台相關管理規定,避免再次形成消防驗收問題。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推動行業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組織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調度匯總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需省級幫助協調解決的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報省政府統一研究決定。各級人民政府及時成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統籌落實清查摸底、集中整治、鞏固提升三個階段任務,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明確工作責任。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有關單位在職責範圍內做好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違法違規項目的清查整治工作,督導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責任主體履行消防驗收問題項目的整改責任,確保專項整治期間消防安全。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重點對各地、行業主管部門、責任主體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指導落實。對在日常工作、專項檢查、工作督導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處理,並及時反饋、通報、移交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人民政府,督促問題整改落實。指導其他部門做好相關係統、相關行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加大對違法違規問題的執法力度,加大對亂搭亂建、戶外廣告設施設定、占道經營等影響消防通道的行為依職責進行查處整治。指導各地對建設工程消防驗收違法違規行為查處。
省應急管理廳。重點督促非煤礦山等重點場所建設工程和救災物資儲備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會同省消防救援總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實施高質量發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監測。
省消防救援總隊。排查梳理消防審查驗收職能劃轉前,消防設計審核驗收項目手續辦理情況,對存在問題的項目及時反饋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地方人民政府。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專項整治要求。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建設工程未依法辦理消防驗收或施工質量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及時反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督促屬地消防救援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省教育廳。重點督促各類學校(幼稚園)、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教學培訓機構等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將消防安全知識以合適的方式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重點督促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場所、工業園區及相關工業行業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公安廳。指導公安派出所配合應急和消防救援機構對“九小場所”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對建築工程中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依法予以打擊處理。
省民政廳。重點督促養老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場所等重點場所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原則,配合省級有關部門統籌現有資金支持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省自然資源廳。指導屬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職責對違反規劃法規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省交通廳。重點督促公路、水路基礎設施、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汽車維修企業、汽車駕駛學校等領域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水利廳。重點督促水利設施等領域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商務廳。重點督促商貿企業、大型商超、成品油、拍賣行業、民宿等重點領域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文化和旅遊廳。重點督促檢查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文物保護單位、文化館、旅遊星級飯店、A 級旅遊景區、密室逃脫、劇本殺等領域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重點督促醫療機構、托育機構等領域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市場監管局。依法進行消防產品質量監管。嚴厲查處市場主體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市場主體登記違法行為;加強電梯安全監管。
省能源局。重點督促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新能源、煤炭企業、電化學儲能電站等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成都鐵路局貴陽鐵路辦事處。重點督促鐵路、高鐵等領域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省電網公司。負責本企業職責範圍內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依法依規加強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檢查,配合省主管部門、單位做好安全用電知識宣傳提醒和指導。
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靠近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督促本行業、本系統、本領域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設定、技術措施處置和相關手續。
市(州)人民政府。配齊建設工程消防審驗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充實工作力量,根據需要安排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經費。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對轄區內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項目項目進行分類統計,明確責任主體、具體、整改時限,測算所需資金和改造成本,制定“一項目一方案”,擬定時間表,確定排查清單和整治清單,督促責任主體籌集整改資金。涉及政府投資性項目,在預算安排上優先保障消防安全費用支出。
(三)加強監督檢查。根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清單,分類細化責任分工,倒排整治工期,動真碰硬,加快問題整治。暢通社會投訴監督渠道,切實發揮社會監督和民眾投訴舉報作用。各級政府、省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專項整治行動的督導和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各階段任務按期高質量完成。
(四)嚴格問效問責。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強部署推動,嚴格落實整治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職責明確、協調一致、運轉高效,紮實推進工作落實。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月調度工作開展情況並定期通報,適時組織抽查檢查,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等及時進行約談警示;對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對責任主體不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不配合專項整治行動,拒絕整改的,依法處罰。
附屬檔案:
1.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項目整治工作指南(容缺補充辦理手續類)
2.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項目整治工作指南(依法辦理手續類)
3.貴州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問題項目整治流程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