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論》是明代文學家方孝孺的創作的一篇論史散文。文章標新立異,從傳統儒家思想出發,對豫讓進行了批評。這篇散文旨在說明不能“扶危於未亂,而捐軀於既敗者,不足以當國士”的道理。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豫讓論》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出處:《方正學先生集》
- 文學體裁:散文
- 作者:方孝孺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詞句注釋,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豫讓1論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2知己3,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4,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5,俾6身全7而主安8。生為名臣,死為上鬼9,垂光10百世,照耀簡策11,斯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12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13,眩世駭俗14,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15智伯16,及趙襄子殺智伯17,讓為之報仇。聲名烈烈18,雖愚夫愚婦19莫不知其為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20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為者極難,將以愧21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22,而獨死於智伯。讓應曰:“中行氏以眾人待我,我故以眾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23。”即此而論,讓餘徐憾矣。
段規24之事韓康25,任章26之事魏獻27,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28,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於心也。
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上也。當伯請地29無厭30之日,縱慾荒暴之時,為讓者正宜31陳力就列32,諄諄然33而告之日:“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於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34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35之死,死於是日。伯雖頑冥不靈36,感其至誠,庶幾37復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於斬衣而死38乎?讓於此時,曾無一語開悟39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40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41若是42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43血氣44之悻悻45,甘自附於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
雖然46,以國士而論,豫讓固47不足以當48矣;彼朝為仇敵,暮為君臣,腆然49而自得50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 豫讓:戰國晉人,生卒年不詳;為晉智瑤(即智伯)的家臣,趙、韓、魏共滅智氏後,曾入趙襄子宮中刺殺襄子,被俘獲。後豫讓改名換姓,以漆塗身,吞炭使自己變啞,改變形象,謀刺趙襄子,又被捕,伏誅前,求得趙襄子衣服,拔劍三躍呼天擊之,遂自殺。事見《戰國策·趙策一》。
- 名:聲稱,稱說。
- 知己:謂了解、賞識自己。
- 善道:善加誘導。《論語·顏淵》:“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
- “銷患於未形”二句:銷患:消除禍患。未形:指禍患還沒有形成。保治:進行治理以使安定。未然:未能如此。此二句謂在禍患尚未形成時就消除它,在天下尚未安定時進行治理。
- 俾:使。
- 身全:生命得以安全。
- 主安:主人平安。
- 上鬼:上等之鬼。
- 垂光:比喻流傳美名。
- 簡策:即簡冊,本指編連的竹簡,後代指史籍。
- 捐軀殞命:謂獻出生命。
- 釣名沽譽:即沽名釣譽,謂有意做作或用某種手段獵取名譽。
- 眩世駭俗:謂欺騙、迷惑世俗。眩,欺編。駭,夸惑。
- 臣事:以為臣的道理和本分來事奉。
- 智伯:春秋時晉卿。亦作知伯。名智瑤,亦作知瑤。
- 趙襄子殺智伯:趙襄子:春秋時晉大夫,名趙無恤,晉的執政大臣。晉定公時(公元前512—前475),趙、魏、韓、智氏、范氏、中行氏等六家貴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晉公室,同時六家之間的爭奪也很激烈。公元前490年,范昭子(范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敗後逃離晉國,其地為趙、韓、魏及智伯瓜分。公元前454年,智伯聯合韓、魏攻趙。趙襄子接受謀臣張孟談的建議固守晉陽。智伯和韓、魏聯合圍攻了三年多,無法攻下。趙襄子派張孟談潛出城,對韓宣子、魏獻子說明趙亡之後,智氏必滅韓、魏的利害關係。韓、魏考慮到自身的利益,與趙聯合,一舉消滅智氏,殺死智伯。
