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強制抑或自願?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強制抑或自願?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強制抑或自願?》是依託廈門大學,由張國清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面上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強制抑或自願?
  • 項目類別:面上項目
  • 項目負責人:張國清
  • 依託單位:廈門大學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後SOX時代,財務報告內部控制(ICFR)審計被認為是重要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機制。滬深主機板公司自2011年開始分類分批實施強制性ICFR審計,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長期共存於資本市場,為兩種審計制度的比較研究提供了絕佳機會。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在信息、監督、保險功能等方面各有千秋,孰優孰劣仍是個經驗問題。我們擬手工收集A股公司2007-2016年ICFR審計報告數據,基於披露管制、信號傳遞、審計功能理論等,採用雙重差分模型等研究方法,考慮ICFR審計意見,系統對比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在傳遞ICFR信息的可靠性、成本負擔、盈餘質量、市場反應、資本成本、公司績效、審計效率等方面的差異。本項目首次檢驗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的不同效應,豐富了ICFR審計國際文獻,貢獻於ICFR審計成本效益性的國際持續爭論和審計本身經濟價值的研究,為我國ICFR審計制度變遷提供佐證和政策涵義。

結題摘要

後SOX時代,財務報告內部控制(ICFR)審計被認為是重要的公司治理機制和風險管理手段。類似於美國,滬深主機板上市公司自2011年度開始分類分批實施強制性ICFR審計,也即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將長期共存於資本市場,這為兩種審計制度的比較研究提供了絕佳機會。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在信號傳遞、監督、保險功能等方面各有千秋,孰優孰劣仍是個經驗問題。我們手工收集了2007-2016年A股公司的ICFR審計報告數據等,基於披露管制、信號傳遞、審計功能理論等,採用雙重差分模型、公司固定效應、PSM、兩階段OLS回歸等研究方法,考慮ICFR審計意見類型,系統地對比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在傳遞ICFR信息的可靠性、成本負擔、盈餘質量、市場反應、資本成本、公司績效、審計效率等方面的差異。 我們的經驗證據發現,對於以前從未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公司,強制披露內控審計報告並不會提高其內部控制系統整體質量。以前就自願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公司,強制披露內控審計報告使得其內部控制整體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內部控制質量更高的公司,與內部控制質量更低的公司相比,其市場績效更好,儘管其財務績效沒有更好;公司由未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向強制性(自願性)內部控制審計轉變時,伴隨著更低的權益資本成本,由自願性內部控制審計向未進行內部控制審計轉變時則伴隨著更高的權益資本成本,由自願性內部控制審計向強制性內部控制審計轉變時伴隨著更低的權益資本成本;額外進行內部控制審計相對而言增加了企業的審計負擔。與自願性內部控制審計相比,強制性內部控制審計給公司帶來更大的審計負擔;在揭示公司ICFR缺陷方面,強制性內部控制審計比和自願性內部控制審計更可靠。 本項目首次從經驗角度考察強制性和自願性ICFR審計的不同效應,貢獻於內部治理研究、披露管制研究、比較公司治理研究,豐富了ICFR審計國際文獻,有益於ICFR審計是強制還是自願及其成本效益性的國際持續爭論,為我國ICFR審計制度變遷提供佐證和政策涵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