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權的革新――信託法論》是1995年貴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小明。
基本介紹
- 作者:周小明
- ISBN:9787221035875
- 頁數:211
- 定價:6.80
- 出版社:貴州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5-04
- 裝幀:平裝
目錄
序
前言
第一章 信託的基本觀念
一、現代信託制度的歷史起源及其擴張
二、什麼是信託:定義與特性
(一)信託定義的比較分析
(二)信託的基本特性
三、什麼是信託:與類似法律制度的比較
(一)信託與代理
(二)信託與監護
(三)信託與債
(四)信託與第三人利益契約
(五)信託與行紀
(六)信託與遺產管理
四、信託的基本要素
(一)委託人及其設定信託的意思表示
(二)受託人
(三)信託財產
(四)受益人或特定目的
(五)信託目的
(六)附屬於信託財產的個人義務
第二章 信託的機能和套用
(一)信託的基本機能
(一)財產管理機能
(二)財務管理機能
(三)投資開發功能
(四)中、長期金融機能
(五)社會福利與公益事業的促進功能
二.信託在民事領域的套用
三、信託在商事領域的套用
四、信託在社會福利與公益方面的套用
第三章 信託的分類
一、法定信託與推定信託
二、明示信託與默示信託
三、私益信託與公益信託
四、金錢信託與非金錢信託
五、信託的一些其他分類
第四章 信託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一、設立信託的方式
二、信託當事人的資格
(一)委託人的資格
(二)受託人的資格
(三)受益人的資格
三、三個“明確性”
(一)言詞的明確性
(二)標的的明確性
(三)對象的明確性
(四)缺乏明確性的法律後果
四、財產權的轉移:完全設定信託和不完全設定信託
五、秘密信託:完全秘密信託與半秘密信託
六、阻卻違法性:違法性信託及其法律後果
(一)基本原則
(二)違法性信託的一些具體形態
七、信託的變更和終止
第五章 信託關係人的法律地位
一、信託財產:有效性與獨立性
二、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信託管理人與信託財產管理人
第六章 公益信託
一、公益活動的兩種法律形態
(一)法人型公益活動:公益法人
(二)信託型公益活動:公益信託
(三)財團法人與公益信託之比較
二、公益信託的本質要件
(一)公益目的
(二)公共利益
(三)絕對的公益性・
三、“類似原則”的適用
(一)“類似原則”的意義和淵源
(二)“類似原則”的適用條件:特定公益目的不能實現
(三)“類似原則”的適用條件:委託人一般公益目的的意思表示
(四)法院對類似原則的適用
四、公益信託的管理和監督
第七章 信託業 的法律控制
一、信託業的歷史回顧
二、信託業的設立管理
(一)設立許可
(二)設立條件
(三)名稱管理
(四)設立登記
三、信託業的業務範圍
(一)信託業務
(二)兼營業務
(三)信託業與銀行業、證券業的關係
(四)我國信託業的業務範圍
四、信託業的營運規則
(一)信託財產的範圍
(二)信託契約
(三)受益權的流通和受益權的有價證券化
(四)集合運用金錢信託
(五)補償本金與補足利益條款
(六)賠償準備金與連帶責任
(七)利益衝突的防範
五、信託業的監督規則
(一)監督機關及其監督權
(二)我國信託業的監督
六、中國信託業的現狀及其檢討
第八章 信託制度的繼受與中國信託立法
一、信託制度的繼受:意義與前景
二、規範化繼受與信託法制的完善
三、信託立法中的若干基本問題
(一)信託法的性質
(二)信託法的適用範圍
(三)信託法理的繼受
(四)信託法的結構:現實性與科學性的衝突
四、科學構架下的“信託法”和“信託業法”的基本內容
(一)“信託法”的基本內容
(二)“信託業法”的基本內容
序
前言
第一章 信託的基本觀念
一、現代信託制度的歷史起源及其擴張
二、什麼是信託:定義與特性
(一)信託定義的比較分析
(二)信託的基本特性
三、什麼是信託:與類似法律制度的比較
(一)信託與代理
(二)信託與監護
(三)信託與債
(四)信託與第三人利益契約
(五)信託與行紀
(六)信託與遺產管理
四、信託的基本要素
(一)委託人及其設定信託的意思表示
(二)受託人
(三)信託財產
(四)受益人或特定目的
(五)信託目的
(六)附屬於信託財產的個人義務
第二章 信託的機能和套用
(一)信託的基本機能
(一)財產管理機能
(二)財務管理機能
(三)投資開發功能
(四)中、長期金融機能
(五)社會福利與公益事業的促進功能
二.信託在民事領域的套用
三、信託在商事領域的套用
四、信託在社會福利與公益方面的套用
第三章 信託的分類
一、法定信託與推定信託
二、明示信託與默示信託
三、私益信託與公益信託
四、金錢信託與非金錢信託
五、信託的一些其他分類
第四章 信託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一、設立信託的方式
二、信託當事人的資格
(一)委託人的資格
(二)受託人的資格
(三)受益人的資格
三、三個“明確性”
(一)言詞的明確性
(二)標的的明確性
(三)對象的明確性
(四)缺乏明確性的法律後果
四、財產權的轉移:完全設定信託和不完全設定信託
五、秘密信託:完全秘密信託與半秘密信託
六、阻卻違法性:違法性信託及其法律後果
(一)基本原則
(二)違法性信託的一些具體形態
七、信託的變更和終止
第五章 信託關係人的法律地位
一、信託財產:有效性與獨立性
二、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信託管理人與信託財產管理人
第六章 公益信託
一、公益活動的兩種法律形態
(一)法人型公益活動:公益法人
(二)信託型公益活動:公益信託
(三)財團法人與公益信託之比較
二、公益信託的本質要件
(一)公益目的
(二)公共利益
(三)絕對的公益性・
三、“類似原則”的適用
(一)“類似原則”的意義和淵源
(二)“類似原則”的適用條件:特定公益目的不能實現
(三)“類似原則”的適用條件:委託人一般公益目的的意思表示
(四)法院對類似原則的適用
四、公益信託的管理和監督
第七章 信託業 的法律控制
一、信託業的歷史回顧
二、信託業的設立管理
(一)設立許可
(二)設立條件
(三)名稱管理
(四)設立登記
三、信託業的業務範圍
(一)信託業務
(二)兼營業務
(三)信託業與銀行業、證券業的關係
(四)我國信託業的業務範圍
四、信託業的營運規則
(一)信託財產的範圍
(二)信託契約
(三)受益權的流通和受益權的有價證券化
(四)集合運用金錢信託
(五)補償本金與補足利益條款
(六)賠償準備金與連帶責任
(七)利益衝突的防範
五、信託業的監督規則
(一)監督機關及其監督權
(二)我國信託業的監督
六、中國信託業的現狀及其檢討
第八章 信託制度的繼受與中國信託立法
一、信託制度的繼受:意義與前景
二、規範化繼受與信託法制的完善
三、信託立法中的若干基本問題
(一)信託法的性質
(二)信託法的適用範圍
(三)信託法理的繼受
(四)信託法的結構:現實性與科學性的衝突
四、科學構架下的“信託法”和“信託業法”的基本內容
(一)“信託法”的基本內容
(二)“信託業法”的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