- 烈烈:形容顯著貌。
- 愚夫愚婦:泛指普通老百姓。
- 處死之道:處理死的方式、方法。
- 愧:使動用法,使之慚愧。
- 中行氏:中行為複姓,春秋時晉侯作三行川禦敵,荀林父將中行,後遂以為姓。此指晉卿荀寅,晉頃公時為下卿,後奔齊,卒諡文。
- “中行氏以眾人待我”四句:中行氏把我看作一般人,我就以一般人的身份為他做事;智伯把我當作濟國之士,我就以濟國之士的作為來回報他。
- 段規:戰國時韓人。
- 韓康:韓康子。智伯索地於韓康子,段規勸給予,以驕其志,俟後收拾之。
- 任章:春秋戰國時魏國人,曾為滅晉出謀劃策。
- 魏獻:春秋戰國時晉國的卿,名魏駒,一稱桓子。智伯索地於魏桓子,桓子不與,任章規勸給之以驕其志,俟後圖之。
- 郄疵之事智伯:郄疵:春秋戰國時晉人。據載,智伯率魏之兵圍攻趙國,郄疵勸智伯說,從韓魏攻趙,趙亡,災難必及韓魏,韓魏必反。智伯不聽。事見《戰國策·趙策一》。
- 請地:要求割地。
- 無厭:沒有滿足。
- 宜:應該。
- 陳力就列:謂在自己所任職位上格盡職守。
- 諄諄然:形容忠誠懇切貌。
- 再:二次。
- 伏劍:以劍自刎。
- 頑冥不靈:謂愚鈍無知。
- 庶幾:猶或許,也許。
- 斬衣而死:趙襄子出外,豫讓暗伏橋下,謀刺趙襄子,沒有成功。被捕後,求得趙襄子衣服,“拔劍三躍,呼天擊之”,然後自殺。
- 開悟:開導以使醒悟。
- 肥瘠:即胖瘦。因古時秦國與越國相距甚遠,故謂。
- 曾:竟然。
- 若是:如此,像這樣。
- 不勝:不克制。
- 血氣:指感情。
- 悻(xìng)悻:形容剛惶自傲貌。
- 雖然:即使如此。
- 固:原本。
- 當:充當,擔任。
- 腆(tiǎn)然:形容厚顏貌。
- 自得:自己感到得意。
白話譯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稱作知己,那就應當竭盡智謀,誠懇地加以勸告,巧妙地加以開導,在禍患還未顯露時就消除它。在動亂發生之前保住社會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損害,主人沒有危險。活著是著名的忠臣,死後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冊,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難於動亂之前,而在事情失敗之後才去獻身自盡,沽名釣譽,迷惑世人,誇耀於社會,這在君子看來,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經因此評論過豫讓。豫讓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趙襄子殺了智伯,豫讓為他報仇,名聲顯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沒有一個不知道他是忠臣義士的。唉!豫讓的死當然可以稱為忠了,可惜,在怎樣死的方式上還有不忠的表現。為什麼呢?看他漆身吞炭,對他朋友說:“我做的事情都特別難,我是想用這種做法使天下後世做臣子而懷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這能說他不忠嗎?等看到他連續三次跳起來,用劍來刺趙襄子的衣服,趙襄子責備他不為中行氏而死,卻單單為智伯而死的時候,豫讓回答說:“中行氏像對待一般人那樣對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樣去報答他;智伯把我當國士對待,所以我就要像國士一樣報答他。”就此而論,豫讓就有不足之處了。
段規侍奉韓康子,任章侍奉魏獻子,並沒有聽說待他們如同國士,可是段規、任章卻盡力勸說他們的主人順從智伯的無理要求,割給智伯土地,使他志氣驕盛。從而使他更快地滅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沒有待他如同國士。可是郗疵卻能洞察韓、魏的企圖來勸諫智伯。雖然智伯不採納他的意見以至於滅亡,但是鄭疵的智謀忠告,已經是無愧於心了。豫讓既然自己認為智伯待他如同國士了,所謂國士,是為國家濟困扶危的人。當智伯對土地貪得無厭之日,放縱情慾,荒淫暴虐之時,作為豫讓,正應竭力來儘自己的職責,耐心地勸諫自己的主人說:“諸侯大夫應各自安心守著自己分內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奪,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如今,無緣無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給,就要產生忿恨之心;人家給了,就產生驕橫之心。忿恨必然會引起爭鬥,爭鬥必然會失致;驕橫必然傲視一切,傲視一切必然導致滅亡。’非常耐心誠懇地勸諫,一次不聽,再來第二次,第二次不聽,再來第三次,第三次勸諫還不聽從,再把那伏劍而死的行動安排在這個時候。這樣一來,智伯雖然頑固愚昧,但受至誠之心的感動,也許會重新醒悟,從而與韓、魏講和,解除趙國的圍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們能香火不斷,延續不絕。假如這祥,豫讓即使死了也像活著一樣,難道不勝過斬衣然後自殺嗎?
豫讓在那時,甚至連一句開導主人,使他醒悟的話都沒說。看著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遠遠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樣。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的報答竟然能像這個徉子嗎?直到智伯已死,豫讓才壓抑不住憤怒的血氣,甘心情願地加入刺客的行列,這有什麼可以值得稱道的呢?有什麼可以值得稱道的呢?
雖然這樣,但用國士的標準來評價豫讓,豫讓的確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還是仇敵,晚上就變成了君臣,厚著臉皮自以為得意的人相比,他們又都是豫讓的罪人了。唉!
