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鎮市審計局

豐鎮市審計局

豐鎮市審計局是根據《烏蘭察布市委辦公廳 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豐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31號)精神設立的,為豐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鎮市審計局
  • 屬性:政府機關
  • 所在地:豐鎮市
  • 職責:負責全市審計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1、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2、加強對經濟責任和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3、加強對市直各部門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承擔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結果的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烏蘭察布市審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研究制訂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計畫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市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和建議,並承擔相應責任。
1、市本級預算執 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本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財政收支。
2、各鄉鎮、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和我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人民政府投資和市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所屬國有企業、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人民政府管理和社會團體受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審計廳和烏蘭察布市審計局授權的其他審計事項。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各鄉鎮、辦事處黨政領導幹部、市直各部門及依法屬於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對使用國家資源資金和貸款,或與國家稅收有關的其他單位進行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審計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豐鎮市審計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信息、檔案和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督查、保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重要會議材料、機關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編制年度審計計畫,督促審計計畫、方案的落實和執行;編報審計業務統計報表和審計成果分析;組織開展審計業務方面的調查研究。承擔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
(二)財務股
負責機關預算的編制、年度決算報表的編制、機關幹部職工工資的編制、審計罰沒收入的收繳、職工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收繳、機關財務內控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以及機關日常財務工作。
(三)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負責各鄉鎮、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審計市國有金融機構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依法授權審計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駐我市金融、保險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四)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市行政機關和市財政有撥款關係的黨派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人民政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和有關專項資金;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農牧審計股
負責審計市人民政府管理的農牧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業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部門管理和受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牧林水、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基建股
對市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市人民政府負責為主的經營性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審計廳、烏蘭察布審計局授權的建設項目和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負責財政出資的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預算執行和決算以及與相應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等單位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組織相關專項投資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企業與經濟責任審計股
負責審計市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承擔鄉鎮、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和市直各部門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市級預算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市委組織部委託的其他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訂企事業單位(行業、系統)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制度和辦法,開展專題審計調查。

現任領導

局長:張雲峰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豐鎮市
豐鎮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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