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現公布貴州省公安廳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除特別說明外,所列數據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1年貴州省公安廳按照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規範公開內容、完善公開制度、最佳化公開平台、創新公開形式、增強公開實效,不斷提升本機關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根據《貴州省公安廳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精神,通過貴州省公安廳入口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平台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
2021年,省公安廳入口網站公開2167條政府信息,其中,網站發布概況類信息28條,政務動態信息743條,信息公開目錄信息更新352條,參加省政府新聞發布廳組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3次,省公安廳自主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7次,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12件,涉及部門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和人員招考等方面的重點領域信息32條。在政策解讀方面,發布政策解讀稿件27篇,利用圖文、視頻等形式進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讀,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在警民互動方面,全年共收到網民諮詢、投訴、舉報共224件,均在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處理、回復,發布回應公眾關注熱點信息31條。
除網站平台以外,貴州省公安廳入口網站與貴州公安政務新媒體及各專題專欄之間加強了協同聯動,發揮集群效應,及時準確將政府聲音傳遞給公眾,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響力。通過等新媒體平台發布信息,累計發布信息4000餘篇,閱讀點擊量達1350餘萬次。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收到申請公開27件,上年結轉1件,辦結27件,有1件結轉下年度辦結。其中,予以公開4件,占辦結總數的14.3%,部分公開1件,占辦結總數的3.6%,不予公開1件,占辦結總數的3.6%,無法提供17件,占辦結總數的60.7%,不予處理4件,占辦結總數的14.3%(其中1件申請內容為重複申請,不再重複答覆;3件為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1件。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22件,維持原行政行為17件,尚未審結5件;接受行政訴訟11起,其中,未經複議直接提出的行政訴訟4件,複議後起訴行政訴訟3件,尚未審結4件。處理受理的依申請公開全部按時辦理,沒有遲辦、漏辦現象,所受理申請均未收取任何費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規定。結合我廳實際,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三審三校”要求,完善信息發布工作流程,編制《貴州省公安廳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並及時公開,使制度規定更成體系,更加完善。修訂完善了《貴州省公安廳信息公開指南》《貴州省公安廳政府信息非公開目錄》《2021年省公安廳政務公開標準規範化清單》,並在貴州省公安廳入口網站政務公開欄予以公開,方便公眾查閱。
通過統一平台規範發布重要政務信息。在貴州省公安廳入口網站規範設定政務公開專題頁面,結合政務公開標準規範清單,開設並完善組織機構、政策檔案、規劃計畫總結、統計數據、人員招錄、新聞發布會、雙隨機一公開、放管服改革、重點領域信息等欄目,做到“應公開,盡公開”,提高民眾獲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四)創新平台建設
貴州省公安廳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創新,加強網際網路政務信息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暢通入口網站互動渠道,進一步提高省公安廳入口網站公共服務水平,增強貴州公安政務公開的影響力。同時,在省公安廳入口網站加掛貴州省公安廳官方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號等二維碼、連結,以及貴州“網際網路+公安”平台連結,方便民眾快速查找獲取更多信息,進一步完善了省公安廳政務信息發布、政民互動和辦事服務功能,充分利用貴州省公安廳入口網站、政務新媒體及新聞媒體等多點聯動,切實增強信息的傳播實效。
為積極回應人民民眾的新期盼新要求,最大程度服務民眾,聚力貴州省公安廳入口網站服務功能。2021年,貴州省公安廳入口網站實現了貴州110網際網路報警功能。網民可在公安廳入口網站上點擊“貴州110網際網路多維接警平台”圖示後,快速進入一鍵電話報警、視頻通話報警、靜音報警、圖文報警、投訴舉報等多種報警求助界面。通過這一創新最佳化措施,在傳統報警基礎上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報警及求助途徑,實現快速求助和報警,最大限度的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不斷提升社會治安防控能力,確保社會治安形勢持續穩定,民眾安居樂業。
(五)監督保障
一是2021年對各市、州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人進行培訓。會上就信息公開範圍、信息公開要求等作簡要說明,對政務公開工作提出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了政務公開工作在全省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二是組織召開省公安廳政務公開專題推進會。省公安廳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負責民警參加會議,傳達學習政務公開相關檔案,並邀請了省政府辦公廳主管部門負責同志對省公安廳政務公開及網站工作做培訓指導。
同時,結合廳屬各警種部門工作職責分解政務公開工作任務,下發任務壓實警種責任,進一步提高了各警種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和政務公開工作質量;三是開展市、縣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實地調研指導。年內分別到貴陽市公安局、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龍里縣公安局開展調研指,了解基層公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並提出存在的薄弱環節共商下步工作。四是探索出台“工作提示單”督導模式。對廳屬各警種在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公開不到位、落實有偏差、完成不及時的情況,點對點以“工作提示單”的形式提出工作要求、具體落實事項和完成時間,進一步推進整體工作落實。五是充分利用雙目錄公開工作機制。在省廳各警種部門開展《貴州省公安廳政務公開標準規範化清單》《貴州省公安廳非公開信息目錄》意見徵集,收集反饋意見並修訂完善,進一步規範省公安廳政務公開工作機制。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檔案 | 3 | 0 | 9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43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99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8075.724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複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7 | 0 | 0 | 5 | 22 | 4 | 0 | 0 | 0 | 4 | 3 | 0 | 0 | 4 | 7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省公安廳圍繞企業民眾切身利益,深入開展政務公開,持續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政務公開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但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還需要更加豐富,公開的方法還需要進一步充分藉助信息化手段。此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效果還需要進一步固化。
下一步,我廳將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全面提升廳屬各單位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思想認識,按照政務公開各項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理念。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職能,形成政務公開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處室抓落實”的工作體系,確保工作常態化,從源頭上、機制上、手段上保障政務公開工作覆蓋我廳行政行為的全方面。
二、健全機制,規範運行。謀劃出台政務公開工作各類機制,使工作規範、有序、有效運轉。統籌推動,形成聯動,產生合力。同時,加大工作管理和監督力度,以月通報、季評估等多種形式,提升廳屬各警種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質量,整體推進我廳政務公開工作。
三、最佳化欄目,創優平台。結合人民民眾關切熱點,完善和最佳化廳入口網站欄目設定,將涉及公眾切身利益、需要公眾廣泛知悉的民生領域、重點領域和政策解讀等作為重點最佳化的範圍。同時,創新公開形式,以公眾更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