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招生考試中心關於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考生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顧測試認定工作的通知

我省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考生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顧測試認定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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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學〔2010〕1號印發)關於“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委會確定的測試項目範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標準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的要求,為做好測試認定工作,現將我省國家二級運動員測試認定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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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
省招生監察辦對測試認定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省招生考試中心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測試認定工作的順利實施。
報名條件
(一)符合貴州省201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畢業生;
(二)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申請在高考中享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政策性照顧的考生。
報名辦法
考生持身份證、戶口簿、參加體育競賽的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申請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登記)表和運動員等級證書等證明材料,於2010年4月17日8:00-12:00到貴州師範大學體育學院一樓辦理報名手續,並現場攝像,發放貴州省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測試准考證。
報名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檔案(黔價費〔2009〕67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生交報名測試費280元。
測試時間及辦法
(一)考生持身份證和貴州省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測試准考證於2010年4月18日到指定的地點(測試地點另行通知)進行測試;
(二)測試運動項目為考生申報的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證書上的運動項目;
(三)省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省體育局和有關專家對考生進行體育專項測試,並根據測試成績認定考生是否具備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顧資格。合格考生名單由省、地、縣三級招生辦和考生所在中學,根據《貴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黔招委〔2010〕2號印發)中的信息公布、公開、公示辦法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方可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顧。
嚴肅紀律
省招生考試中心要加大對考生誠信考試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測試認定工作人員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淨化考試環境,嚴肅測試認定工作紀律,堅決制止和打擊測試認定中的弄虛作假行為。
對測試認定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貴州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規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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