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貢職
拼音
gòng zhí
引證解釋
貢賦;貢品。
《穀梁傳·莊公三十年》:“貢職不至,山戎為之伐矣。”
《
漢書·韋玄成傳》:“四方
同軌,
蠻貊貢職。” 顏師古 註:“同軌,言車轍皆同,示法制齊也。”
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摧易》:“宋興,既收南越之地,而交阯奉貢職,海外之國,亦通關市。”
明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七回:“蒙嘉入奏
秦王曰:‘燕王怖大王之威,不敢舉兵,以逆軍吏,願舉國為內臣,比於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以奉守先人之宗廟。恐懼不敢自陳,謹斬
樊於期之首,及獻燕
督亢之地圖,燕王親自
函封,
拜送使者
於庭。今上卿
荊軻,見在
館驛候旨,惟大王命之。’”
清
黃以周 《軍禮司馬法考徵下》:“或起兵以征不義,廢貢職則討,不朝會則誅,亂適庶則縶,變禮刑則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