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里斯教育制度

貝里斯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 of Belize),貝里斯原為瑪雅人居住地,16 世紀初淪為西班牙殖民地,1638 年被英國占領,1862 年成為英國殖民地,1981 年獨立。為大英國協成員國。人口 18.8 萬(1991 年),主要為混血種人和黑人,余為印第安人、印度人、華人和白人。多數居民信奉天主教。半數以上居民通用西班牙語,官方語言為英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1353 美元(1991 年)。教育政策是增強公民的民族覺悟和社會責任感,適應國家發展的需要;改善和擴大初等教育設施;提高師資質量;發展中等及中等後教育,並使之合理化,重點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和管理教育;著手創辦貝里斯大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貝里斯教育制度
  • 外文名:education system of Belize
正規教育系統分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中學後教育四級。學前教育發展較晚,剛剛起步。初等教育 8 年,分幼兒班(一至二年級)和國小班(一至六年級)兩個階段。6 歲~16 歲為免費義務教育階段。 1981 年前,國小有三種考試,即六年級國小證書考試、 11 歲~13 歲兒童的政府獎學金考試和貝里斯中學校長協會舉辦的全國統一升學考試,均為中學選拔新生的主要依據。1982 年,教育和體育部改革考試制度,以貝里斯國家考試取代上述三種考試。中等教育 4 年,1988 年全國有 30 所中學,每地區至少 1 所,都得到政府的資助。1986 年有教師 599 人,學生 7560 人。中學後教育主要有貝里斯文理及工藝學院和西印度大學的貝里斯分校。前者為籌建中的貝里斯大學第一階段,已建成聖約翰學院、貝里斯技術學院和貝里斯師範學院;後者為成人繼續教育機構。舉辦成人教育的還有政府各部以及基督教社會理事會和青年婦女基督教協會等民間組織,主要提供業餘國小補習課程和職業培訓課程。教育管理實行中央集權制和學校、教會雙重管理制度。中央教育及體育部設 14 位官員,分別負責考試、課程設定、農村教育及農業課程開發的領導工作,以及貝里斯地區和其他 5 個地區的教育管理工作;學校管理當局同時又是貝里斯教會的代表。教育經費主要由政府負擔,1987—1988 年的教育預算占政府總預算的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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