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國策論

貨幣國策論是中國古代關於貨幣鑄造權的一種理論。認為貨幣是管理國家的工具,其鑄造與發行應由國家壟斷,反對私鑄。由唐朝官員劉秩提出。劉秩 (? 年~公元756年) 字祚卿,唐玄宗、肅宗時,居官在朝。於開元二十二年 (公元734年) 上書《貨泉議》,反對私鑄,主張由國家控制錢幣鑄造,並要由國家控制和管理。他將貨幣的重要性提到國策的高度,認為貨幣關係到國家的興衰。他說: “夫錢之興,其來尚矣,將以平輕重而權本末。齊桓得其術而國以霸,周景失其道而人用弊。考諸載籍,國之興衰實繫於是。” ( 《舊唐書·食貨志上》)認為錢是用來平衡物價、調節農商的,國家的強弱興衰,就是看能否運用貨幣調節生產和流通的平衡,以促進社會的繁榮穩定。他把貨幣看作是決定一國興衰的因素,是他的貨幣理論的出發點。據此提出貨幣是管理國家的工具,主張應由國家控制以發揮它對社會經濟生活的調節作用。他引用《管子·國蓄》中先王用貨幣“以守財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 的話,以堅持國家管理貨幣、壟斷鑄造權的主張,並發揮說: “故與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日月,親君如父母。用此術也,是為人主權……若舍之任人,則上無以御下,下無以事業。”( 《舊唐書·食貨志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貨幣國策論
  • 所屬年代:唐朝
劉秩進一步主張貨幣發行也應由國家控制。他說: “夫物賤則傷農,錢輕則傷賈。故善為國者,觀物之貴賤,錢之輕重。夫物重則錢輕,錢輕由乎錢多。多則作法收之使少,重則作法布之使輕,輕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於人? (《舊唐書·食貨志上》認為貨物的價值必須與貨幣的價值相等,即價格要合理,如此則農不傷,賈不虧。售谷者是要以之購買其他物品,故價要合理,營商者是要賺其錢,故錢要足值。壓低穀物價格則傷農,壓低貨幣價格則虧商。這就要求掌握物價,以測錢之多少。價漲就是錢多,就要收回,以減少流通量; 錢少,則錢價過其值,就要投放,以降低其購買力。這個貨幣的發行權,完全要由國家控制,絕不能放棄。劉秩在貨幣流通量的問題上還提出了新的見解。他說: “夫錢重者猶人日滋於前而爐不加於舊。” (《舊唐書·食貨志上》) 意思是現在人口比以前大大增加,貨幣的需要量也要增加,但錢幣的鑄造爐卻並沒有增加,這是造成錢重的原因。他還進一步解釋說,在人口增加需要增加貨幣量的情況下,因為法禁寬,私鑄輕錢尚可流通。一旦法禁嚴,輕錢不能流通,那么錢幣的數量就減少,“錢重” 的問題就更嚴重。由此也不可開放私鑄,並列舉了私鑄的具體弊病: ①私鑄必然出惡錢,惡錢陷人於法網。②私鑄驅人貪財利,財利使人棄農耕。③私鑄加劇貧富分化,因為私鑄利於富人,貧窮者無法私鑄,結果是貧者愈貧,富者更加放縱,貧富將更不均平。防止私鑄的具體辦法是禁銅,即禁止民間用銅,銅由政府壟斷。民間無銅,盜鑄就不會產生了。他說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官錢幣值穩定,二是人們不因私鑄而犯法,三是增加錢幣的數量,四是不損害商賈的利益。他稱這四個好處為“四美”。( 《舊唐書·食貨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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