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司法所是東湖區司法局下設在街道的基層行政機構,由東湖區司法局直接領導、豫章街道辦事處經行工作考核。作為基層司法行政機構在轄區內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具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豫章司法所
- 單位性質:政府機構
豫章街道東起青山路,西至八一橋,南起陽明路,北至濱江大道。是省委、省軍區、省公安廳等首腦機關所在地;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設在二經路6號,轄區面積3.5平方公里,總戶數15305戶,總人口56512人,有10個社區居委會,2個家委會,轄區內有9條一類大街,3條二類大街,3條三類大街,11條小巷,有中央級單位2個,省級單位8個,市級單位8個,中學5所,國小4所,醫院1所,私人診所5家,地區內主要單位有江西省委、省委檔案局、省軍區、財政專員辦、江西公安廳、東湖公安分局、東湖人民檢察院、豫章派出所、江西人民醫院、洪都賓館、南昌十中、豫章中學等。
豫章司法所現坐落於三經路204號江西省森林公業局內,面積約120平米。現有專職工作人員1名,輔助性工作人員1名。司法所內設所長辦公室、幫教安置(社區矯正)工作室、人民調解室(多功能室)、會議室、法制宣傳工作室、檔案室等。房屋裝修美觀、外觀標識明顯,工作制度、崗位職責、辦事流程等也已上牆公示,辦公設備(辦公桌椅、檔案檔案櫃、沙發、電腦、印表機、電話、傳真機等)配置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