創作背景
豫讓,戰國時晉人,先為晉大臣范氏、中行氏的家臣,趙簡子滅范氏、中行氏後,改事智伯,“智伯甚尊寵之”。趙襄子(趙簡子之子)滅智伯,“漆其頭以為飲器”。豫讓逃往山中,改名換姓,立誓“我必為報仇”他一次行刺未成功,於是以漆塗身,改變形貌,又吞下炭塊,使聲音變啞。第二次埋伏在橋下行刺趙襄子,仍未成功,被捕,自殺而死。事見《史記·刺客列傳》。這篇文章即是方孝孺對豫讓的評價。
作品賞析
方孝孺對豫讓的評論,則別有卓見,既深於司馬遷的認識,又無矯枉過正之偏頗。他認為,真正的忠臣烈士應以國家的利益為重,具有改治遠見,敢於犯顏直諫,防患未然;而不應計較個人恩怨,或在禍患發生之後,憑血氣之勇,懷死名之義,以沽名釣譽。據實說理,剖析透徹,評論抑揚得體,頗有見地,文章層層深人,具有很強的邏輯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準則,以為中心論點而提拿全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這就是說,真正的忠臣烈士,應當竭儘自已的智謀,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勸告和好的方略,把禍患消滅在未形成之時,把動亂的因未消滅在萌芽之時。否則,“不能扶危於未亂之先,而乃捐軀須命於既致之後,釣名沽譽,眩世炫俗。”則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聯繫豫讓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評論。運用故轉故縱手法,先肯定豫讓為智伯報仇,“聲名烈烈,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為忠臣文士也”。然後提出異議:“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讓的死確乎是忠誠的表現,可惜他對待死的方法還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證之,一是他自我摧殘和自殺的動機是為了自已名垂後世,而不是為國為民——“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為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為己任的胸懷,立身事主皆從個人恩怨出發,但求取於等價,而缺乏自我犧牲精神,當趙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而獨死於智伯”時,豫讓則頗為自是地爭辯:“中行氏以眾人待我,我故以眾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基於以上兩點,方孝孺發出了“讓有餘憾”的感慨。方孝孺通過豫讓的言行以窺見其靈魂,認識達於深層而勝過司馬遷一籌,文章貴乎“發前人之所未發”。這正是《豫讓論》難能可貴之處。
這段剖析論證,具有舉重若輕,水到渠成之妙。這是由於作者著於洞見豫讓的思想癥結以及司馬遷對豫讓認識的不足,著意引豫讓的言行加以剖析,詞不泛沒,語不虛置,而無隔靴搔癢、空發議論之弊。
第三段則更深人一層,明確指出:“國士,濟國之士也”——國士,是拯救國家的有識之士。用這個尺度來衡量豫讓,即使對把他當作國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盡智的忠臣,為了闡明這個觀點,作者先以段規、任章為例,說明他們立身事主,從不考慮個人恩怨,儘管韓康子、魏獻子沒有把他們以“國士待之”,但他們都竭忠盡智,力勸其主,縱智伯之欲“以驕其志”,加速智伯的滅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當作國士看待,但他看破韓、魏的險惡用心,便竭力勸諫智伯,不要見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雖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郄疵已奉獻出他的智謀並對智伯進行忠諫,盡了臣子之責而問心無愧。豫讓則恰恰相反,“當智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慾荒暴之時”,作為豫讓,他並沒有申明義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沒有反覆力諫。倘若真是事君為國,三諫不從,就應提前自死在這一天。智伯雖頑冥不靈,也會被豫讓的誠意所感動,或許能夠醒悟,而有治國長策。然而,在這個關係國家生死存亡的嚴峻時刻,豫讓卻“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這不配作國士。智伯敗亡了,卻禁不住一時的血氣衝動,逞匹夫之勇,情願把自己歸附到刺客一類人之中,文中兩次反詰“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較,才能有鑑別,這段用比較的方法,更雄辯地證明,智伯雖把豫讓看作國士,豫讓卻愧對智伯,未能真正“以國士報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觀點和認識,闡述得十分透闢,使讀之者深思而獲啟益。然而豫讓畢竟與厚頗無恥之徒有著本質的區別,所以文章結尾指出:“雖然,以國士而論,讓固不足以當之;彼朝為仇敵,暮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這就作到了抑揚得體,評論公允,而不失之偏頗。這段結尾並非可有可無,而是文章有機的組成部分,而且言簡意賅,“語不多贊”。
此文在結構上採取了層層深入的寫法。開頭先泛論“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並不直接提到豫讓。第二段中把豫讓的言行進行了簡短的概括,並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評價。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點,他不但論證了豫讓之死為不足取,而又為其設計了一整套的對智伯進行規勸的方案,可稱周到之至。結尾時又做了一點補充,這就使得全文渾然一體,
作者簡介
方孝孺(1357—1402年),方克勤之子,字希直,又字希古,號遜志,時人稱“緱城先生”。又因在蜀任教時,蜀獻王名其讀書處為“正學”,亦稱“正學先生”。幼時好學;長大後,師從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任漢中府學教授,蜀王聘為世子老師。惠帝即位,召為翰林侍講,次年遷侍講學士,後改文學博士,主持編纂《太祖實錄》、《類要》。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他多次為建文帝謀劃對策。後朱棣引兵攻入京師,授筆起草登基詔書,方孝孺不從,將筆擲在地上,邊哭邊罵,於是被殺,共滅十族,死者八百七十餘人。
方孝孺主張作文要“神會於心”、“道明而辭達”,反對摹擬剽竊,其文風格豪放雄健。《四庫全書總目》說他“學術醇正”,文章“乃縱橫豪放,頗出入於東坡、龍川之間”。他的散文常以物喻理,直抒胸臆,文筆暢達,言簡意明,為時人所傳誦。著有《遜志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